王立军事件三周年 其残酷罪行仍被掩盖(图)


原中共重庆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王立军。(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5年02月07日讯】(看中国记者狄源德综合报导)2012年2月6日,时任中共重庆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王立军“叛逃”进入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引发震惊中外的“王立军事件”。王立军最后以徇私枉法、叛逃、滥用职权、受贿等罪名被中共法庭判其15年监禁,但多家海外媒体报导王立军仍有一罪行在中共体制下被掩盖著。

据公开资料:王立军,1959年12月26日出生。曾历任中共辽宁铁岭时公安局副局长,党委书记、局长,辽宁锦州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锦州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重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副局长,重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重庆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涉嫌参与活人实验与活摘器官

据追查国际的调查报告,2003年5月~2008年6月,王立军曾出任中共辽宁锦州市公安局长、党委书记,锦州市副市长。在此期间,王立军在中共锦州市公安局里创办了“锦州市公安局现场心理研究中心”,并亲自担任该研究中心主任,开始了其所谓的活人人体死亡心理与人体器官移植等方面的“研究”。

2004年10月21日,中共喉舌央视曾采访报道了这家研究中心,并称其为“中共警方现在唯一的一所现场心理课题研究中心”。王立军所谓的“现场心理研究中心”是活人人体实验包括人体器官移植的“现场”。

2006年9月17日,王立军在“光华创新特别贡献奖”颁奖典礼上曾谈到其主持的“药物注射后器官受体移植研究”成果时强调:“我们所从事的现场,我们的科技成果是几千个现场集约的结晶,是我们多少人的努力……光华科技基金会晋阳秘书长,他们亲临一线,就在我们的现场,技术解剖的现场,器官受体移植的现场。”仅成立2年多,由中共锦州市公安局主管的“研究中心”,已完成几千起器官移植。

追查国际有证据显示“锦州市公安局现场心理研究中心”对处死实验对像进行死亡过程的“研究”。包括“面对死亡的心理改变”、“生命体征变化”和药物注射后各个器官的毒物残留情况的“研究”。处死方式可能为:以毒物注射的方式处死,或直接以摘取活人体器官的方式处死。

据大陆《辽沈晚报》消息,2005年6月9日凌晨5时,该报特派锦州记者来到了“研究中心”的研究活动场地——锦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崔家屯,现场目击“通过对注射死刑人员行刑的全过程”,当时现场“专家云集刑场如同科研实验室”。

据查,王立军所主持的研究中心“药物注射后器官受体移植研究”课题组,其协作单位有北京大学、中国医科大学、锦州医学院、中共解放军205医院。

实验对象、供体来源涉法轮功学员

据追查国际的《“锦州市公安局现场心理研究中心”涉嫌用法轮功学员做活人人体实验并活摘器官的调查报告》,王立军和他的“研究中心”实验的对象、器官活摘的供体涉嫌源于法轮功学员。

追查国际通过电话采访了中共解放军205医院肾移植科时任科主任陈荣山、锦州市第二看守所、锦州市中级法院刑二厅、锦州市中级法院刑一厅。其中陈荣山承认了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做器官移植手术。而锦州市第二看守所、锦州市中级法院刑二厅、锦州市中级法院刑一厅等涉嫌为实验提供活人和器官供体。

根据大赦国际资料显示,2000~2005年期间,中国大陆死刑犯处决数量平均为1616人/年。而中国器官移植网提供的统计数字,2003年中国的“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数字还是零。经过多年的努力,2006年仅有22位死者家属同意捐出亲人的器官。“锦州市公安局现场心理研究中心”的数千个器官供体究竟来自何处?

王立军曾下达死命令

2003~2006年期间,中共活体摘除法轮功学员器官数量大幅度增加,并达到高峰期阶段,中国大陆器官移植数量大概每年约1万~2万例。据营救法轮功学员数据库显示,辽宁锦州是严重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地区之一。

据追查国际报导,在2003年5月调任中共锦州市公安局局长后,王立军大批抓捕法轮功学员,很多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至今下落不明。而王立军主持的“现场心理研究中心”,成立2年多就做几千例器官移植,是一个参与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重大嫌疑单位。

2009年,追查国际获得了一位曾担任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现场持枪警卫的证词,见证了整个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全过程。这位警卫当时是王立军手下的警察,王立军曾给他们下死命令称,对法轮功“必须赶尽杀绝”。这名证人也曾参与过抓捕数名法轮功学员,并多次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严刑拷打,刑讯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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