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奸女官并不比一般男官更无耻(图)
【看中国2014年12月01日讯】遭中纪委点名指与人通奸的山西省原晋中市委副书记张秀萍。
最近,中纪委指名道姓批山西省原晋中市委副书记张秀萍、高平市市长杨蓝波“与他人通奸”,引发舆论强烈关注,两人瞬间被口水淹没,恰如党公开期待的那样“身败名裂”。有一种声音认为,女官员与人通奸属于私德,并非违法犯罪行为,不应被公开羞辱;而截然对立的观点则是,女官员属于公众人物,与人通奸可不是什么隐私,曝光有理而无关女权。
女贪官既与他人通奸,就理应敢作敢当,既当婊子又想立牌坊,那肯定是要不得的想法。女官员与他人通奸大概也不是今天才有的,过去既当婊子又被塑造成贞女,人们缺乏真凭实据,也只好什么都不说;现在想必是奸夫淫妇自己招了,大家看戏不怕台高,说来也可以理解。但要说与人通奸的女官员如何特别卑鄙无耻,我倒是觉得也未必。
在中国历史上,只要女权贵好色,男人照样趋之若鹜,男人之间照样争得头破血流。最典型的是武则天时代张易之、张宗昌兄弟得武皇宠,满朝趋奉于张氏兄弟,甚至武则天子侄辈也鞍前马后,捧张氏兄弟的臭脚丫。就算是男皇帝搞同性恋,踊跃献身的男士也成群结队。也就是说,男人其实跟女人一样,一直在钻营着“以色谋权”的勾当。从性别文化上来说,女官员“以色谋权”反而显得容易理解得多。
在传统政治场域中,权力被最高统治者根据专制独裁的需要赐予他中意的人,官员掌权的诀窍全在谗媚、溜须拍马、奴性和愚忠。几乎所有仕途得意的官员之所以能够得到皇帝或上级的青眼,无非是他们将自己的灵魂成功叫卖出去了。从这种意义上说,卖掉的到底是自己的灵魂还是自己的肉体,其实一点都不重要。真正关键的是官员拥有什么资源,或者说皇帝或上级最看重他们的什么。对于男人来说,自然是灵魂;支于女人来说,当然是身体。在这一点上,男人和女人其实并没有多大的选择性。
发展经济学喜谈“比较优势”,将自己的“比较优势”发挥出来,发展即在其中矣。在一个给定的男权社会里,男官的比较优势是灵魂,女官的比较优势是肉体。男官的灵魂不仅仅是灵魂本身,还有金钱、财货等等价物。相比之下,女官只有自己的肉身。女官送钱是不行的,如果你饶有美色,你不跟长官上床,却拎着一麻袋钱到长官办公室去表白,长官也会把你狠狠地摁在床上。如果女官姿色平平,就只有绝路一条了,送钱上司也兴味索然。在徐才厚面前,谷俊山送钱就是出卖灵魂的一个重要表达形式。至于北京军区战友文工团歌手汤灿,给徐副主席送个一千万元人民币是不适当的,她的比较优势不在这里,徐副主席感兴趣的地方也不在这里。
非民主的体制注定权力只能是一种供大家买卖的商品,参与者要么是卖家,要么是买家。想升官的人,必须付出某种代表。根据“比较优势”理由,男人出卖灵魂,女人奉献肉体,正可谓理有必至、势所必然。在民主体制中,大选胜出者因为兑现承诺的原因而选贤与能,一般公务员则以考绩晋升。非民主体制不然。这是政治的秘密,现在不过是用事实说话,掀开遮盖其上的绣花被褥,很多人就以为女官与他人通奸是什么新生事物,竟至于莫名惊诧。
男人出卖灵魂比女人出卖肉体光荣一些么?秘书给老板拎包打伞、倒夜壶尿罐、招财纳贿,比女官跟上司通奸光鲜多少?男官为了让领导笑纳自己的贿赂,绞尽多少脑汁,养成多少奴性,对领导的那份孝心小心可以把自己的爹妈气死多少回?女官员陪领导上床,除了背叛自己的家庭外,其实堪称是一种相当投机取巧的策略。
指控女官员与他人通奸是错,还不如说,她们在中国从政本身就是误入歧途。当男人在官场的染缸里像一头猪一样脏并快乐着的时候,洁身自好的女人本应敬而远之。但我们太相信“妇女能顶半边天”了,很多人真诚地相信男女应当平等,而且可以平等起来。是的,中国官场并不反对女人进入,但女人的筹码是什么,财货?才华?让我们想象一下,一名中共女干部拎着烟肉、现金、名人字画趁着夜色踅进领导家中的情形,那是多么可笑的一幅现代男女平等图式。女人有没有办事能力?有没有能力其实不是一个问题,因为能力并不重要。一名女干部,如果甘于平庸,无甚野心,似乎就无须与他人通奸了。但如果她颇有几分姿色,人家领导主动关心爱护起来,那就由不得女干部自甘落后。
一个几十年前就流传中国的黄段子,说一名男领导这样给妇女和妇女干部讲话:“我是县委──派来的,专门搞妇女──工作的、、、、、、”虽然有些夸张,但这就是女干部必须面对的官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