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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公民让领导不爽罪”?(图)

 2014-05-07 05:22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1

【看中国2014年05月07日讯】知名维权律师浦志强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拘。美联社认为该罪名已被日益频繁的用于打压异议人士。有律师称这是“假法律之名的乱法行为”,还有律师要求“换个直接点的罪名:公民让领导不爽罪!”

据美联社5月6日报道,北京维权人士胡佳和律师斯伟江称,维权律师浦志强5月3日在北京参加完“六四纪念研讨会”后被北京公安局刑事拘留。本次研讨会旨在探讨六四事件后果及影响,并呼吁当局调查真相,合理解决遗留问题。次日消息人士透露,浦志强、胡石根等参与者失联。北京警方尚未回应美联社的置评请求。

据斯伟江称,浦志强被刑拘的罪名是“寻衅滋事”。美联社评论表示,这一模糊不清的罪名被日益频繁的用于打压异议人士。

广东聚友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全平(网名:愚-言)在其新浪认证微博上写道:“4月8日,我把写了字(岂有此理: 要求官员公开财产也要有罪)的小车停在海淀区法院门口,没吵没闹,就被海淀区警方以寻衅滋事刑事拘留,关押在海淀区看守所,4月17日被取保候审。今天,浦志强律师以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老浦又做了什么‘坏事’?”

在新浪微博认证为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甫的微博中写道:“当老浦被拘,方发现寻衅滋事罪名之滥用已到了无法无天的地步:网上说几句话,寻衅滋事;吃饭聚餐、寻衅滋事;为维护自身权益找领导反映问题,寻衅滋事;开个研讨会纪念纪念某个事件或某些人、寻衅滋事......只要是官员觉得不爽的,都能拿寻衅滋事罪套住你。干脆换个直接点的罪名:公民让领导不爽罪!”

王甫另外补充道:“老浦作为兄长,经常与我交流并始终认为律师应温和理性,就是这样一个温和理性的人也还进去了。多的话不说了,随时准备为老浦辩护。”

北京市惠诚事务所律师王兴也在其认证新浪微博上作出类似表态:“别的做不了,我只能先报个名。我愿意为兄长、前辈浦志强律师辩护。谴责这样假法律之名的乱法行为。”

非同寻常的异议人士


部分有关浦志强被刑拘的博文已被新浪微博屏蔽

去年二月,浦志强在新浪、腾讯和搜狐三大微博网站上,发布实名举报周永康的博文,要求清算过去10年维稳的社会治理模式,建立法治社会和宪政治国。浦志强还曾签名联署公开信,要求中国领导人习近平 释放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

美联社指出,与大多数异议人士不同,浦志强颇受中国主流媒体的关注。虽然他公开批评政府,但仍是媒体杂志的特写人物,也因为高调组织反对劳教的运动受到媒体采访。去年还获得《中国新闻周刊》评选的”影响中国2013年度法治人物”。

在专门搜集遭屏蔽和删除的微博的网站--自由微博上“浦志强”三个字目前位居“实时搜索”排行榜榜首,知名媒体人、记者刘向南等多名博主发表的博文“著名律师浦志强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局刑事拘留,现关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已被新浪微博屏蔽。

来源:德国之声中文网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看中国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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