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倒命丧,必须追究官员玩忽职守(图)

【看中国2014年04月11日讯】政府稍微多点责任感,官员稍微把人民当回事,很多灾难就本不应该发生。

——康振宇

一、宁波楼房坍塌致1遇难此前检测称仍能住几年

4日8时45分,浙江宁波奉化市一幢五层居民楼半边楼发生坍塌,7人被困废墟获救,其中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该楼仅建成20年,此前已确定为C级危房,检测机构塌楼前一天称该楼还可住几年。

何先生告诉记者,楼上很多住户早在去年10月就发现墙角有裂缝,后来越来越大,开裂明显。多次找政府反映,结果都不了了之。“就在昨天,危房检测机构来检测后,还说房子再住几年没问题。”

据悉,坍塌楼房此前已被认定为C级危房。“根据规定,C级危房只需加固,D级危房才要搬离。因此计划对该楼采取的措施是加固,已经委托公司做了加固方案。”奉化市锦屏街道党工委书记竺剑虹说。
新闻地址:http://news.qq.com/a/20140405/000391.htm

二、必须追究官员的玩忽职守

如我题记所说,如果奉化市的政府官员,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问题稍微当一点事,就不应该出这种楼倒人命丧的事情。去年就发现了问题,住户就反应给了政府,鉴定结论已经说了是危楼,政府还不做任何动作,在等什么,等地震吗?新闻中的街道书记说C级危房只需加固不要搬离,可是你加固了吗?昨晚看CCTV张泉灵的节目,说一个加固方案两个多月了还没讨论出来。我只想说,那是因为管事的干部自己不住在危楼里面。

对于官员的无耻我不想多说,只来看看《刑法》对玩忽职守罪是怎么规定的: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在这次倒楼事件中,给当地官员多判几个“满贯”,七年,我会很高兴看到的。

还有歪曲事实为虎作伥的鉴定结构。前一天鉴定机构说还能住几年,第二天楼就倒了。这鉴定人员不追究责任,留着他干什么?

三、倒楼原因之建筑质量

官方的调查结果还没出来。不过既然没有地震没有爆炸,那么可能的原因应该不外乎两个。首先就是楼房的建筑质量。盖房子我是不懂的,可是文字我懂。“粉碎性”倒塌,这楼房如果说不是豆腐渣,那是什么渣?

这里要提及的是:坍塌的房屋是1994年7月由奉化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象山第一建设公司施工,奉化市建筑设计院设计,砖混结构,40户住户,坍塌的是西边的一个半单元,共15户。

94年的时候,我国的经济管制远远没有放开,不像现在房地产开发公司很多都是私企,那个时候大多是国企。对于上面的几个单位的股权构成,我手头没有资料不能胡说。但是从其名头而言,官方背景明显。

这似乎可以解释,倒楼小区曾被评为宁波环保示范小区开发商多次获奖,这样的事情。

四、倒楼原因之私自改造

这种老式房子,砖混结构,预制板建造,因其设计建筑本身就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早已被框架结构的楼房所取代。这种房子的很多房主,出于自私和愚蠢的原因,私自装修,砸掉承重墙,是常有的事。老小区里常常看见的一大堆一大堆砸掉的旧砖头,都是干这事的。本身房屋就不安全,承重墙这么一砸,随便个四级地震甚至不用地震,楼就可能倒掉。

在我国这样的砖混结构,又被随意装修随时都有危险的楼房,没人做调查统计,我估计,也许有几十万套。

我曾因工作原因对事有过接触。起因就是老房子一楼装修砸掉承重墙,过程是找过很多政府部门,结果是没人管,从官员的回馈是谁想要安全谁自己打官司去。问题终因维权成本太大而不了了之。我当时心说这些坐政府办公室的真不是一般的混蛋。

私自改造,不是政府的责任;可是反映问题不管,任由房子危险百姓危险,就是政府的责任!

五、事后救援,何如事先预防

托马斯潘恩说,“政府即使是最好的情况,也是一件免不了的祸害。”我还不是潘恩这样的老愤青,可我从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一些政府官员。在我看来,一些明知房子是危房的干部,最希望的,就是地震。一地震,楼就应该倒了人就应该死了,和官员也没关系了,还可以组织救援捞取政绩了。

最后我引用腾讯网友“何涛”的评论,结束本文:

“要解决问题的时候找谁都找不到,忙,开会,出差。出了问题的时候就高度重视,亲临指挥,第一时间,全力以赴!视人民的生命如草芥,视救援官兵的生命为儿戏。少拿救援官兵的不懈努力掩盖你们的不负责任。我们不需要感动,我们要安全感!”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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