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4年03月07日讯】提起3月3日在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一酒店入住的事情,从塔城到乌鲁木齐市办事的游女士一肚子火。她和朋友在该酒店开了一间148元的标间,进入房间后发现太冷,要求退房遭到拒绝。
“我从开房交钱到要求退房才23分钟,工作人员拒绝退房的理由是我们使用了房内的卫生间。”游女士认为,该酒店此举是故意“讹诈”,她打电话向相关部门反映了此事,希望能讨个公道。
该酒店主管赵女士说,游女士一行人使用了卫生间,房间需要重新打扫,更换相关设施等,这样会产生部分费用,所以尽管入住不到半小时,按照酒店的规定也应付全部房费。
记者随机采访了位于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迎宾路、五星北路、北京南路和文化路等10家酒店,大部分酒店工作人员表示,若遇此情况会退全款,有小部分酒店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情况会收取部分费用,仅有一家酒店表示不会退入住的费用。
乌鲁木齐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工作人员说,他们将对游女士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若酒店违规,将会给予处理。
来源: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