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香港的加拿大人 88%是双重国籍
【看中国2014年02月01日讯】拥有加拿大护照就是加拿大人吗?拥有一个国籍所赋予的权利,需要一定程度上贡献当地社会活吗?
前加拿大驻华大使马大维(David Mulroney)认为,是时候开诚布公地讨论公民义务问题了。
加拿大政府早前讨论,持有「权宜护照」(passports of convenience)的双重国籍人士应否享有全面的领事保护。他的观点或为约29.5万生活在香港的加拿大人敲响警钟。 2011年,加拿大亚太基金会(Asia Pacific Foundation)委托进行了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居住在香港的加拿大人当中,双重国籍者占88%。时至今日,这一调查仍是对在港加拿大人情况的最全面分析。
马大维作为加拿大最著名的外交官之一,谈论这一问题时很谨慎,这一点可以理解。他在一次采访中表示,这一话题非常敏感。
马大维从事公共服务已有30年,2009年至2012年间担任加拿大驻华大使。对于上周就领事保护的讨论,他也发表了意见。当时他在Twitter上写道,这些双重国籍人士与加拿大联系不紧密,限制他们享有的领事保护是「公平、明智且必然的」。
为什么是明智的呢?马大维称,因为这能够反映国籍及人口流动的性质不断转变。这种改变导致「宇航员父母」(astronaut parents)的现象出现:即父母其中一人在中国工作,将配偶及子女留在加拿大。
马大维表示,拥有全球生活方式的人口增多,需要考虑政府对这些人士的义务。
他援引在台湾担任外交官时的经历,表示当地有不少丈夫部分时间在内地工作,妻子在加拿大或美国加州做生意,子女在不同地方上学。台湾是个后工业社会,台湾人散居全球各地。他认为香港情况也是如此。
领事馆预算庞大,有必要检讨服务。马大维表示,为公平起见,加拿大人自己选择居住地点及生活方式后,就应承担随之而来的各种后果。
马大维表示,成为加拿大公民拥有很多权利,不过也有基本责任。马大维如今是多伦多大学(University of Toronto)蒙克全球事务学院(Munk School of Global Affairs)高级研究员。他表示,公民身份有一些基本要素,例如在加拿大定居、缴税、参与选举投票、以某种方式参与加拿大社会活动等。可以容许中断几年,不过如果五六年以上没有做这些事情,那么你实际上已经做出选择。
他表示,当有人使用他国的旅行证件、居住在其他地方,情况就更复杂。
马大维并非提倡拒为海外的双重国籍公民提供外交援助,而是建议本国人若有五年时间未居住在加拿大,应支付年费以享受领事服务。他表示,如果国民希望本国政府提供充分保护,最好的途径便是以该国政府颁发的旅行证件出行。
马大维表示,应避免衍生出一批二等公民。同时,如果允许国民将公民权利与责任分离,便贬低了公民身份的重要性,对这一理念造成损害。 2006年黎以冲突期间,至少1.5万名持有加国护照人士由加拿大政府包机,从黎巴嫩运回加拿大,这一行动当时备受指责,也促使加拿大讨论领事服务范畴。马大维指出,当时 ???? 这一行动花费约1亿加元,不过大部分免费乘机的人士都是双重国籍人士,有些人第二个月便返回黎巴嫩。
他表示,不认为香港会发生什么大事,以至需要这种规模的撤离行动。不过,要为在港的20万加拿大公民提供领事援助,将大大超过领事馆的能力。
服务这么多公民要花费很大成本,令双重国籍的讨论难免涉及财政问题。不过马大维表示,他主要是希望能够鼓励人们更好地享受加拿大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