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社会真的“刑不上大夫”吗?
【看中国2014年01月21日讯】古代社会真的“刑不上大夫”吗?不同于一般民众的理解,有学者认为,“刑”在这里的原意并不是今人所指的“刑罚”,历朝历代多有高官依律受刑则在事实层面否认了“刑不上大夫”曾被施行。
“刑不上大夫”在今天被广泛用于批判中国古代社会的官官相护。
2013年8月,《朱镕基上海讲话实录》出版,他在1990年的一段讲话被概括为新闻标题——“人民对刑不上大夫非常不满”:“我们是执政党,我们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还没有做到在法律面前党员和群众一律平等,总是‘刑不上大夫”’啊。对这个现象,人民群众非常不满。”
《朱镕基上海讲话实录》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其社长黄书元曾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的采访,他的一段讲话在当时被浓缩为“内容并非影射当下”的小标题。
同月,曾任政治局委员的薄熙来受审。
薄熙来被公诉后,《人民日报》曾发表评论员文章《法治没有特区 反腐没有例外》,指出:“对薄熙来一案提起公诉再次表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例外,谁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谁都不能心存“刑不上大夫”的侥幸。”
然而,古代社会真的“刑不上大夫”吗?不同于一般民众的理解,有学者认为,“刑”在这里的原意并不是今人所指的“刑罚”,历朝历代多有高官依律受刑则在事实层面否认了“刑不上大夫”曾被施行。
历史学家钱穆在《现代中国学术论衡》中的看法是,“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其实是说古代君主尊礼士人,对有罪者不施肉刑而往往赐其自尽。
学者资中筠的看法与之类似,她认为用“刑不上大夫”来形容当官的受包庇,既非《礼记》中这句话的原意,也不符合两千年的史实。她认为,“刑”是指侮辱人格的肉刑,她以《资治通鉴》为本,回顾了贾谊对“礼不及庶人,刑不至大夫”的阐释:贾谊认为公卿大夫既然被任命管理百姓,就应该有尊严,即便获罪,也要待之以礼,可以罢官、赐死、甚至灭族,但要存体面,不能动不动就割鼻子、砍脚,一个小吏也能对他进行人身侮辱,或“弃市”(在闹市当众砍头),否则上下都不知廉耻,也不利于获罪者以后改过。
学者秋风的看法是,“刑不上大夫”只是说,对大夫不能仅靠刑罚来治理,首先应当以礼仪约束他们。而一旦他们违礼,也照样予以惩罚。他还进一步说明:古史清清楚楚地记载贵族被流放、被关押、被判处死刑的事情。
学者荣玲鱼认为,“刑上大夫”贯穿中国古代社会始终,但它赋予大夫在适用刑法时享有一些特权:如官员可以享受特殊的减免刑责待遇;贵族及官僚犯罪受刑由专门机构进行审理;贵族被处死刑的场所和方式与庶人不同。
在事实层面,将“刑不上大夫”理解为高官不受刑罚也缺乏基础。世人熟知的和珅被赐狱中自尽,虽与现今意义的“法治”不同,但终究是“刑上大夫”。根据学者倪方六的研究,据北宋真宗时编修的《册府元龟》上的记载,从秦朝算起,到唐末五代时止,被查处和揭发的贪官是460名,其中仅五代之前被查处和揭发的丞相(宰相)级贪官就达29名。
倪方六在文章中这样描述古代第一个因贪腐被查处的丞相李蔡。“当时皇帝赐给他墓地20亩,可他多占了三顷,卖了40余万钱,被揭发后畏罪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