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3年12月30日讯】据媒体报道,吉林省舒兰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韩迎新被开除党籍、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经查,韩迎新利用职务便利和职权影响,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
关于韩迎新,给人映像最深的是她的“法盲言论”和身兼数职的身份。公开报道称,韩迎新曾说过“我不懂法,不按拆迁法办”、“我有尚方宝剑!你们随便告,我不怕。”公开资料显示,韩迎新任副市长期间曾分管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并协助市长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公室、市政府采购中心等重要部门。
真是不可思议,在一个法治社会里,一个自称不懂法的人,竟然可以当上副市长,并分管市政多个要害部门,而且大言不惭的说,自己有尚方宝剑,上哪儿告都告不倒她。那么,韩迎新所说的尚方宝剑是什么?根据百度百科的解释,所谓“尚方宝剑”,是封建皇帝的御用宝剑,持有皇帝所赐尚方宝剑的大臣,具有先斩后奏的权力。比喻上级特许的权力。
根据这个解释,我们便知道韩迎新所说的尚方宝剑,并不是一把真正的剑,而是一种特权。那么,这个特权是谁给她的呢?可以肯定的是,既不是国家主席,也不是政府总理。要不然,2011年,被强拆市民许桂芹到中央上访,就不会得到温家宝总理的亲自接待了。正因为许桂芹的上访,韩迎新才因辖区内拆迁受到舆论关注,并被冠以“最美最狠拆迁女市长”的称号。
很明显,韩迎新虽然不懂法,但她的某方面条件却能让上级领导欣赏,赋予她分管各个要害部门的权力。这种由上级给予下级的权力,在制度并不完善的社会里,便成为肆无忌惮地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黑手。所以,韩迎新以及给予她特权的官员们,根本就不把法律放在眼里。在他们的眼里,除了权力,没有什么能够与之抗衡,所以她才大言不惭地说,“我有尚方宝剑!你们随便告,我不怕。”可是,真的是这样吗?
当然不是。当韩迎新握着所谓的尚方宝剑为非作歹时,正义之剑却正向她刺来,这把正义之剑就是如火如荼的反腐风暴。当“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号令下震颤华夏时,韩迎新这个只算是苍蝇的官员,也许她还没明白什么是真正的尚方宝剑,她便应声落地了。在古代,即便是皇帝赐予大臣的尚方宝剑,那也是正义之剑,其目标指向,只能是贪官污吏,岂能是鱼肉百姓的切肉刀?
多行不义必自毙,韩迎新们高估了自己的权力,自以为在一个小小的舒兰市能肆无忌惮,就是权力的至高无上。然而,如果按权力的量化,韩迎新手中的所谓尚方宝剑,不过是《水浒传》里郑屠手上的切肉刀,他只能用来吓唬街坊四邻,当鲁提辖出现时,他便只有挨打的份了。那么,是谁给了韩迎新随意鱼肉百姓的切肉刀呢?在韩迎新这只黑手频频伸向百姓时,其背后是否站着一个,甚至是一伙手握权力的贪官呢?他们又该如何处置?
韩迎新事件,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如果没有制度的完善,权力就会肆无忌惮,为所欲为,即使你搬出法律,也只能疲软无力,是只有更高的权力才能将其降服,,这是人治社会的体现。所以,建立完善的制度,将权力关进笼子,才能使那些手握切肉刀的“郑屠”们不敢鱼肉百姓,妄谈“尚方宝剑”。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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