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3年12月30日訊】據媒體報導,吉林省舒蘭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長韓迎新被開除黨籍、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經查,韓迎新利用職務便利和職權影響,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他人賄賂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
關於韓迎新,給人映像最深的是她的「法盲言論」和身兼數職的身份。公開報導稱,韓迎新曾說過「我不懂法,不按拆遷法辦」、「我有尚方寶劍!你們隨便告,我不怕。」公開資料顯示,韓迎新任副市長期間曾分管市監察局、市財政局、市審計局。並協助市長分管市政府辦公室、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棚戶區改造管理辦公室、市政府採購中心等重要部門。
真是不可思議,在一個法治社會裏,一個自稱不懂法的人,竟然可以當上副市長,並分管市政多個要害部門,而且大言不慚的說,自己有尚方寶劍,上哪兒告都告不倒她。那麼,韓迎新所說的尚方寶劍是什麼?根據百度百科的解釋,所謂「尚方寶劍」,是封建皇帝的御用寶劍,持有皇帝所賜尚方寶劍的大臣,具有先斬後奏的權力。比喻上級特許的權力。
根據這個解釋,我們便知道韓迎新所說的尚方寶劍,並不是一把真正的劍,而是一種特權。那麼,這個特權是誰給她的呢?可以肯定的是,既不是國家主席,也不是政府總理。要不然,2011年,被強拆市民許桂芹到中央上訪,就不會得到溫家寶總理的親自接待了。正因為許桂芹的上訪,韓迎新才因轄區內拆遷受到輿論關注,並被冠以「最美最狠拆遷女市長」的稱號。
很明顯,韓迎新雖然不懂法,但她的某方麵條件卻能讓上級領導欣賞,賦予她分管各個要害部門的權力。這種由上級給予下級的權力,在制度並不完善的社會裏,便成為肆無忌憚地凌駕於法律之上的黑手。所以,韓迎新以及給予她特權的官員們,根本就不把法律放在眼裡。在他們的眼裡,除了權力,沒有什麼能夠與之抗衡,所以她才大言不慚地說,「我有尚方寶劍!你們隨便告,我不怕。」可是,真的是這樣嗎?
當然不是。當韓迎新握著所謂的尚方寶劍為非作歹時,正義之劍卻正向她刺來,這把正義之劍就是如火如荼的反腐風暴。當「老虎蒼蠅一起打」的號令下震顫華夏時,韓迎新這個只算是蒼蠅的官員,也許她還沒明白什麼是真正的尚方寶劍,她便應聲落地了。在古代,即便是皇帝賜予大臣的尚方寶劍,那也是正義之劍,其目標指向,只能是貪官污吏,豈能是魚肉百姓的切肉刀?
多行不義必自斃,韓迎新們高估了自己的權力,自以為在一個小小的舒蘭市能肆無忌憚,就是權力的至高無上。然而,如果按權力的量化,韓迎新手中的所謂尚方寶劍,不過是《水滸傳》裡鄭屠手上的切肉刀,他只能用來嚇唬街坊四鄰,當魯提轄出現時,他便只有挨打的份了。那麼,是誰給了韓迎新隨意魚肉百姓的切肉刀呢?在韓迎新這隻黑手頻頻伸向百姓時,其背後是否站著一個,甚至是一夥手握權力的貪官呢?他們又該如何處置?
韓迎新事件,告訴我們一個道理,如果沒有制度的完善,權力就會肆無忌憚,為所欲為,即使你搬出法律,也只能疲軟無力,是只有更高的權力才能將其降服,,這是人治社會的體現。所以,建立完善的制度,將權力關進籠子,才能使那些手握切肉刀的「鄭屠」們不敢魚肉百姓,妄談「尚方寶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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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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