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3年12月04日讯】11月27日,我在海外博讯新闻网看到赵枫生先生撰写的短文,题为《北伐檄文》,当时觉得这文章的文笔不错,由此及彼,书空咄咄。岂料12月1日,只是短短相隔几天,就见博讯报道说,发表此文的赵枫生已被刑拘,所涉“罪名”是“颠覆国家政权”。我不由愕然:国家政权怎么成了贼?
社会治安乱作一团,杀人的事没人管,抢人的事没人管,一些“人民警察”得到了“维稳”经费比国防开支还要高的经济润滑,不尽心竭力保护国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而是成天不务正业盯着网民写了什么,这本已是乱世之象。而今又以言治罪,对号入座说国家政权是贼,这就更是足尺加二。
我数十年进行文字的排列组合,著作颇丰,对文字的解读能力不能说不强。通观赵文,我无法从哪句话哪个字词里看出赵枫生在“颠覆国家政权”,只见他在正气凛然地声讨恶贼,并说要“伐贼”。警方“慧眼独具”,非要说赵枫生在“颠覆国家政权”。开的什么玩笑?国家政权怎会是贼?
赵文不长,只区区三百余字。为便于评述和甄别,我们不妨先看看赵文是怎么说的——
“赵枫生:北伐檄文
余等将集众民之力,北上伐贼!
自贼窃国以来,无视人权、人伦!上不敬鬼神,下不生黎民。
以仆人自居,行奴役之实。
今民口不能言,耳不能闻,眼不能视。
古往今来,由东至西,未见有此贼猖獗者。
淫人妻女,毁人坟墓,抢人田地,无一不明火执仗。
民有异议,武力镇之,美其名‘维稳’。
南海之地,北疆之上,钓岛之域,外藩轮流盘剥,贼不敢言。
街道上,民居里,商社中,一有利,贼蜂拥,不计民死活,只为己囊实!
今贼以八千万帮众,陆海空之武力,集城管、协管、临时工、叫兽之帮凶,行事愈加恶劣!
蓝天不见,碧水不见,人心不见!
食有毒,穿有毒,住不实!民之后代何能存矣!
贼之二、三代早易籍,贼存内,横征暴敛,输血外邦,供后挥霍!
今高举国父旗帜:民主、民权、民生!北上伐贼!
以吾等之热血,铸吾等后代之民生!
北上!伐贼!”
读者不难看出,赵文通篇说的是贼之罪恶,他只说要“伐贼”,没有半字说要颠覆国家政权。贼和国家政权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二者之间风牛马不相及。国家政权是个神圣的概念,警方把赵文所说的“伐贼”等同于“颠覆国家政权”,不但是偷换概念,而且也是对国家政权概念的亵渎。
赵文并未言明谁是贼。倘若警方非要对号入座,认为赵文里所说的贼,就是一个劣迹斑斑的匪帮,那么以言治罪之下,以“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刑拘赵枫生,也仍然是偷换概念,并且于法无据。没有任何法典确认过某匪帮就是国家政权,就连《辞海》里都找不出国家政权的名词解释。
赵枫生能拿什么“伐贼”?拿一篇三百余字的短文?或是开着他的三轮车,抡着锄头或耙子去“伐贼”?我看他写作此文,顶多也就是情绪的抒发,进行的是一种对罪恶的声讨,只是说说而已。有司对号入座,愣是将“伐贼”等同于“颠覆国家政权”。这执的什么法?国家政权怎么成了贼?
“新政”下所有的以言治罪,都是对法治精神的践踏,以及对“当今圣上”训示的无视。法律说公民有言论自由,习近平说共产党要容得下尖锐批评。执法者的不务正业和小题大做,令人无所适从。到底是要听你的,还是要听法律和“当今圣上”的?谁给了你凌驾于宪法和“圣上”的权力?
声讨就是批评的一种,只是批评的强度来得更大。赵的“檄文”,充其量只是落在了声讨的层面上。在互联网时代,信息是个海洋,赵的短文不过是海洋里的一滴水,甚至连一滴水都谈不上,这世界并没有因其有任何的改变。赵枫生可以要冤案制造者说清楚、讲明白:国家政权怎么成了贼?
写于2013年12月1日(廖祖笙之子廖梦君惨烈遇害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中学,和杀人犯同穿连裆裤的邪党放任凶徒逍遥法外第2695天!遇害学生的尸检报告、相关照片及“破案”卷宗全是不可示人的国家机密!作家廖祖笙在国内传媒和网络的表达权被匪帮全面非法剥夺!廖祖笙夫妇的出境自由被“执法”机关非法剥夺,被反动当局连续非法断网996天!在令人发指的残酷迫害中,幕后迫害的操纵者能非法控制全国的媒体和互联网,能控制公检法,能控制广东和福建,能控制电信,能控制银行,能不时操弄“不作恶”的谷歌……为国防事业奉献了青春年华并立过军功的廖祖笙,因在文字层面坚持为国家前程和百姓福祉呼号,遭到法西斯新变种疯狂迫害,呼天不应,叫地不灵,蛇鼠一窝的当局从上到下装聋作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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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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