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树斌案”再现 政府还要错杀多少人?(图)
【看中国2013年11月29日讯】据《法制晚报》报道,又一起与河北聂树斌案相近的案例浮出水面,17年前内蒙呼和浩特市青年呼格吉勒图被认定“猥亵杀人”后判处死刑;9年后本案真凶落网。但呼格吉勒图父母为子翻案多次受阻。
11月28日,中国媒体《法制晚报》报道了一起与河北“聂树斌案”相似的案例,使17年前的内蒙“呼格吉勒图案”浮出水面:1996年4月9日,内蒙呼和浩特市新城某区发生一起公厕命案,时年18岁的呼格吉勒图成为此案的第一时间的发现者和报案者,当时还有他的工友闫峰在场;当晚警察将上夜班的呼格吉勒图和闫峰带走问讯;其后报警人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命案凶手,仅仅一个月后此案开庭,检方以“流氓罪”、“故意杀人罪”对其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并于当年6月10日执行。
早在2011年3月6日,中国知名艺术家艾未未被中国当局秘密羁押前一月时,曾采访呼格吉勒图的父母李三仁、尚爱云。他们在该视频中披露其子被抓后,遭受刑讯逼供被迫认罪,在执行死刑前一直未能与家人见面。2005年一位名叫赵志红的犯罪嫌疑人落网,准确指认公厕命案的地点和承认是此案真凶。其后多年间,李三仁和尚爱云奔走上访,并遭内蒙当局数次截访和限制外出自由,数次要求翻案受阻。《法制晚报》在此次报道中也详细披露了这些细节。目前赵志红依然关押在看守所内。
《法制晚报》还披露,内蒙有关方面目前已经准备好了两笔赔偿金,一笔给案件的受害者家属,一笔给被枪决者的家人。多位专家断定呼格吉勒图被错杀,公安部也作出慎重复核、重新认定证据的批示。但当年为该案做笔录的民警不久前去世,重要知情人的消失使此案再添变数。
有网友将此案称之为另一起“聂树斌案”,两案情节惊人相似:1994年8月石家庄女工康某在下班回家的路上被奸杀,当年21岁的聂树斌被认定为凶手并被判处死刑;2005年1月,犯罪嫌疑人王书金被抓,供认为奸杀案真凶,但河北法院始终未予认定。今年的9月27日,王书金涉其它案件被判处死刑,聂树斌案真相再沉。
“呼格吉勒图案责任人高升”
作家许晖在推特上写道:“这片土地太肮脏了,几十年来不断漫浸无辜青年的鲜血,一个比一个年轻。如今又添了一个十八岁死于枪杀的呼格吉勒图。”
据呼格吉勒图父母透露,当时参与审讯的公安人员冯志明时任刑警队长,在审结此案后被授予二等功,不久后升任某区公安局长,现任呼和浩特市党委委员。
中国知名大律师张思之认为中国近年不断曝光的多起“冤案”,公安部门为追求破案率,也为立功受奖草率了结,很多生命就这样沉冤死去。最令人气愤的是,面对这样的错案,司法部门却没有当初断案时的“神速”,还为翻案设阻:“原来的审理太草率了,恐怕关键问题是原来判错案的人,现在还在台上,他们一般都是要记功的,因为这个案子记了功,升了官,现在怎么交待?他们很下不了台,不愿承认错误。已经发现而不承认,这很让人恼火。”
张思之:已经发现而不承认,这很让人恼火
“靠死人复活和真凶归案才能纠正冤案,是司法制度的耻辱。”
中国法学学者滕彪早前指出,公众似乎认为只有找到并确认了真凶,才能证实案件为冤案。事实上,只要当事人受到了刑讯逼供,只要该案存在着重大的程序瑕疵,那么就可以说案件是个冤案:“只有靠死人复活和真凶归案才能纠正死刑冤案,这是我们司法制度的耻辱。”
11月21日,中国最高法院对外公布《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意见》要求,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冻、饿、晒、烤、疲劳审讯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被告人供述,应当排除,切实改变“口供至上”等作法。意见还提出:死刑案件,认定对被告人适用死刑的事实证据不足的,不得判处死刑等。
张思之表示,当局做出什么样的规定不重要,重要的是看他们怎样在司法中践行他们自己制定的法规,呼格吉勒图案的翻案可以成为该《意见》的检验:“要想杜绝这种错案,整个司法体制都得改改了。”
原标题:内蒙再现“错杀案”:有多少生命可以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