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劳教者被视为犯人对待
【看中国2013年11月19日讯】(看中国记者金善喜报道)11月15日,三中全会结束后的第三天新华社公布了中共中央“三中全会”有关废止劳教制度的决定。同时转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第34条涉及完善人权与司法保障,并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引起舆论关注。
新上任的习近平领导帮子意欲废除劳教制度,实际执行又是如何?被称为“人间炼狱”的劳教体制即将盖棺还是仅仅换个招牌?无数劳教警察即将面临失业还是仅仅分流?每年关押几十万中国人都将被释放?
“人间炼狱”要盖棺?
由苏联独裁者斯大林创立,为了打击、镇压持不同政见者,目的是要把人的思想“高度统一”以为所欲为才创立了劳改制度,进口到中国五十多年,因历史上迫害死无数中国民众而被称为“人间炼狱”。据中国司法部网站早前公布的资料,截止到2008年底中国共有劳动教养场所约350个。截止年初中央电视台报道,中国共有310个劳教所,关押犯人约为31万人,管教人员高达10万人。
一些国际组织及人权活动人士对中共发出的结束劳教制度持怀疑态度,他们担心劳教制度将经过改头换面后得以继续。在北京15日宣布废除劳教制度后,北京“团河劳教所”悄然摘牌,挂出“北京市监狱团河二监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大陆网友表示:“换汤不换药,改成矫正所。班子、人员、职能不变,唯一变的是由法院判定矫正所。”
更多专家则认为,北京废除劳教制度是迫于国际、国内压力所为,对民众的迫害形式将用监狱、戒毒、洗脑班及精神病院等方式继续存在。网民铁手也表示赞同:“大家都太天真了,劳教所换了一块牌子,就叫做违法行为矫治中心,其他的什么都没有改变。这是公安机关不通过法院和刑法最有力的打击手段,你猜猜他会轻易地放弃吗?”
“剥夺一个人最多三年的自由,只需要区公安分局劳教委员会盖一个章就行了,太容易了。上次那个因为自己女儿被强奸愤而上访的妇女被劳教,如果通过法院判决会有这样的命运吗?劳教制度背后隐藏的不可告人的险恶心里和肮脏手段都是普通人不可思议的。”另一位大陆不具名大陆民众也表示怀疑。
劳教警察:分流还是失业?
据大陆公安司法部门消息,现有劳教场所已经在逐步实现职能转型,加挂戒毒所的牌子,逐渐以强制戒毒为主。各地劳教所也在组织管教人员学习禁毒法和戒毒条例,进行戒毒知识培训,并添置强制戒毒医疗设备。
中共在编警察人员分为五个系统,即公安民警、国安特务、法警、监狱警察和劳教警察。其中,在劳教所工作的劳教警察的胸徽和臂章上和所有狱警一样标注着“司法”二字,警号是七位数字(其他警察的警号是六位数字),但它隶属于中共司法部的所谓劳教局。
劳教警察被指称为了奖金、升职,酷刑、打伤、打残、强奸大量被劳教人员。那么劳教制度被废除后,这些劳教警察何去何从?据大陆消息人士透露,这些劳教警察的未来:“估计年轻分公安(这些人愿意去),年老分监狱(老的还不愿意去)。”
被关押者会被释放吗?
宪法第37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 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劳动教养长期剥夺公民人身自由没有经过刑事诉讼程序,违反正当法律程序,由于执行中公安的强势也违反正当程序。
陆媒指称:劳教人员成免费劳动力,成为政府搞创收工具,在一些地方劳教制度已沦为了地方政府官员假以维稳为名、行打击报复之实的工具。除了侵犯公民正当程序权利以外,劳动教养主要是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甚至生命权,并以此为威慑,影响到公民表达权、信访权、财产权的行使。
那么被关押的30几万人何去何从,他们真的会被释放吗?据法轮功官方网站明慧网的不完全统计显示,从1999年7月到1013年7月,仅仅突破中共网络封锁在曝光的法轮功学员被劳教迫害案例就达25411起之多,比同期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案例的11597起多出一倍还多。
海外人权观察人士则表示,中共当局没有改变随意拘禁民众或出台停止迫害宗教团体的正式政策。香港人权观察高级研究员林伟也表示:废止劳教制度并不意味着中共停止了任意关押人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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