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无力还款 陕国投“刚性兑付”5.98亿接盘
【看中国2013年08月13日讯】由于河南省裕丰复合肥有限公司(下称“裕丰公司”)无力还款,为维护信托受益人权益,陕国投不得不动用超过5.98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接盘。
昨日晚间,陕国投A发布公告称,经公司研究决定,通过受让信托受益权配置信托计划方式,先后用72897777.78元、525423826.07元自有资金分别受让了裕丰公司信托贷款一期和二期项目受益权,陕国投A享有该信托受益权所对应的所有权益,原信托受益人不再享有上述信托项目受益权。
尽职调查失误?
2012年4月11日和7月25日,陕国投分别发行了“陕国投·裕丰公司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和“陕国投·裕丰公司二期建设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合计募集5.7亿元向裕丰公司提供信托贷款。
资料显示,裕丰公司一期项目7000万元,贷款期限为12个月,贷款利率18%,江苏润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评估值为2.4亿元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提供抵押担保。二期项目5亿元,贷款期限为24个月,贷款利率16.2%,保障措施包括:无锡保利资产经营实业有限公司以其105套营业用房、无锡湖玺实业有限公司以其四套商业用房提供抵押担保,两处资产评估价值11.62亿元;河南省裕丰复合肥有限公司64%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无锡市保利广场商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实际控制人夫妇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实际上,陕国投在此前曾表示过接盘的意向,今年4月,陕国投A公告指出,目前裕丰公司生产经营基本正常,但出现还款付息困难。彼时,陕国投表示,拟采取包括不限于受让信托受益权、以物抵债等方式妥善解决相关问题,以求使裕丰公司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受益人取得信托本金及相应的部分收益。
除了以自有资金接盘,在维护受托人利益上,陕国投所做的另外一项工作是申请并完成了对裕丰公司的强制执行。从公告内容可以看到,陕国投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被执行人依法强制执行,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相关财产;偿付借款人应偿付的信托贷款本金5.7亿元及利息;加倍支付截至实际偿付日应支付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支付截至实际偿付日应支付的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本案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此外,陕国投以自有资金给裕丰公司提供的2300万元贷款亦逾期,本次一并申请强制执行、查封资产。西安市中院于8月9日完成了对被执行人原提供抵(质)押担保资产等的查封。
值得注意的是,陕国投并未在公告中指出裕丰公司方面出现难以还款的原因,此前有媒体报道称,裕丰公司将信托资金挪作他用,主要偿银行贷款和民间高利贷等债务,而裕丰公司提供给陕国投方面的财务资料却显示为信托资金用于购买机器设备。
北京一家信托公司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分析称:“陕国投在成立上述信托计划之前,显然是没有发现裕丰公司以及该公司董事长鲍崇宪所涉债务,这不得不说是尽职调查的失误。”
陕国投刚性兑付
以时间换空间,是信托公司在遇到信托计划难以兑付时惯用的操作手法,今年上半年,中信信托与三峡全通项目的处理上,即是采用了将信托计划到期日延长三个月的方法,在延长期中将抵押资产进行处置变现,不过,在抵押资产拍卖的最后关头,已有受让方与中信信托签署债权转让协议,进行接盘,中信信托与三峡全通的“纠葛”宣告结束。
上述信托公司人士认为,与中信信托处理三峡全通的案例不同,陕国投动用了自有资金进行垫付,这种接盘的做法实际上就是刚性兑付,“即使在本质上仍是以时间换空间,但处理的次序是先接盘,后处置资产,资产处置的最后结果仍存在变数。”
陕国投显然也意识到上述问题,公告指出,该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取决于资产处置的最终结果,公司将继续依法推进后续工作(包括以资抵债等),目前暂时无法判断处置结果对公司利润的准确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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