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卫方说,他个人认为,王书金“奸杀案”可能涉及一些复杂的背景。
【看中国2013年06月25日讯】中国河北省高院今天(6月25日)在邯郸二审开庭审理王书金“奸杀案”。河北检方在官方微博称石家庄西郊“奸杀案”并非王书金所为的说法,引起了法律界人士的强烈关注。
北京大学法学院贺卫方教授在接受BBC中文网采访时表示,此案涉及复杂的背景,可说是一“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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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卫方说,之所以称此案为“奇案”,是因为一般在刑事案件的检控中,检察官的职责是追究犯罪,辩护律师的角色是为被告人进行辩护。但此案跟通常的刑事案件审理刚好相反——被告人承认自己有罪,而检察机关则认为被告人并非特定案件的犯罪人。“这个角色有点颠倒”。
此乃“奇案”
在周二上午的庭审结束后,河北省高院通过其官方微博迅速披露了庭审情况,并说明了王书金并非凶手的四点证据。
这四点证据是:王书金关于被害尸体特征的供述、关于杀人手段的供述、关于其作案具体时间的供述与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的实际情况不符,王书金关于被害人的身高供述与被害人实际身高不符。
对此,贺卫方教授说,有关情况当然不能完全排除,但他不了解相关庭审过程中是否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王书金在聂树斌案件案发之后,有机会来获取相关的信息。
贺卫方说,据他了解,当时没有任何迹象表明,王书金是在了解聂树斌案的情况下做的供述。
他说,只看到检方最简单的文字性的陈述,检察机关是否提供相关证人到庭做证,是否有足够证据,王书金及其辩护律师是否有机会与证人进行质证,这些问题看起来都没有很清楚的显示,“因此不能相信检方所提出来的结论”。
王案与聂案
1995年,当时21岁的聂树斌被认定为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的凶手,并被执行死刑。但在10年后的2005年,王书金被警方抓捕后供认其犯下多项罪行,其中包括聂树斌被定罪的“奸杀案”。
2007年,河北邯郸中院判处王书金死刑。王书金以“未起诉他在石家庄西郊玉米地的那起强奸杀人案”为由提出上诉。2007年7月,河北省高院二审开庭审理“王书金案”,但至今仍未作出判决,直到2013年6月 25日,王书金案二审在邯郸中院再次开庭。
从2005王书金落网认罪,到如今已有8年。在长达8年的时间里,河北高院都没有再开庭审理此案。
贺卫方对BBC中文网表示,“当时,王书金案涉及到聂树斌案,而聂案如果出现一种冤案的情况,势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且给予国家赔偿,这会涉及到有些人的政治生命的问题”。
真相在哪?
贺卫方说,他个人认为,此案可能涉及一些复杂的背景。他质疑说,如果此案象河北检方所表达的那样一种简单的情况,几年前第一次对王书金进行审判时,为什么检方没有呈现有关证据,而要在时隔8年后才拿出来?因此,他认为“有关情况显得非常怪异”。
那么,王书金是不是奸杀案的凶手?聂树斌有没有被冤枉?
对于此案的审理结果,贺卫方表示很难判断,但据他猜测,今天邯郸法院审理此案,最高法院有派员参与指导,此案审理现在已不能完全由河北省控制。
他说,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对此案的态度现在都不是十分清楚,“但不管怎样,如果这样的案件不能给出一个特别清楚的结论,一个让所有人都特别信服的结论,那么它对中国司法的公信力将会是一个非常严重的打击”。
贺卫方指出,这个案件已拖了这么长时间,如果最高层次司法当局的官员还想让国民对司法有信心的话,他们还是会非常关注这类案件能否得到公正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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