骂出祸:孔庆东骂网友被判罚款(图)


北大教授孔庆东 照片日期不详(网络照片)

曾骂香港人是狗而引起中港骂战的北京大学教授孔庆东,其诗作被一名中国学生指为格律不齐后,竟大骂对方是“狗汉奸”,遭学生告上法庭,被裁定要公开道歉,并赔偿抚慰金200元人民币(约25欧元)和支付公证及讼费1070元人民币。

2012年5月6日,北大中文系教授孔庆东在其微博刊登题为《立春过后是立夏》的七律诗,其实是照搬南宋诗人陆游的《立夏前二日作》。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生关凯元跟帖说,这首诗“格律不对”,平仄错放。孔庆东回复:“你不要装作懂格律好不好?你说的驴唇不对马嘴,你连原诗都没看,你就是狗汉奸…你懂你妈的什么孤平?我看你妈又孤又平!”

孔庆东有关回应,很快被多人转发,关在翌日得悉后,认为孔是无端侮辱其人格,要求对方解释,但得不到响应,于是提起诉讼,要求孔庆东发微博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失250元,承担因诉讼所造成的支出约1000元。

中国传媒报道,孔庆东的律师辩称,关凯元用的是网名,其他网民根本不知他是谁,影响无从谈起。但海淀区法院认为,孔庆东的言辞明显含有侮辱性,且通过网络传播、转发,认识关凯元的人会降低对他的社会评价,但由于认识关的人有限,侵权情节较轻,裁定孔庆东要在一家全国发行的报刊道歉,并作出赔偿。

关凯元表示将上诉,要求孔庆东还应在微博上致歉,因为“在哪骂的就应该在哪道歉”,以作弥补。他指出,孔庆东身为学者和公众人物,却任性妄为,今次“是用法律给他上一课”。

香港绝少发生因网络言论兴讼,但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统计,该院近三年审结69宗网络名誉侵权案,占名誉权纠纷案的41.5%。

在中港矛盾日烈之际,孔庆东去年初在电视节目“孔和尚有话说”中评论港人骂中国内地人在地铁吃面一事时骂港人:“给人家英国殖民者当走狗当惯了,到现在都是狗,你们不是人”。事件引起轩然大波后,孔澄清只是骂部分人是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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