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中国妇女随时面临着生命威胁

【看中国记者李佑芸综合报导】这两天,广州城管当著一小女孩面掐其母并铐上警车的新闻,引发了广大社会舆论对城管粗暴对待妇女行为的愤怒。然而,就在3月8日这个象征尊重、保护女性权益地位的纪念日来临之际,在中国,却有更大一群母亲,被迫不能留下自己的孩子,并且随时面临著生命的威胁。

根据《明慧网》资料显示,截止到2013年3月1日,数以万计的法轮功女学员身陷囹圄,遭受酷刑凌辱等灭绝人性的迫害。而在这些女性中,包括了不少处于孕产期、哺乳期的准妈妈。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更有《刑事诉讼法》和《监狱法》规定,孕产期、哺乳期妇女不应被关押或劳改劳教。然而,这些法律规定在现实中不值一文。

处于孕产期、哺乳期的法轮功女学员受到的不是“特殊保护”,相反地,她们受到了残酷的“特殊迫害”。

一、酷刑折磨、毒打孕妇

怀孕三个多月 广州罗织湘被残害致死

罗织湘,广州天河区法轮功学员,1973年10月生,武汉城市规划学院本科毕业,原广东农垦建设实业总公司规划工程师。2002年11月,与丈夫在海珠出租房被非法强押送至海珠区看守所。11月28日,怀孕三个多月、绝食抗议八天的罗织湘没有被释放,却被610单位(专司打压法轮功的机构)送往黄埔戒毒所强制洗脑。29日,被送进 天河中医院“注射药物治疗”,12月4日被残害致死,年仅29岁。有关单位对外宣称罗织湘自杀而亡。

悬空吊坠孕妇致痛苦流产 逼丈夫在旁观看

哈尔滨万家劳教所警察将一怀孕六、七个月的法轮功女学员悬空吊起,绳子绕经房梁(离地三米)滑轮,而后松开绳子,让孕妇急速坠落、重重摔下,再拉绳将人吊起,再松开、坠落、摔下,来回折磨,孕妇在痛苦中被折磨流产。

更残忍的是,警察强迫她的丈夫在一旁亲眼看着妻子受刑、看着未出世的孩子被活活断送性命。

四川骆碧琼被毒打致胎出血 遭强行堕胎后被迫逃离家乡

2000年腊月24,四川南充营山县32岁的法轮功学员骆碧琼,被送到朗池镇洗脑班,遭“创卫办”里的五人轮番毒打,已怀孕四个月的骆碧琼被打的遍体鳞 伤、小便失禁、胎出血不止,两腿被打紫、手肿起象面包,头部都是肿块,嘴里全是血泡。被折磨一个星期后回家,因骆碧琼申明坚定修炼,迫害者气势汹汹闻风而 来,强行打胎,无辜扼杀四个月的小生命。

二十天后警方又到骆碧琼家想强行带走她,骆碧琼被迫在第十七天逃离了家乡。

高玉敏遭迫害昏迷 胎死腹中

高玉敏,黑龙江富锦市北江沿法轮功学员,2007年9月,怀孕三个月时,被富锦市国保大队强押到看守所迫害28天后,身体每况愈下,双目失明,严重缺血, 昏迷后被送到富锦铁路医院。医生发现她没有脉搏、心跳停止,紧急手术后,发现高玉敏腹腔内全是瘀血,并已胎死腹中。高玉敏在医院住了八天,花费一万元保住 了性命,费用全由她自己出。医生说她能活过来真是个奇迹。

山东潍坊刘云香 两次被打流产

2000年1月,山东潍坊市军埠口镇原政法委书记花光勇等人把法轮功学员集中到军埠口大队酷刑折磨,寒冬腊月强迫男学员光背,女学员光脚扫雪,用皮管、三角带毒打。司法所长夏炳堂带人对法轮功学员体罚、用木棍、皮管殴打。32岁的女学员刘云香怀着身孕,被打流产。

2001年一天夏夜,镇长高忠德、副镇长戴清君、司法所所长夏炳堂等十二人,将法轮功学员强押到镇上进行殴打、电棍齐上,刘云香第二次被打流产。

二、强制堕胎迫害

施打毒针 七月胎儿挣扎两天两夜痛苦而亡

法轮功女学员净莲(化名)和丈夫进京上访,为讨公道,在北京信访办等到的是公安的非法抓捕。被接回当地后,因净莲已有七个月身孕,拘留所不收,“上级”决定强行打胎,将她非法拘留。

警察将她拉到医院强行打毒针,可怜七个月胎儿在母腹中折腾了足足有40多个小时才痛苦的死去。净莲挣扎着生下死孩子,昏过去多次,母亲抱着她哭……,一次次把她叫醒。死去的孩子生下来,净莲心如刀绞,父母泣不成声,抱着白白胖胖的死去的孩子舍不得扔掉。

七天后,警察看她身体有所恢复,欲将她送拘留所,声称:“上面说了,对法轮功问题,怎么做都不过份。”在父母拼命阻拦下,警方没有得逞,净莲被送回家,却如犯人般被日夜监视,不允许外出,没有人身自由。一个月后,父母在强大压力下,在公安写好的保证书上按了手印,并被勒索了两千元所谓“保证金”。

肢解婴儿:小小生命遭“凌迟”酷刑

张汉云,陕西汉中市汉台区法轮功学员,事发当年33岁。修炼前五年因闭经始终未怀孕,修炼不到半年月经正常,怀上了孩子,全家人莫不心怀感恩。

2001年3月,汉中市汉台区公安分局政保科科长马平安、汉中市610单位等人欲强行将张汉云送往洗脑班,没抓到人,就将她父亲和弟弟的建筑工地查封,将她丈夫铐在略阳县嘉陵江桥头示众。最后抓走了住在亲戚家即将临产的张汉云。

警察将张汉云拉到三十公里外的职工医院强行堕胎,因胎儿过大难产,竟将已届临盆的婴儿肢解!其惨忍如同凌迟酷刑!

被活活掐死!鲜活女婴命丧白袍医生

郭文燕,宁夏银川供电局电力设备厂法轮功学员。2003年,与丈夫在街上被银川铁东派出所警察抓走,送往东门计划生育医院强制堕胎,因胎儿大,没想到女婴被流产下来时活着,还哭出了声。婆婆说:“还活着呢!我们抱回去养。”没想到,医生听到女婴哭声,一把掐住脖子,不一会儿孩子就没了声音,被活活掐死!

郭文燕的丈夫,原银川巡警队警察,也是法轮功学员,因坚决不写所谓“保证”,被单位开除,承受不住这一次次迫害,被折磨得不吃不喝、不说话,病在床上半年。

其他更多遭到强制堕胎判刑的法轮功学员:

付桂春,黑龙江伊春市金山屯区丰茂林场人,2002年5月被绑架,发现怀孕后被强制堕胎,两个月后被非法庭审,诬判八年,同年9月被劫持到哈尔滨女子监狱,多次遭吊铐曾至昏厥。

香港籍法轮功学员伍生英,祖籍湖南郴州,2006年在贵州习水投资办学,2008年7月12日,和丈夫到习水二郎乡招生时,被当地派出所警察绑架到习水看守所。伍生英被强制引产八个月的胎儿后,再被以莫须有的罪名诬判六年。

宋畅,湖北荆州市沙市区法轮功学员,当年29岁,因不堪忍受当局长年骚扰、迫害,随丈夫到广东顺德打工。2008年7月17日,怀孕三个多月的宋畅被强押回沙市,在家人不知晓、无术前无家属签字的情况下,强行堕胎。之后关入沙市看守所。

广东增城汤金爱被强制人流后非法劳教,从此产后风、风湿病缠身。

汤金爱,广州白云区罗岗镇(原增城镇龙镇)法轮功学员,2000年12月被绑架进增城看守所,由于怀有两个多月身孕(第一胎),不符合劳教规定,被镇龙镇派出所罗伟军等人强行送到增城计生办,未出生的小生命就这样被残杀。

刘枝萍,云南楚雄洲交通集团交通宾馆职工,2000年初,因进京上访被非法劳教两年,关押于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劳教所得知其怀孕后,强行将刘枝萍送去医院打胎,结果药物失效。两个月后的2000年8月,刘枝萍已怀孕五个多月,按规定早应保外就医,但刘枝萍再次被强行送去打催产素,最终失去了孩子。

武俊芬,河北邯郸法轮功学员,2008年7月到娘家看望病危的父亲,被当地派出所警察绑架,连老父亲的最后一面都没见到。为了达到劳教她的目的,强行将她绑到医院做引产手术,残忍的杀死了五个月大的胎儿。

黎旭光,辽宁沈阳法轮功学员,1999年10月19日被辽中当地公安非法关押,时年二十多岁的黎旭光被当地政府强制堕胎,七个月胎儿被打下来时已经成形,指甲都长出来了,是个男婴。堕胎后黎旭光还继续被关押。

卢云珍,2000年1月在北京被绑架,并被押回家乡江西丰城市。她当时正有身孕,丰城警察局长亲自下令在医院给她强行堕胎。

岳秋雨,新疆法轮功学员,2000年被关在乌拉泊女子劳教所,当时已有七个月身孕,被劳教所行堕胎。回家后,仍不断受到骚扰迫害,岳秋雨被迫离家出走,四处流浪。

王少娜,广东深圳市法轮功学员,2000年2月被关押在蛇口看守所,强制堕掉六个月的胎儿,以便延长对她的非法拘留期。

杨珍,广西钦州市灵山县法轮功学员,因到北京上访被关进灵山县看守所,遭强行堕胎,在医院发现是葡萄胎,仍对她非法劳教,在劳教所,她下身大量出血,极度虚弱,拖了半年多才放人回家。

耿菊英,河南孟州市法轮功学员,2002年5月25日,被孟州610人员和警察翻墙入室绑架。为了要把她劳教,警察强迫她堕胎。耿菊英在堕胎药作用下疼痛难忍,男警们还在一旁看热闹,讥笑说,你不是漂亮吗,我们就是要看你堕胎。耿菊英被强行堕胎后,被关进焦作市洗脑班,不久又被关进郑州十八里河劳教所非法劳教。

王磊,黑龙江牡丹江市政总公司职工,2003年被610送进洗脑班迫害,因她有孕在身,王磊被迫打胎。

刘素军,河北滦南县法轮功学员,怀孕两个月时因进京上访被关押五个月,期间,被戴抱镣(将手铐和脚镣铐在一起,直不起身子),孕期七个月时,被狱警强行堕胎。

王桂金,河南淮阳县法轮功学员,2004年7月19日,怀有九个月身孕、即将临产的王桂金被淮阳鲁台派出所所长戴正运等人强行拉到县计生站,被八个男人强行按住催产,随后不久被非法判刑五年。

翟慧玲,北京丰台区法轮功学员,2007年4月24日下午一点左右,被丰台区国保从单位方庄医院绑架、撬开家门非法抄家。翟慧玲因怀有身孕,被卢沟桥看守所拒收。警察于是对她强制堕胎。

李素杰,辽宁凌海市石山镇法轮功学员,2008年1月11日,因家中被警察抄出卫星电视天线(大锅)而遭绑架。送锦州看守所,体检时查出怀孕,警察和当地政府人员不顾她本人的强烈反对,硬将她从家中劫持到医院强行堕胎。

吴俊芳,河北邯郸市法轮功学员,2008年7月18日下午约5点,码头镇城南派出所和成安县漳河店镇派出所警方人员在未通知她家人的情况下,将已怀孕数月的吴俊芳强押到码头镇卫生院强制堕胎。

以上案例,仅是部分被揭露出来的冰山一角。

在3月8日妇女节来临之际,中国仍有数以万计这样的女姓同胞被非法关押,遭受着日以继夜惨无人道的折磨;她们可能是生活在你我周围的任何一位有着善良信仰的女性,却时时面临着被失踪、甚至失去生命的威胁。让人不禁要问,这样的共产党政权,还能维护?还应该存在下去吗?

全文完

接(上):国家的耻辱 国徽下的罪恶(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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