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兴邦案”家属向律所赠匾以表“救命之恩”
影响国内外的安徽“兴邦”吴尚澧死刑复核案日前被最高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为此,1月21日下午,案件主要当事人吴尚澧的母亲及其爱妻特意从亳州赶到上海京衡律师事务所,向吴尚澧死刑复核审律师、京衡律所主任陈有西及其团队赠送题为“救命之恩”的横匾,以表达当事人家属对京衡团队辩护工作的肯定和认可、对陈有西律师的感激之情。一道同行的还有部分兴邦投资户代表。
安徽“兴邦案”发于2008年12月15日,经过长达二年零三个月的侦、诉、审程序,在2011年3月15日对主要当事人吴尚澧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二审在其他当事人未能全部到庭的情形下,仅开庭一天,便维持了一审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11年11月12日京衡律师集团陈有西律师受理了吴尚澧死刑复核程序的刑事辩护。期间,京衡团队以高效、务实的办案风格,对“兴邦案”进行全面取证调查,多次会见当事人、向最高院送达了两万多字的辩护词、并约见了最高法院承办法官等等卓有成效的辩护工作。2012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终裁定吴尚澧死刑判决不予核准、发回原审法院重审。但到目前为止,安徽法院仍未向当事人和律师送达最高法院的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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