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一点灵: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图)


(图/HOM的游乐园)

小蟹是一家二手书店的店长,当年她为了圆梦,放弃在游戏公司的百万年薪与主管职衔,毅然决然到二手书店从基层店员做起,月薪只有两万出头。还好小蟹本来就喜欢书,读书时代也在书店打过工(知道书店其实是体力活,绝不像《一页台北》演的那么轻松),有经验加上学得快,很快就被拔擢为店长。虽然薪水还是没有以前高,但是很够用,重点是做自己喜欢的工作:“在书店上班”。

对工作乐此不疲 全力以赴

不过,二手书店的工作,也不是样样她都很享受的。例如,小蟹感觉最痛苦却也最喜爱的工作之一,便是到客户家里收书。每到一个客户家里,看到一整面的藏书,就令她心情大好。虽然,要是收书当天,碰上的客户家住老式公寓,没电梯、得爬楼梯,一爬好几层楼,一次得收上千本书,重复来上好几次的情况,一整天收完书,回家后,只能僵直躺平,什么事都没办法做。

然而,小蟹还是乐此不疲,虽然后来老板娘要她少出去收书、估价,还是坚持一周至少要出去收一趟书,估价、标价,这些基本工很繁琐、累人,却是一个好的二手书商一定要拥有的专业,也不能以忙碌为由将之抛弃。

尽心工作被器重 频被挖角

更重要的是,二手书店之所以不同于一般新书书店,正在于店家自己上门收书、估价、定价,以及有机会接触绝版书。纵使再辛苦,因为是自己喜欢做的事情,虽然嘴上会抱怨几句,却从来舍不得停手。

大抵也因为如此,客人都信任小蟹,也乐于上她的店掏书,在一片不景气的世道中,业绩可好得很。还曾有其它书店的大老板开出重金,打算挖角她,却被她婉拒了(笑说条件太好,其中必然有诈)。大老板也很放心把店交给她打理,自己再去开拓新的分店业务。

正确的事 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不过,真正要小蟹命的,其实是当上店长后,得看一堆报表,预估业绩,追逐业绩……,这些数字管理的事情,虽说小蟹不是不会做,实际上也做得很好,但她就是不喜欢。

时下流行的工作态度“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我认为很正确,只不过,应该要定义清楚。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不是挑工作中自己想做的来做,不想做的就丢给别人或耍赖不管,而是指同一个工作职务下的所有工作,无论好坏、难易、喜恶,全都一体承受,因为这个工作是自己喜欢的工作。

摆脱借口 别藉理由推卸责任

好比说,小蟹很喜欢在二手书店工作,讨厌数字管理,害怕收书后的肉体疼痛,但都因为对着二手书店工作的热忱与喜好而坚持下来。概括承受一切工作中的好与不好,我认为才是真正“做自己喜欢的工作”的真意,那种只想挑容易有表现或看起来很风光的工作,却不想处理繁琐的行政细节,却以“做自己喜欢的工作”为理由搪塞,只不过是还不懂工作之道的幼稚鬼──做不好工作,只是又想推卸责任,故作潇洒的借口罢了。

 

本文留言

作者王樵一相关文章


近期读者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