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是国际人权日,国际人权日向来是个替中国把脉的好时机。由于中国人权状况相互矛盾的走向日益加剧,今年中国的情况格外引人注目。令人惊讶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六十三年后,中国这个强大的人口大国依旧缺乏有效机制将《宪法》奉为圭臬的基本权利付诸实施。然而,共产党新一届领导人再度点燃了以法治制衡政府和政党的希望。
中国将于一月一日开始实施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刑诉法),这是《刑诉法》首次明确提到人权。新法的规定多有进步,但文字还是相当笼统,且往往模棱两可,现在众多中国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职人员、学者以及共产党内专家正互相角力或共同合作,设法赋予这些法律语言实质的内涵。这将是一个复杂而漫长的过程。虽然在国内外专业人士的圈子之外不太为人所知,但是这一努力的成果不仅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中国的政治、政府、社会、经济和国际关系,还左右著十三亿人的个人自由。
近来通过的人权立法中,需要得到切实执行的不单单是修订后的《刑诉法》而已。比如,中国首部《精神卫生法》承诺提供更好的保障以防止个人被恣意关进精神病院。然而,政府不公的监禁持续对人民自由构成威胁,要杜绝这种情况,还是需要其他法律。
检验立法成果的试金石之一,就是看共产党新一届领导人是否终将允许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终结“劳动教养”。“劳动教养”使得警察可以不经任何检察官或法官批准,将数以万计的人,包括许多追求政治和宗教自由的人,处以所谓的“非刑事”处罚,拘禁被劳教人员长达三或四年。另外,恶名昭彰、用来关押潜在上访人员的“黑监狱”,也亟需通过立法禁止。
废止“双规”或至少以法制加以规范是中国亟需的另一关键措施,这涉及包括中国最高领导人在内数千万人的人身安全保障,但这项措施甚至还未提上全国人大的立法日程。“双规”是一种由来已久的党内纪律,在超过八千万名共产党党员中,调查人员可以任意决定隔离监禁任何涉嫌贪污或其他违纪行为的党员。讽刺的是,共产党领导层于今年三月宣布整肃同僚薄熙来时,曾对全国承诺将严格依法办理薄案。当然,他们并未兑现承诺,之后数月薄熙来“被消失”在令人胆颤的党内纪律检查系统之中。直到一场决定薄命运的祕密政治角力尘埃落定之后,共产党最近才决定将该案移送法律部门进行追诉。
薄熙来案可说是中国继一九八○~八一年四人帮审判秀以来最重要的法律案件,要如何向世界呈现薄案是共产党面临的最紧要的考验。如果一贯争强好胜的薄熙来因长时间的隔离监禁而屈服,那么对薄的审判即便谓之“公开”,“公开”的程度也可能会被小心翼翼地加以限制,就像他的妻子谷开来所受到的审判一样,薄案大概不会仿照过程更长、报导更广且不受控制的四人帮审判大会。虽然对四人帮的审判在法律上存在诸多不足,但是刚刚开始从文化大革命的梦魇中恢复的中国,确实从中领会到刑事辩护律师的重要性,以及违宪搜索扣押、迫害政治对手、藉公权力逼供和目无法纪地屠杀所导致的悲惨下场。遗憾的是,从薄熙来主政重庆可以看出,他从未引以为戒。
然而,对于人权进程来说,中国新任领导人将如何处理对普通百姓的追诉,其重要性远远超过党领导人为将政敌示众而偶尔诉诸法律的情形。悲哀的是,如果以十一月三十日盲人“赤脚律师”陈光诚的侄子陈克贵受审获罪的例子作参考,那么迄今为止前景不甚乐观。
在一场只能被称为司法闹剧的审判之后,陈克贵,这位三十二岁的农民被山东省沂南县法院以“故意伤害”判处入狱三年三个月。今年四月,被非法软禁在家的陈光诚大胆出逃,该事件不但使他受到国际瞩目,同时也使其家人成了当局报复的对象;审判陈克贵的法院与二○○六年对他的叔叔陈光诚进行审判的是同一个法院,两次审理中有损案件的程序违法,在数量上肯定不相上下。
跟他的叔叔一样,陈克贵在庭审前被警察隔离监禁数月,其获得独立辩护律师代理的权利也受到侵害。当地“法律援助”部门强行为陈克贵指定了两名律师;这两名律师和当时强行指定给陈光诚的律师来自相同的两间当地律所,当时在政府指示下,陈光诚的律师没有善尽提供有效辩护的责任。不寻常的是,指派给陈克贵的律师甚至从未将起诉书提供给其家人,而且直到开庭前不到四小时的时间才通知家属。
虽然陈克贵的双亲设法及时从偏远山村赶到法院门口,但是未获准旁听,而当局仍号称庭审依法公开举行。陈克贵父母的证言可以证明他是出于自卫而刺伤凌晨率人非法闯入他们家农舍的一名地方官员。当时三十多名政府人员和流氓出于对陈光诚出逃的疯狂报复,痛殴陈克贵及其双亲,并破坏屋内家具,陈克贵面对这些攻击,不得不奋起抵挡。然而法院不但拒绝陈克贵双亲出庭作证,又以他们身为本案证人为由禁止他们进入法庭旁听!
庭审结束后,被迫在法院外的一辆警车上待了整个下午的陈克贵父母,甚至无法从律师口中获知审判的经过和结果。如果这两名指派给陈克贵的律师善尽告知责任的话,就应向家属解释为何他们竟会让明显已经受到胁迫的当事人于庭审结束时放弃上诉。
我们只能希望,在下一个国际人权日到来之时,中国的新领导人不仅已经促成了更多保障宪法权利的立法,也能促使执法部门善意落实这些权利。否则,套用莎士比亚的话说,他们将重蹈“言而大有希望,行而大失所望”的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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