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孩子当人质不可容忍

11月22日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布《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草案规定在本市居住、工作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申请办理不同种类的《居住证》,可享受子女教育、社会保险、证照办理、住房保障、公共卫生等公共服务待遇。

暂住证改居住证是进步,但我们也很遗憾地看到,《草案》中持证人待遇在社会保险、证照办理、住房保障、公共卫生等多项公共服务待遇一致,唯一不同的是子女教育,持A证人员的子女可在本市参加中考高考;持C证人员的子女只能参加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考试。而申请A证和C证的区别除了工作年限1年和6个月之外,根本区别在于A证需提供学历、职称等相关证明,C不需要。也就是说,如果新移民想让子女在沪参加中高考,就必须有A证,想有A证就必须有学历、职称等证明,把父母的学历、职称与孩子的升学挂钩。

我国宪法第33条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教育法第9条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第36条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草案以学历、职称把来沪工作人员分成等级,并以此剥夺C证人员子女的平等升学机会,明显违背宪法和教育法的规定,是赤裸裸的身份歧视。

在这种身份歧视下,那些没有学历、职称的新移民不得不把孩子留守在遥远的户籍地,孩子们的命运要么从小成为留守儿童,要么在城市里成为不可参加高考的贱民!他们在建筑工地,在菜市场,在垃圾站,在这个城市最脏乱的角落从事最脏最累的工作默默打造这个城市的繁荣与整洁,辛苦劳作没有保障他们都可以承受,但他们无法承受孩子被毁掉前途。就在昨天,北京大兴育红学校坚强的女校长给我们讲述这些年办学的艰难历程,可一提到在北京读高二的女儿瞬间凄然泪下。不管多么自以为精英出于什么动机出台什么政策拿孩子当人质都是不可容忍的邪恶。

上海,无论多么的精致,多么的繁华,多么的富丽堂皇,可是你独立出中国了吗?这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数以亿计的人口生活在国际公认的贫困线下,而他们必须来到城市从事第二第三产业,否则几亿人口每年两千元收入的中国永远贫穷落后。他们自力更生来到城市寻找新生活的希望同时也艰难推动古老的中华完成现代文明转型。三十年来他们打造了这个城市的繁荣、进步,也打造了这个城市的冠冕堂皇!上海比孟买好看多了,好像没有贫民窟,可是上海哪一点进步离得开800万新移民的辛苦劳动?你们野蛮强拆那些新移民的栖息地,你们榨干他们所有的劳力然后把他们一脚踢出门外,你们剥削——这个词远远不够形容你们对新移民的残忍——他们也就算了,还要毁掉他们孩子的前途!在一个人均收入依然排名百位以后的国家,你们的富丽堂皇建立在新移民的血泪之上,你们的优越感建立在亿万同胞的贫穷落后之上,你骄傲什么?

中国正在大规模城市化,全国两亿多新移民有多少有学历、职称?他们这一代没有学历,没有职称,只能干最脏最累的工作,难道他们的孩子无论成绩多么优秀只能读职高?他们没有学历、职称,那些清洁城市环境、家政服务等各类工作需要多高的学历?他们没有学历、职称,难道他们的孩子就一定不会是人才?常言说富不过三代,难道穷人的孩子就该永远是穷人?

1930年代,新移民铸就了大上海的繁荣与骄傲,可如今上海居然堕落如此,出台这样的法律草案,可见那些自以为精英的官僚们多么狭隘和愚昧。在自己国家自由迁徙,这是公民的当然权利。在这个城市找到工作,自然是这个城市的纳税人,说明这个城市需要他(她),就应当享有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其子女当然有权利随父母居住、上学、参加高考。这本来是极其简单的常识,也是人类普遍的现实,很多国家非法移民的子女都能正常上学、高考,中国人为什么要把自己的国民分成等级还要拿孩子当人质?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违法、狭隘、愚昧,必须彻底修改,上海市政府必须彻底扭转计划经济思维和把人分成等级的愚昧狭隘的“精英”意识,敞开胸怀接纳新移民,唯有如此,上海才会有生生不息的活力与持续的繁荣进步。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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