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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活摘器官帮凶 台立院发议案

作者:李佑芸  2012-12-02 22:55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2

【看中国记者李佑芸综合报道】台湾立法院日前审理卫生署总预算时通过一项主决议案,请台湾卫生署于3个月内要求各大医疗院所及医生,凡是民众于境外接受器官移植,返台后于申请术后健保相关给付时,应登录其移植国别、医院、执行手术医生等资讯,确保资讯透明及健保合理给付。

台湾立法院于2012年11月22日审查明年度卫生署总预算案,通过一项主决议案,内容如下。

案由:美国国务院2011年年度人权报告于2012年5月24日公布,中国章节部分首次提到中国器官移植,及海外、国内媒体、人权团体持续不断报告有关法轮功学员、维吾尔族被活摘器官的案例。根据卫生署统计,台湾2000年至2011年国人赴境外接受器官移植总人数,以中国1754人最多,占88.6%。又全民健保自2005年至2011年术后抗排斥药给付达77亿 3454万元。然因目前卫生署并无相关法规要求赴境外接受器官移植者,回国受健保补助领取抗排斥药时,需登录器捐系统,注明移植医院及医师,而致不知是否有器官来源不明、成为活摘器官之帮凶的情形,但仍能享有健保抗排斥药之给付,显有违失。爰此,请卫生署于三个月内要求各大医疗院所及医师,凡是国人于境外接受器官移植,返国后于申请术后健保相关给付时,应登录其移植国别及医院等资讯(包括执行手术医师)、确保资讯透明及健保合理给付。

台湾媒体报道,有九成台湾器官移植病患赴大陆就医,但根据众多调查资料显示,中国的器官来源并非只来自死刑犯,还有许多来自因信仰遭到非法关押、判刑的法轮功学员。

立法委员田秋堇表示,许多人第一次听到中共活摘器官时都非常惊骇,主决议送出来时没有很大的争论。主决议和台湾卫生署的预算挂在一起,根据预算法,台湾立法院审查明年度预算,必须在这个会期之前要三读通过,主决议跟着通过就有法律的效益。

台湾卫生署医事处处长许铭能表示,台湾卫生署过去就有要求医疗院所在术后中心做术后登录,但落实度要再加强,包括登录的过程中要核对抗排斥药的资料。他强调,过去几年虽有许多台湾民众到大陆移植器官,但目前数量有在减少之中。

台湾律师童文薰撰文表示,许多等待器官移植的台湾病患,几年都等不到合适的器官,到了大陆,却几天或几星期就能型配成功。任谁都清楚这背后有一个器官数据库等在那里配对。这绝非“死刑犯”供体,是按需求供给,圈禁了一大群的人,就像屠牛宰羊一样,等着被宰杀后夺取器官。

童文薰指出,在法律上,尤其是刑法,原则上只处罚故意犯罪。但有一种犯罪叫“不确定故意”──行为人不确定结果必然会发生,但漠视其可能发生而决意行之。例如,明知森林小径会有人经过,却任意放枪,结果致人于死或重伤,这就是典型的“不确定故意”,仍应负故意杀人或伤人之刑责。又比如大家常见的例子,行为人提供身分证件到银行开户,给诈骗集团提供诈骗帐户,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了诈骗集团的车手。这些人到了法庭也都推说自己不知情,可是一样被判以诈欺共犯!因为,如果靠着装傻或不明究里,就可以免除法律责任,那么人人都可装傻免责,或装傻来危害他人。这是现代文明社会所不允许的卸责之词!实际上去中共进行器官移植的人都是活摘器官罪行的共犯与从犯。按现行法律,不只是刑责,还有严重的民事赔偿责任!

法轮功人权律师团发言人朱婉琪律师表示,无论是对中国民众的生命,或对台湾病人的生命安全,台湾国会都应该做这样的表态。她也希望国会跨党派督促卫生署,不仅要做术后登录,同时应加强宣导,并禁止台湾民众赴大陆进行器官移植,以免在不知情下成为反人类罪的帮凶。

今年10月下旬开始,美台医界共同推动连署,反对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及良心犯的器官,目前全台湾已有超过千位医师连署,其中包括前卫生署长涂醒哲。涂醒哲呼吁更多医生加入连署,发挥影响力,也进一步要求中国医师,不要违背医师良知从事活摘器官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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