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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女孩捅死性侵大叔获刑4年(图)

作者:甄贞  2012-09-11 20:29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5

【看中国记者甄贞综合报导】9月10日上午, 备受关注的90后少女捅死性侵大叔案在广州市中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处少女有期徒刑4年。

《羊城晚报》报导,2011年5月,18岁的小惠(化名)从广州火车站乘车前往厦门,但却没有买到当天的票。此时,有一位“好心大叔”( 杨某)对小惠表示,可以带她去休息,无钱住宿的小惠由于轻信这名男子,导致跟随对方到出租屋休息时遭到性侵。


网络图片

据悉,被害人杨某将小惠诱骗出租屋后向其提出性要求遭拒,随后威胁她如果不同意就杀死她。杨某冲完凉欲赤身强暴小惠,小惠拿起刀自卫。当时,杨某不理会继续实施强奸行为并抢夺小惠手上的匕首,在紧急的情况下,小惠持刀连续捅刺杨某,致杨某受伤倒在床上,随后,内心害怕至极的小惠看杨某受伤在床,又拿起刀将他刺死。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两个焦点问题展开:一是小惠为何不趁被害人洗澡时逃跑?二是为何“大叔”已经失去反抗能力还要继续捅刺?小惠称,被害人恐吓说如果逃跑就要杀了她,所以才又持刀砍刺杨某的头部致其当场死亡。

法院认为,小惠后阶段的行为是“假想防卫”,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故判小惠有期徒刑4年,另外,小惠在最后陈述时向死者道歉,希望爸爸妈妈原谅自己,恳请法官给她一个重新走入社会的机会,并表示不上诉。

判决公正吗?

对于法庭的宣判,《南方日报》评论指,人们不能对小惠这样的年轻人有过多的要求,因为她已经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如果有一个健康的生存环境,悲剧便不会重演。社会需要反省的是,如何为她以及更多像她一样的年轻人提供一个安全的成长环境。评论称此为“令人痛心和无比纠结的悲情案件。”

针对于法院的宣判,一些网友认为判决不尽公正。有的人质疑称:法官怎么知道“被害人倒地丧失抵抗能力”?是有摄像头,还是推测?如果是法官的女儿,还会做出这的的宣判吗?网友“中山旅客”表示:在路边看到一个乞丐阿婆,认为她会突然持刀杀人,那叫假想;如果在路上遇到了周克强,认为他会突然拔枪杀人,那叫合理猜测。对于一个已经做出过伤害行为的人,预计他会继续施暴,不叫合理还叫假想?目前来看,法律已经丧失了其尊严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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