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稳主任强奸幼女是维稳还是维乱
8月27日,记者从宁德市霞浦县刑警二大队重案组获悉,现任霞浦县松城街道办事处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主任游某震,因涉嫌强奸幼女罪于8月19日被霞浦县刑警二大队刑拘。(东南网 8月27日)
被游某震强奸的幼女是一个年仅13岁的女中学生,而游某震担任的是霞浦县松城镇街道办事处党政办主任、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主任,主管城市按摩店、色情业治安维稳工作。
维稳中心主任居然干出滋事扰民的事情来,强奸幼女的还主管者按摩店、色情业治安维稳工作——这维稳中心主任究竟是在“维稳”,还是“维乱”?是在维护社会稳定,还是在制造社会祸端?
强奸幼女可以说是一桩极为恶劣的滋事害民事件,遭受强奸的幼女所受到的伤害可能影响其一生,而这也是其家庭的一个阴影。永州幼女11岁遭受强暴后被逼卖淫后,由于官方无视幼女母亲的正当诉求,她只好走上艰辛的上访之路,当地官方却以影响政府工作为由把她送去劳教。不给受害者以支持,却把受害者当成执法对象,所以,幼女母亲说,如果我不抗争,他们还会祸害更多的人。
以上两列幼女强奸案说明什么?百姓利益不受到伤害,是社会稳定的基础;百姓的权益能通过法律的诉求来保护,是社会稳定的根本。
普通人家的百姓,只要没有和当地黑社会“有染”,谁不愿意过安宁稳定的生活?——普通百姓根本没有制造混乱的动机,可是,伤害普通民众利益,阻挠民众正当法律诉求的却往往是一些官员。官员以发展为名强征强拆,百姓为维护自身利益的抗争,引起了一些群体事件;引进污染企业,而污染企业所谓的“补助”百姓连用来看病都不够,百姓不断的通过各种诉求以期保证自己的身体健康;一些基层权力机构乱立名目向农民乱收费,农民抗费不交……所有的这些不稳定和不和谐因素,不都是来自于“官乱”么?这些“官乱”——官员的违法乱纪行为,侵害百姓利益、压制百姓的正当诉求,其实也是在不断的给社会“添乱”。
维稳中心主任强奸幼女,破坏了社会的细胞——一个家庭的安宁和幸福,维稳主任在制造混乱,这不正是破坏和谐稳定的“官乱”么?用这样的一个“色情狂”去堂而皇之的主管所谓的“色情业”,这不是一种官员任用上的“官乱”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