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总统签署延长朝鲜人权法案时效

16日(当地时间),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延长5年朝鲜人权法案时效,直到2017年。

2008年乔治布什担任总统期间延长朝鲜人权法案时效延长了四年,此次又一次延长了五年。这反映了延长朝鲜人权法案时效直到朝鲜内部人权现状得到改善的立法意志。

延长朝鲜人权法案时效由下院外交委员长伊莱亚娜罗斯-莱赫蒂宁提议,5月通过了下院,7月得到了上院的认可。

法案为了纪念为朝鲜人权和民主化作出贡献的美国驻韩国前任大使詹姆斯里利和前下院议员斯蒂芬索拉兹命名为《詹姆斯里利大使和斯蒂芬索拉兹议员朝鲜人权法再承认法案》。

此次法案包括了援助增进朝鲜人权、民主主义、保护脱北难民、广播等信息自由活动的内容。法案指出:“虽然金正日国防委员长去世,金正恩继承了权力,但朝鲜人权和人道主义情况依然非常暗淡。”“脱北者们的情况也非常严峻。”

特别表示,中国强制遣送脱北者违反了联合国难民条约和难民议定书,美国政府应要求中国马上终止脱北者遣送,遵守难民条约义务。法案规定美国政府有义务积极援助脱北者定居美国。

提议法案的下院外交委员长莱赫蒂宁发表声明批判道:“朝鲜新领导人金正恩想在国际社会展现暂新的面貌,但是跟金正日、金日成一样还坚持地狱般的政治收容所。”“朝鲜还在继续人权蹂躏。”

还表示:“该法案将增进朝鲜人权和透明性,将为解决朝鲜朝鲜安保威胁起到重要作用。”

就此,朝鲜民主化委员会秘书长徐载平(音)对DailyNK表示:“不是同一民族的美国都这样关注朝鲜人权,并延长朝鲜人权法时效。我国国会应感到羞愧。”“特别是执政党和在野党应对从政治角度谈论朝鲜人权的态度感到耻辱。”

“朝鲜人权法是为改善朝鲜人民的人权蹂躏为宗旨的法案。”“认为朝鲜人权法是‘刺激朝鲜的行为’的势力们应该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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