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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将签投保协议 各界疑虑重重(图)

 2012-07-31 20:58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7


海基会副董事长高孔廉和海协会副会长郑立中两人去年6月于台北的“江陈会”准备会议中握手。(图:Getty Images)

【看中国记者张颂宇报道】两岸投资保障协议即将在8月9日的江陈会上签署,但台湾各界对其中相关法规仍有诸多疑虑。大陆律师表示,不论台商或其他外商到中国投资,都面临相同风险。

第八次江陈会即将登场,日前台湾有关官员透露,其中备受瞩目的台商人身安全廿四小时通报应不可能列入文字协议。

台湾经济部投资业务处处长邱一彻表示,一旦两岸投保协议签署,投资纠纷处理将有别以往单向请求两会(海基会、海协会)协助,未来改由双方设联系平台处理。此外,投资纠纷仲裁将不同过去仅限大陆当地仲裁机构,未来处理P2P(个人对个人)投资纠纷,可望“纳入第三地仲裁”。

至于过去在大陆已受害台商,能否依据投保协议签署后的管道寻求补救?邱一彻则说“视情况而定”。例如已结案、进入司法或行政程序中的案子将不适用。

台商或外商到中国都面临相同风险

目前,台湾各界对两岸投保协议的效力仍有诸多疑虑,其中主要对大陆今年新修订刑事诉讼法中关于涉“国家安全”或“恐怖犯罪活动”事由不需24小时内通知家属,及台湾争取“刑事拘留无例外通报”尚未突破有所担忧。

此外,一个多月前,台湾高科技公司经理、法轮功学员锺鼎邦大陆探亲遭大陆当局以国安理由非法拘留至今未返台一事,也引发台湾民间震惊,更加深台湾民间对与大陆当局互动的不信任。

关于台湾对有关上述刑事诉讼法条文的疑虑,北京律师金光鸿向《看中国》表示,作为律师来讲,对这都是持批评意见的。不论是通知家属、请律师辩护等,这些基本人权都是要保障的。还有该条文是否合乎宪法,许多律师也都是质疑态度。他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新的修订,是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修正案,但他们那个代表大会就是个摆设,大家在一起聚一聚,玩一玩而已。”

“我们认为,中方应该遵守相关的联合国准则及国际公约,修订宪法及相关的法律条款,保障本国公民及他国公民的最基本的人权,这是我们一贯的要求和主张。如果一个人最基本的人权都没有办法得到一国政府的宪法和法律的保障,其他一切都是空谈。”

金律师最后强调:“中国是一个人人自危的国度,是一个人人自危的社会,每个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都处于不稳定和不安全状态,无人能幸免于外,这是台商和其他外商来中国投资面临的最大的法律风险。”

台商:对土匪政府不报期望

今天上午(31日),台湾一场“台湾投资中国受害者协会”座谈会上,出席台商再次表达担忧。

出席的台商代表、台湾投资中国受害者协会理事长高为邦认为任何协议都无助解决问题。“我们犯一个很大的错误,就是我们用一般国际间的投保协议做为范本,来做这一次的两岸谈话。但是中国不是一个正常的国家,中国是一个土匪政府。”

律师公会大陆委员会主委姜志俊表示:“今天这个体制(共产党)一旦不去除,我想说要争取什么平等、对等待遇喔,全部都是空谈!”

陆委会经济处处长李丽珍会上坦言,大家不应对投保协议寄予过高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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