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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华人大陆买房经受“任人宰割”(组图)

 2012-07-02 15:00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3

1991年在中国深圳投资买下一套公寓,看起来是挺不错的一项投资。不过,多伦多居民梁少莉却深感后悔,这些年来,这套公寓使她夜不成眠,甚至痛不欲生。

房地产开发商的失职,物业管理处职员的疏忽与贪婪,装修工的乘人之危,邻居的欺骗与掠夺,租客的毁约,派出所警察的不称职,使梁少莉损失惨重,心力交瘁,甚至“记者”也乘机勒索。

梁少莉在1978年越南排华时与父母去了广东省英德华侨茶场,哥哥则来到加拿大。后来哥哥担保,全家到加拿大团聚。

梁少莉是一名基督徒,属于打工族,言语间可以感受她的诚实。经过这么多年一波接一波的被骗、被偷及被勒索后,她感叹:“天父啊,10个人中应该有一个好的,为何都没见过一个好人呢?”

她于是决定要公开她的故事。

1991年买房 心怀希望

1991年,梁少莉旅游来到深圳,看到有房地产开发商在预售深圳布吉区的一栋公寓楼,不少港澳人士在买,说是投资好机会。她被告知,加拿大人不能申请银行贷款,一次付款可获9折优惠。

梁少莉称,那些人说楼盘在深圳市,她相信了。“我觉得国家所有的房地产公司不会骗人。”

加上各种费用,梁少莉一共付了约15万人民币,买了位于顶层(6楼)的一套2房2厅公寓。

然后,梁少莉给开发商留下了她在加拿大的地址及电话。开发商答应,公寓建成后,会寄信及打电话通知她。

1997年收楼 麻烦开始

麻烦早已出现,只是在多伦多工作的梁少莉还不知道。

一直等不到公寓竣工的消息,梁少莉问一些来自中国大陆的移民,一栋公寓在大陆需要多长时间建成?当得知1年就可能建成后,她急了。

1997年,梁少莉飞去香港,然后坐火车到深圳。她在火车站旁边的一家酒店住下,便去找她的公寓,结果4天都没有找到。第5天半夜找到了,看着有点不对劲,到管理处又找不到人,她便出了100多元人民币的高价,请人开了锁。

“进去后吓了我一跳,我不敢相信这是我的房子。”梁少莉说,地上很脏,门和墙间有裂缝,墙上还有洞。大部份灯泡及光管都没有,没有水,洗手间的墙发黑,马桶内有粪便。


图:1997年梁少莉第一次看到她在深圳布吉的公寓,不敢相信这是她的新房子(摄影:周行/大纪元,翻拍自梁少莉提供的照片)

第二天,梁少莉找到物业管理处,质问一名李姓经理:为什么她的公寓不是新的。

李经理的回答是,这栋楼1993年就建好了。“说没人住,房子会自己坏。”梁少莉说,“我无法接受这样的解释。”

后来,管理处负责出人工费请来修理工,但只负责装上电灯及水龙头等。不过,那个修理工对一个灯泡的要价是50元人民币。后来梁少莉去问管理处,得到的答覆是:业主愿意付那么多钱,他们管不了。

梁少莉说,她当时气得要去看医生。后来有人给她建议了5个可以去投诉的政府部门,她都去了,但没有结果。她说,后来她明白了,是因为没有去送礼。
梁少莉花了3,000多元修好公寓,并安装了防盗网,然后回加拿大。

2000年开始出租公寓

2000年梁少莉再去深圳,进了那套公寓后,发现墙和门又开裂了,防盗网锈迹斑斑,屋顶有漏水的痕迹。她去问管理处,得到的回答还是:因为没人住。

“真是吃了死猫。”梁少莉说,原来是材料太差,3年没人住就变成这样了。

又花了几千元装修后,管理处建议梁少莉出租她的公寓,并说可以代理。梁少莉与管理处签了2年合同,委托管理处将公寓房及家具、电器一齐出租,租金存入梁少莉在中国大陆开设的银行账户。

2002年发现上当 麻烦接踵而至

2年后的2002年,梁少莉再去深圳,到银行取款时,惊讶地发现账户里没有钱。
去管理处问,管理处请梁少莉签收那套公寓2年的租金收入,共3,000多元。她很惊讶。

管理处的解释是,他们每租一个客人收600元佣金,还要每月从租金中扣除各种收费及税金。

当时的租约是每月570元,梁少莉说,她向那租客了解到的租金是620元左右,管理处的人看来在玩手段。因为当时房价不好,她被迫与管理处续签了1年的合同,继续出租这套公寓。

2006年,梁少莉与一位陈姓女邻居通电话,知道自己的公寓里还有人住,租金700元。

梁少莉致电管理处查询,管理处说,如果她回来的话,随时可以叫租客搬走。
不过,更大的麻烦还在后面。

2007年,梁少莉从那位陈姓女邻居处得知,她的公寓住了6至7人,还持续听到敲打声,好像有人在改建房子。

管理处说,他们不知道这事,但答应去叫那些租客停止改建。不过,后来那位陈女士在那套公寓门开着的时候经过,看到厅里已经多了一个房间。

“我气的要吐血。” 梁少莉说。

2009年 发现更多骗子

2009年中秋前,梁少莉去到深圳,向管理处的赖先生要公寓钥匙,对方回答:那位陈女士说已经把钥匙给你了。

梁少莉糊涂了。原来问题出在那位邻居陈女士身上。

2008年秋天,陈女士对梁少莉公寓的租客说,屋主要回来住,让他们搬走。于是这些租客到管理处要回押金,搬走了。赖先生问陈女士:为何梁少莉没有给管理处打电话?陈女士说,她与梁少莉是好朋友。赖先生相信了陈女士的话。

陈女士向赖先生借钥匙,说要送一些家具给梁少莉。赖先生把钥匙给了陈女士,而且还忘了及时要回来。

原来是因为陈女士要装修房子,给儿子结婚用。把她自己的家具搬到梁少莉的公寓里,并住了3个月,之后她把钥匙还给赖先生。

但是,陈女士复制了一套钥匙,继续从她的公寓偷电用。因为梁少莉发现有4个月的水电费没人交,水、电都被停用了。“而管理处以为这几个月里,公寓是空置的。”

“我气得晚上睡不着觉。”梁少莉说。

同样令梁少莉难受的是,地板有改装留下的洞,厨房的墙发黑,有洞,洗手间很脏,马桶也弄坏了。


图:2009年装修前的公寓。左边2张是厨房,右边2张是阳台。(摄影:周行/大纪元,翻拍自梁少莉提供的照片)


图:2009年装修前的公寓洗手间门。(摄影:周行/大纪元,翻拍自梁少莉提供的照片)

从2002年至2008年底约7年的租金收入,管理处说只能给梁少莉1万多元人民币。不过,这次梁少莉拒绝签收。她去找了律师,要告管理处。后来知道要留在中国等待上庭才行,不得已作罢。

这次梁少莉花了2万元人民币把公寓修理好,然后回加拿大。

2010年 祸不单行

2010年梁少莉去深圳看时,那套公寓完好无损。这次她决定自己把公寓租出去,便找地产经纪帮助,要求租客先交半年租金。结果来了3名男青年,向梁少莉推销美容产品,说要用这些产品作为一部份的租金。

最后,梁少莉收了1,000元按金和一堆美容品,把公寓租出去了。她想,至少第6个月开始,他们会向她的银行账户存钱。

6个月后,梁少莉给银行打电话,发现她的账户没有收到任何钱。给租客打电话,发现原来的电话号码已经是空号。

“我很担心。”梁少莉说,她上次装修后,买了1套皮沙发、全新的床、马桶及其它一些家电。担心他们会否把这些都偷走。

梁少莉给管理处打电话,请他们帮看着,以防租客把她的家具偷走。她说,可能因为她还没签收管理处上次代收的租金,所以管理处同意叫保安去看着。
她的公寓已经3次被偷,她都去派出所报了案。后来物业管理处出了一条新规定:租客搬家前要通知管理处,保证不把屋主的东西拿走。

2011年 再不相信派出所

2011年5月,梁少莉悄悄去到她的公寓,发现锁被换了。她在白天没人的时候请人开锁进去后,发现微波炉、电子炒锅等小电器不见了,大的家具还在;房子很脏,马桶也坏了。她打电话报了警,然后反锁大门,等租客回来。

终于听到门外有钥匙开门的声音,但打不开门。梁少莉马上给派出所打电话,当时来了3部警车,5名警察,把那3个人都抓获了。

一起到了派出所后,警察问梁少莉,是否可以与那3人私了。梁少莉说,他们赔偿所欠房租、所偷的东西、所损坏的东西就行,约合1万元人民币。

从梁少莉保留的欠条看,欠条上没写赔偿所损坏的东西,总值只是7,000元。


图:那个欠房租,偷走家电的租客打了指模的欠条。(摄影:周行/大纪元,翻拍自梁少莉提供的文件原件)

那名租客写下欠条,印上指模。警察扣着另外2人,让当事人去取钱。梁少莉质疑当事人不回来怎么办?警察说,他都打了指模了,就算他不回来,也能抓到他。

后来,那人真的没有回来。另外2个人说他们不是当事人,不关他们事,警察最后把他们也放了。警察说已经按当事人的地址去抓他,但没能找到人。

“我信警察,害了自己。”梁少莉说,“从此我不再相信派出所。我帮他们抓到人,他们却把人放了。”

更多惊吓与勒索

梁少莉又要装修她的公寓了。

她负责买材料,6,000元的人工费,先交了3,000元后开工。但是,那个装修师傅没按照她的要求做,她提了意见后,那师傅竟然说不喜欢她,走了。

不但3,000元打了水漂,第二天半夜后,梁少莉被撬锁声惊醒。她说:“我吓得跳起来,马上给派出所打电话。他们问我是否做噩梦,现在是凌晨3点。”

梁少莉把手机拿到门口,警察听到撬锁声后来了。那人已经走了,一小段螺丝刀断在锁里面,把锁卡住,最后找人帮助才把门打开。

那人没死心,第三天晚上再来,把梁少莉天台上的铁门偷走了。

梁少莉去派出所报了案,把那个装修师傅的地址及电话给了警察,但一直没有消息。

一天,一名出租车司机看到梁少莉满脸愁苦的样子,问她怎么回事。并说他认识记者,可以找他们来报导。

梁少莉当时很开心,觉得终于遇到一个好人。

2名记者来了,名片上写的是“广东省电视台”。

梁少莉说:“他们拿我的护照来照相,复印。然后要我给5,000元人民币,才会帮我出新闻。”

“我觉得很奇怪,加拿大记者不会这样收钱。”她说,她钱不够,只给了他们2,500元。但最后梁少莉的故事没有被登出来。

这次离开深圳前,梁少莉找了律师,要求告物业管理处、那个欠租金逃走的人、派出所及那2个“记者”。

律师的意见是,凭名片上的名字不能告记者,并认为那2人是冒牌的;派出所告不了,因为他们是为共产党政府工作。另外的2个可以告。

公义仍有待伸张

从1991年至2011年,梁少莉去了7次深圳,除了第一次买房后有好的期盼外,其它的都是痛苦打击。

“我在加拿大也是打工,用存下的钱去买房,却被他们害了。”梁少莉说,她当时很天真,不了解中国的情况,“我将加拿大的观念带到中国去,以为那里的人也是一样好。没想到被人骗了一次又一次。”
她现在终于明白,加拿大有法律、有民主,她说:“但中国是个无法律,无民主的地方。”

现在,梁少莉还没有放弃通过法律找回公道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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