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在其网站上宣布对德勤会计事务所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德勤)提起行政诉讼(administrative proceeding),理由是德勤上海拒绝向SEC提供SEC正在调查的一家德勤中国客户的相关审计文件。
这已经是德勤第二次由于审计中概股公司被起诉,此前美国投资公司Starr曾在起诉另一支中概股中国高速频道(CCME)的案件中将德勤也列为被告。Starr投资公司表示对高速频道1350万美元投资,是由于该公司“严重的虚报”了公司的财务情况,而德勤被指控帮助误导了投资者。
虽然在起诉德勤的文件中并未公布被调查公司的名字。但SEC曾于2011年5月27日要求德勤上海提供东南融通的相关审计文件。7月8日,德勤上海表示拒绝服从传票,理由是中国的《国家保密法》不允许。一些业内人士猜测,东南融通和国有银行有一些业务,造成一些文件或许牵涉到国家秘密。
SEC在文件中表示,德勤上海的行为违反了萨班斯奥克利法案(Sarbanes-Oxley Act)条款。如果该诉讼的裁决结果对德勤上海不利,该公司可能会被禁止为在美国上市的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是美国在安然、世通等财务欺诈事件破产暴露出来的公司和证券监管问题所立的监管法规。
该法案101条授权设立了“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PCAOB)。SEC规定,会计事务所只有在PCAOB注册登记后,才可以从事对美国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该法案要求,为在美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外国公司应该提供SEC所要求的文件。
此前SEC和德勤上海在东南融通造假案中已经有过交锋。东南融通是中国在纽交所上市的软件外包企业,在中概股做空潮中,是首家被指责造假的中国公司。
2011年5月,在东南融通可疑之处被揭发后,德勤上海闪电宣布辞职,并称此前为东南融通出具的2008、2009和2010年审计报告均不可信赖。
SEC的责任是保护美国投资者利益和防止欺诈,其调查的第一步就是向审计师发出传票,以获得相关文件。SEC曾经联系了德勤全球,但德勤的各事务所在法律上是独立实体,均在执业国注册,因此德勤全球无法提供德勤上海的审计底稿。
德勤上海发布了一份56页声明回应SEC的要求,在这份声明中,德勤反对SEC通过法院传票的方式获取东南融通的审计底稿,辩称如德勤这样做,将面临中国成员所—德勤华永—被解散以及相关合伙人和员工入狱的严重后果。德勤希望SEC通过《海牙公约》获取所需信息。
2011年9月8日,SEC向哥伦比亚地区法院申请,要求法院命令上海德勤执行这张传票。该案的口头辩论本应于2012年2月1日进行,后因故延期。
这一案例凸显了资本全球流动和跨国证券欺诈全球化情况下有效监管所面临的挑战,以及各国监管合作的的重要性。SEC和香港等诸多国家和地区间已经达成了合作监管协议,双方频繁就各自调查案件进行信息交换。
SEC公布的数据显示,过去一年中SEC向他国监管者提出协助调查请求的次数,以及他国监管者向SEC提出协助监管请求的次数,在过去两年中出现戏剧性的增长。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2011年7月份年曾与中国监管机构进行跨境审计监管会晤,中美双方就是否允许PCAOB进入中国调查中国会计事务所对赴美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尽职状况进行了谈判,但未达成一致。
中美双方的一大分歧在于,美国想对位于中国的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察委员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联合调查,而中国希望美国接受中方单独完成监察数据和评估。
2011年10月,中国监管部门的态度突然变得强硬,向外资事务所强调了保密政策。据路透社报道,中国财政部和证监会要求外资会计师事务所复核其对中国在美上市公司所进行的审计工作,并向监管部门汇报是否曾将审计底稿或其他相关客户信息提供给外国监管部门。
对于德勤来说,此次被SEC起诉,如果德勤上海败诉且拒绝服从法庭命令,那么德勤将面临为赴美上市企业审计资格被停止的危险。
PCAOB对会计事务所拥有管辖和监督其审计工作的权利。在违反审计合规的情况下,PCAOB可以予以行政处罚,包括吊销该事务所的注册资格、撤销审计师的营业执照。
德勤已经在中概股上数次遭遇滑铁卢。除了东南融通之外,德勤也曾为纳斯达克上市公司中国高速频道担任审计,中国高速去年3月份遭停牌,德勤很快辞职,但是美国投资者依然指控其误导投资者,将中国高速连同德勤一起告上了法庭。
对于中概股来说,此事可能进一步深化美国投资者对中概股的信任危机。此前通过反向并购赴美上市的中概股通常会聘请不知名、员工人数不超过5人的小会计公司担任审计。
由于美国投资人不再相信这一类审计公司,中概股随后选择转向四大。一旦四大也失去了美国投资者的信任,中国公司赴美上市将面临冷遇,比如最近神州租车赴美上市由于投资者的不信任而在最后关头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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