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来被撤职查办的消息,在大连引起了轩然大波,著名律师陈德惠怒斥薄熙来和谷开来夫妇的贪腐和枉法,这不仅是因为陈律师惨遭薄熙来及其死党的诬陷曾入狱两年多,而且,他与谷开来是多年的生意场上的竞争对手,和大连许多同业人员一样,知道谷开来的老底,近日,接近陈律师的相关人士说,大家听说薄熙来和谷开来罪行败露被控,既感到震惊,也觉得大快人心,他们说,胡锦涛太得人心了,像薄熙来,谷开来这样互相配合很默契的一对高智商的犯罪分子,早就应当依法惩处,其罪行之所以今天才露出水面,是因为上面一直有人保护他,2007年以前是他父亲薄一波,后来是他们利用权力,特别是大连的物质利益结交的一批京城权贵。现在,的确应当是和他们算总账的时候了。
薄省长真伟大啊
陈律师接受我的采访始于上个世纪的1999年,我在大连的香格里拉大酒店请他吃饭聊天,既向他请教了大连律师界的诸多问题,也有谈及谷开来,毫无疑问,同为执业律师,谷与陈不在一个水平线上,尽管,陈律师比谷律师要刻苦和勤奋得多,但经济实力不可同日而语,如果谷开来没有薄熙来权力引航,大连人能找她打官司吗?与我这样愤世嫉俗的敢言文人不同,陈律师对谷开来只流露出不屑一顾的神情,但对其以权谋私的个案则守口如瓶,这来自于职业道德,也基于政治体制,像大多数人一样,他心里明镜似的,但更想闷声发大财,而不愿卷入政治斗争。
分手前,陈律师应允我出差一段时间后,将返回大连,回请我一次,再深谈我所感兴趣的话题,岂料,薄熙来当政的大连,仅凭他的一句话,就能彻底毁掉或根本改变一个人的一生,2000年12月4日我被刑事拘留,次年1月,我太太受我之托,电话约请陈律师当辩护人,结果第二天他就被捕了,罪名是涉嫌偷漏税,大连市国安局特务郑义强幸灾乐祸地对我说,他还敢给你辩护?还没见你老婆呢,电话就被我们监听了,怎么样,你不服?他也进去了,薄省长多么伟大啊!。。。。。。
陈律师真的偷漏税了吗?
那么,陈德惠真的偷漏税了吗?正如大连天天渔港的偷漏税案一样,都是薄熙来长官意志,徇私枉法的产物,所幸,当2001年6月,薄熙来刚履新辽宁省长,风头正劲之时,全国首例律师被控偷税案,在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律师陈德惠及其律师事务所,分别以偷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金115万元。但是,2001年9月6日,大连市中级法院对此案开庭进行二审,审判庭内依然座无虚席,虽然关注的人很多,结果却姗姗来迟,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3年1月24日才做出终审判决,认定陈德惠犯偷税罪证据不足,陈德惠被改判无罪。
据说,此消息使审判大厅里一片掌声,表面看这是公正的审判,迟来的正义,但背后却是官员的内斗,权力的操控,薄熙来上升的势头受阻于闻世震,而他的身后则是刚启幕的“胡温新政”,假如薄熙来如愿当上省委书记,陈德惠就是李庄的先驱者。如同大连中法副院长刘晓滨,早就给后来的重庆高院副院长张詜树立了司法倾斜的标杆一样。
90年代初,陈德惠是一位小有名气的律师,他最早在政府的司法局下的第一律师所工作,借改革开放的劲风,他办了一家以自己名字为招牌的合作制律师所,生意还不错,1995年,他开通了中国第一家免费法律咨询热线,1998年创建了全国第一家“中国法律顾问网”,该网站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指定为全国唯一一家法律网站。这件事很出风头,使不甘寂寞的谷开来很生气,这就埋下了陈德惠入狱的伏笔。
据报道,2001年4月中旬,大连市中山区法院的布告栏中贴出公告:定于4月24日开庭审理陈德惠律师事务所、陈德惠涉嫌偷税一案。一时间,旁听证炙手可热。开庭时,法院大礼堂坐满了以律师为主的旁听者。根据公诉人的指控,大连陈德惠律师事务所在陈德惠担任主任期间,不按《大连市税收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申报调整税额,却采用设立账外账、少列收入、不如实申报等手段偷逃税款。该所自1995年至1999年期间,共偷逃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共计1147449元。检察机关认为,大连陈德惠律师事务所和陈德惠均已构成偷税罪。
2006年4月12日,陈德惠告诉我,早在1999年底,地税局领导刘宪茹伙同政法委书记成城就派人,暗中对律师事务所进行秘密调查,总后台就是薄熙来和谷开来,陈说,我和你太太通电话的事,则是加速了他们整我的步伐,因为其可能担心有关你文字狱的消息外泄。。。。。。
在4月24日的庭审中,陈的会计侯晓旭、孙英清,辽宁省长海县税务局驻大连办事处主任李鹏,出庭作证时均认为,陈德惠律师事务所成立以来,一直由长海县税务局核定税款,多年来,税务局对所里的收入一清二楚。因为享有税务局同意的包税政策,在事务所收入多起来以后,确实比申报纳税少缴了税款。从证人的证言中可以清楚看出,陈德惠律师事务所确实少缴了税,但没有为少缴税而故意隐瞒收入,少缴税的责任在税务机关,造成国家税款流失的主要责任也在它们。
据报道,根据本案事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指派的辩护律师顾永忠、罗力彦为陈德惠做了无罪辩护;陈德惠律师事务所的诉讼代表人吕传公为事务所做了无罪辩护;陈德惠也为自己做了无罪的陈述。但在20多天以后的一审判决中,法院并没有采信律师的意见,依然认为陈德惠具有偷税故意,并且偷逃税款数额巨大,判处陈德惠律师事务所罚金115万元;陈德惠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15万元。陈德惠和陈德惠律师事务所当即表示上诉。
显然,这一案件和所谓的天天渔港案一模一样,他们都是“包税”,也都在中山区法院审理,但与其不同的是,陈律师背后有一个强势的组织,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以前谷开来都做了些什么,也被同行们知道,所以,薄熙来直接施压有点顾忌,而且更重要的是,从2001年开始,孙春兰接任大连市委书记,闻世震还是辽宁省的封疆大吏,虽然孙也不便得罪薄熙来,但也不想让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大炒此案,而谷开来也只有装做与己无关,所以,大连中级人民法院的领导有了一点自主权,就在2001年9月6日,对此案开庭进行二审,所有的人,都看出这是一个由谎言和阴谋编织的冤案,但司法不独立,层层报批,一直报了到中南海。
据说,陈德惠因涉税事件被刑拘后,社会上议论纷纷,有媒体报道,律师涉嫌偷税在全国尚属首例,该案被称为“中国律师偷税第一案”。司法部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对此予以高度关注,全国律协特指派全国律师协会刑事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顾永忠律师与大连著名律师罗力彦共同为陈德惠辩护,温家宝批示要法院慎重处理,也极大地鼓舞了律师界,结果纠缠了一年多,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3年1月24日做出终审判决,认定陈德惠犯偷税罪证据不足,陈德惠被判无罪。此案宣判时,旁听席上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和欢呼声。但陈律师已被薄熙来下令羁押了两年多,制造冤假错案的人没有受到追究和查处。
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大连日报》曾聘陈德惠为常年法律顾问,报社本身也在1999年被薄熙来下令查案打压,却不敢为蒙冤受屈的陈律师讲一句公道话,反倒第一个刊登了他偷漏税被判刑的新闻稿,后来也报道了陈律师无罪释放的消息。这使陈律师深知媒体监督缺失的弊端。
土地批租是大问题
2006年4月12日,我出狱后第一次拜访陈律师,距离上次会面,竟长达7年,薄熙来不但没倒,反而继续升官发财,还变本加厉地大搞枉法追诉,我们都扼腕叹息,他当时对我讲了一些内情,这些或许对于目前正在办案的中纪委,会有所帮助,也有助于读者擦去薄熙来脸上的油彩。
无疑地,监狱没有完全改变我们,他还在金广大厦的写字楼审阅卷宗,继续闷声发大财;我则立志深入搜集薄熙来的罪行,不遗余力,我首先对家人找他代理辩护而给他招致的牢狱之灾表示愧疚,但他并不在意,他认为在此之前,由于“中国法律顾问网”的开办,引起谷开来的忌恨,薄熙来派人早就盯住他了,抓他入狱和摧毁他的律师事务所,替老婆谷开来报仇和开辟财路,是早晚的事。
他建议从几个大的方面入手深入调查薄熙来罪行,并列举了一些事实,也提供了一些线索,第一,从九十年代中期开始,薄熙来利用国家有关土地有偿使用的规定,一手大造舆论,把大连的地皮炒热;另一方面廉价地批租地皮和项目,既由谷开来所在的公司代理中介业务捞取钱财,又故意给一些关系户输送利益,谷开来的律师事务所名义上设在北京,实际上在大连大肆敛财,陈律师说,薄熙来以权谋私,在土地出让方面违规操作的手段恶劣而狡猾,谷开来是律师,从一开始,他们就给自己穿上了貌似合法的外衣,何况他们在京城有强大的保护伞,所以,夫妇俩人名利双收,谁也奈何不得。
据我所知,薄熙来把郑惠当成挡箭牌,表面上他是大连房地产开发办的主任,所有的地块出让由其经手办理手续,但实际上完全是薄熙来和谷开来夫妇说了算,而行贿受贿的钱,不是直接进入薄熙来的腰包,而是拐了一个弯,冠冕堂皇地流进谷开来所在的公司,美其名曰“律师费”,从金座大厦到宝珑新世纪,从站前不夜城到天源大厦,从帝王大厦到山屏花园,几乎大连每一笔房地产的大生意运作过程中,都留下谷开来及其男秘程毅君的影子,他们还开办了惠瑞斯顾问投资有限公司,薄市长亲自授予程毅君是大连市荣誉市民,程则代理谷开来张口吸钱,历时十几年,徐明,王建林,孙生有,范广臣,任运良等数以百计的民企老板,都聘请谷开来为常年法律顾问,薄熙来批地,给项目,送优惠政策,企业老板倒卖国家的土地赚大钱,谷开来及其所在的公司大肆收取中介费,律师费,等等。后来,曹伯纯下令抓捕过郑惠,但薄熙来保了他,随后,担心事情败露而授意郑惠忽然辞职移居美国。
包庇偷漏税大户
第二是偷漏税,陈律师说,谷开来所开办的律师所不仅自身偷漏税,有时直接在海外从外商手里拿钱,不留痕迹,而且薄熙来还重用偷税大户刘宪茹,提拔他担任了大连地税局的领导,刚开始,市人大不通过,他就在2001年至2003年安排他任书记,最终历时三年,反复做工作,以省长的权力给大连施压,终于在2003年以后如愿以偿,刘当上了地税局长,并成功地逼迫程凤珍让位,薄熙来之所以如此下工夫,是因为地税局是他的钱袋子,而以往的留痕可能成为政敌的把柄,他必须要求刘宪茹对自己效忠和善后。
对刘宪茹,笔者并不陌生,他原为大连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人员,因80年代后期投靠薄熙来比较早,故两人情投意合,正因为有了薄熙来这一保护伞,他无所顾忌,在90年代初一度下海,在大连保税区,和一个倒卖粮油的富婆合作,由薄熙来廉价批出地皮,盖了慧能大厦,还从事粮油,汽车等国际贸易,发了大财,实际上,这位喜欢写报告文学的业余作者,对政府工作已心灰意冷,但薄熙来重用他,在90年代后期又聘他当大连星海会展中心主任,薄熙来的另一情妇李某,在市委任打字员,其工人编制就是通过刘宪茹的关系,变成干部的,而刘在会展中心掌权,也便于谷开来的律师所借机发财,2000年,吹捧薄熙来的所谓“大连21世纪建设成就展”,就是由程毅君代表谷开来出面承办的,而刘宪茹提供了这对贪腐夫妇大肆表演的舞台,90年代末,薄熙来又亲自任命刘为大连地税局党委书记,陈德惠嘲讽地说,像刘宪茹这样的著名的偷漏税大户,能当上地税局领导,就凭薄熙来一句话,这是典型的任人为亲。这使我想起古人言:盗钩为偷,盗国为侯。
监听政敌的电话
第三,为了内斗争权,把大连国家安全局变成了打击政敌的工具,安全局八个处,不抓间谍和特务,却将人民内部矛盾当成敌我矛盾严查,薄熙来让原秘书车克民指挥手下上百人,全部跟踪,监视,监听对立派领导人,忙得不可开交,其中包括市委书记于学祥,人大主任卞国胜,总工会主席高姿,宣传部长董长海等等,陈律师说,这是大连的“水门事件”啊,既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也严重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搞得官场人人自危,惶恐不安,他举例说,刘晓滨案不就是长期监听电话得到所谓证据的吗?他为什么不派人监听谷开来和刘宪茹的电话呢?
这使我想起市委一位高级干部对我讲的故事,他说,车克民当上了安全局党委书记时,市纪委书记王希智对同僚说,完了,今后我们再也没有秘密了。2001年4月,在旅顺,国安特务彭东辉和郑义强告诉我,他们安排工作,经常由车书记直接指挥,做什么事,只一两个人知道,连科长和处长都不得汇报,如果外泄就必须判刑。陈律师也说,监听于学祥电话的事,是王永奎告诉他的,而王时任大连公安局局长。
只出书,不出庭
第四,纵容和包庇谷开来,既做生意捞钱,又腐化堕落,弄虚作假,沽名钓誉,她找人编写了《胜诉在美国》一书,并扬言是替大连一家国企免费打赢了官司,但实际上并非如此,不用说在美国,就是在大连,陈德惠表示,谁曾看过她出庭辩护?她不出庭却出书,把自己吹得神乎其神,为知道其底细的大连同业者所不齿。
另一起所谓为马俊仁打官司的丰功伟绩,更是子虚乌有的丑闻,陈律师说,她代理了这起官司,判决书拿出来给大家看看,之所以谎称打官司,其目的是要转移人们关注薄熙来和谷开来贪腐罪行的视线,仿佛说,我们的巨额财产是通过开律师所正当赚来的,其实,欲盖妳彰。陈律师说,我在市司法局下属的一所干了多年,也是第一个以个人名义办所下海经商的,我生在大连,长在大连,有广泛的人脉关系,都深感生意难做,但她却从北大法律系一毕业,1988年到了大连,没什么资历,就生意兴隆,到底靠什么,自有公论。
和同僚争斗不息
第五,和党内的同事关系紧张,别人是明争暗斗,他是公开拉帮结伙,公报私仇,枉法追诉,不用说人人皆知的杨庆典案,刘晓滨案,高姿案,就讲几个真人真事的小故事吧,陈律师叙述说,薄熙来一只眼有点小毛病,请大连三八医院眼科一个老专家出诊,那人是义务劳动,但非常认真,手拿仪器靠近薄熙来,把口气喷到他脸上,薄熙来勃然大怒,他说,你想干什么,这是有意陷害,你是不是于学祥派来的,要暗杀我?虽然那人经常给老干部看病,与市委市政府很多领导都熟悉,但确实和于书记没关系,经薄熙来下令反复查证没事,这才了结。
陈还透露,薄熙来与闻世震的内斗升级,虽然中央已经把他们分开,薄熙来高升商务部长,但两人在2005年3月初的两会前后,依然惊曝了史无前例的口水战,还反映到了一些新闻媒体上,在《求实》杂志上尽显无遗,陈律师认为,闻世震非常勇敢,也很危险,薄熙来有父亲保护,一路走红,连江泽民和胡锦涛等领导都得看他的脸色行事,一旦其爬上高位,不仅国家面临巨大灾难性后果,而且,以前凡是得罪过他的人,都要死无葬身之地。
他举例说,原金州法院院长姜志远就是一个典型,他后来担任大连法院院长多年,但仕途颇为不顺,80年代中期,薄熙来由北京刚到大连,原妻李某因第三者插足而离婚,对薄熙来不满,常年写信告他,尤其是他拒付每月40元的抚养费,使前妻不依不饶,姜志远出于善意,接到控状也为难,就约见了时任县委副书记的薄熙来,不客气地说,孩子判给了他妈,但毕竟是你的骨肉,怎么能不拿钱啊?你不付钱,她们怎么生活?薄熙来无言以对。。。。。。但事隔多年,他当了市长和书记,牢记此仇,故意找人搜集姜院长的问题,暗中操控人大审议法院报告,年年出难题,并指使纪委反复调查和恐吓他,没查出罪状来,却活活地把姜吓病了,2000年,他脑子里长了个瘤子,死于北京,副院长刘晓滨百般照顾,却气坏了薄熙来,后来,刘副院长被监禁了一年多,也与此事有关。
你的案子平反,时机还不成熟
陈律师告诉我,2005年5月11日,他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中山区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按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赔偿其经济损失。他说,还不知道结果会怎样。谈及我的案件,他明言是一起冤案,但要现在平反,时机还不成熟,因为薄熙来还在领导岗位上,他的安全局的死党们还在听命于他,国家总的大形势还没改变。
就在本次谈话后不久,2006年7月7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下达决定书,决定赔偿义务机关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检察院和中山区人民法院各赔偿其27450.85元。我为陈德惠得到赔偿而感到高兴,如今,薄熙来终于倒台了,给我的文字案申诉和审理带来一线阳光,我能扬眉吐气,返回自己的家乡吗?我真想求教于陈律师。
2012年4月4日于多伦多大学梅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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