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牌隐约可见:薄熙来
【看中国记者杨天姿综合报导】4月15日《人民日报》头版刊发评论称《治国先治党 治党要从严》, 文中提到“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从新中国成立之初果断处理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案,到党的十六大以来坚决查办一系列违法违纪案件,我们党以“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坚强决心,从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的战略高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解决党内存在的问题,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拥护。
评论中提到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案,很不简单。 刘青山、张子善案件是在1951年“三反”运动中查出的一起党的领导干部严重贪污盗窃国家资财案件,两人先是被开除党籍, 后被处以死刑。人民日报引述这段历史,难道是在预言薄熙来一案的结果吗?
无独有偶,据《亚洲周刊》的最新刊4月12日报导,北京当局已掌握薄熙来及其家人的种种问题,其中包括操纵媒体,监听国家领导人等七宗罪。
一、纵容家属贪污腐败,收受钱财,在英国商人尼尔·海伍德命案中与妻子谷开来涉嫌杀人。
二、严重违反中共党组织纪律,不经公安部同意,擅自免任王立军公安局局长一职,并于人大与政协“两会”期间的三月八日私自离京,返回重庆。
三、身为党内重要领导人,与有情报组织背景的外国商人关系密切,危及国家安全。据指尼尔·海伍德曾为有英国军情六处(MI6)背景的公司工作
四、操纵滥用互联网与海外媒体攻击党和国家领导人。
五、渗透中央警卫局,监听中央领导人。
六、践踏法治,“打黑”黑打,搅乱政法系统,破坏市场经济秩序。
七、在重庆搞“独立王国”:政治小集团、“小舰队”,搞文革式运动,背离档中央路线方针。
以上罪状,一个比一个严重,这在中共的历史上都属罕见。早有媒体分析,薄熙来问题极其严重, 当年的陈希同、陈良宇都无法与之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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