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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黑社会头目一审死刑 判决书长达百页

作者:林雨晴  2012-03-21 21:41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1

【看中国记者林雨晴综合报导】青岛聂磊涉黑案昨(20)日在胶州法院一审宣判,聂磊十罪加身被判处死刑,其它32名团伙成员亦皆问责求刑。该案历经3个月审理,涉案人员高达140余人,判决书厚达数百页,可谓青岛涉黑第一案。

20日上午8时,青岛胶州法院被“重兵”把守,法院四周拉上了警戒线,警戒线内每隔几米就有一名民警执勤,禁止无关人员靠前,法院门口还有持枪特警站岗。胶州法院两侧主要的道路,实行全天候阶段性交通管制,在押解犯人进入法院时,禁止任何车辆通行。

聂磊案判决书厚达366页,法官共宣读了6个多小时。最终法院审理认为,聂磊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10项罪名,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所有财产。不过,聂磊当庭表示判刑过重,准备再提上诉。
 
据青岛新闻网报导,19日下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邹川宁在该院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聂磊涉黑案堪称青岛涉黑第一案,案件涉及140余名嫌疑人,是青岛首次审理涉及如此多被告人的案件。邹川宁说,该案难点是时间跨度大,历时十余年,有不少部门机关为聂磊充当“保护伞”,被拉拢的政法干部毁灭证据,导致无从查证。
 
报导指出,聂磊案的“保护伞”已由开始的14名升至30多名,原青岛市李沧区公安分局局长冯越欣为保护伞之一,被指涉嫌滥用职权为其实施犯罪提供便利。报导中还说,与聂磊涉黑案相关的青岛警界30多名“保护伞”,将在山东省内除青岛以外的多地接受异地审判。而该案的其余分案也将于3月底前审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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