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进:官员送子女出国该不该受到非议

全国政协委员宗立成接受媒体采访时替官员抱起不平来了,“如果是一个工人、一个普通的公务员把自己的子女送出国学习,这就无可非议。因为他是一个官员,把子女送出国了,就要受到非议,这是不公平的。”提出,“干部送子女出国是公民权利。”(3月7日《新京报》)

官员送子女出国怎能不受到非议呢?咱先不说官员是否支付得起高昂的留学费用,——据我所知,送子女去美英读研的约需50万元,读大学的约需100万元,就以官员那么热衷将子女送出国的原因来说,就大可非议。
玺夫妇经常故意在公开场合说儿子留学费用高,暗示他人“送钱”,有求于毕玉玺的人自然心领神会。姜某便以合办公司名义将31万美元存入在国外留学的毕玉玺之子的账户上。 二为转移赃款。有一些贪官急于把子女送到国外,美其名曰出国深造,实际上是转移贪污受贿巨额赃款,将黑钱“洗白”。对他们来说,赃款犹如烫手山芋,无论藏在家里,还是存在银行里,均不安全。一旦出事,这些赃款就会成为犯罪证据。因此必须转移到海外。 三为预留后路。近来坊间热议的“裸官”问题多与此相关。一些贪官先是将子女送出国外,再是将在国内的非法收入转移到子女在国外的账户上,有的甚至在国外置办房产,为自己以后外逃铺路。典型的如原铁道部副总工程师张曙光,一人独居北京,将妻子儿女送往美国,随时准备外逃。据著名反腐研究专家、中央党校教授林喆估算,目前我国有118万裸官。另据北京市检察院披露,近30年来,中国外逃官员数量约为4000人,携走资金近4000亿。

不可否认,有相当多的官员确是出于望子成龙的愿望将子女送出国深造,但也不用否认,有相当多的官员将子女送出国是基于某些不可告人的目的。从近年来查处的贪官贪污受贿送子女出国留学案件看,基于三种目的的居多:

一为招财进宝。一些实权在握的官员往往以子女留学为借口,暗示他人送钱送物,达到“创收”目的。以大贪官毕玉玺为例。毕玉玺夫妇经常故意在公开场合说儿子留学费用高,暗示他人“送钱”,有求于毕玉玺的人自然心领神会。姜某便以合办公司名义将31万美元存入在国外留学的毕玉玺之子的账户上。

二为转移赃款。有一些贪官急于把子女送到国外,美其名曰出国深造,实际上是转移贪污受贿巨额赃款,将黑钱“洗白”。对他们来说,赃款犹如烫手山芋,无论藏在家里,还是存在银行里,均不安全。一旦出事,这些赃款就会成为犯罪证据。因此必须转移到海外。
。凡此种种,民众还能像宗委员那样“理性”看待官员送子女出国吗? 诚然,官员送子女出国是公民权利,问题是,官员不是普通公民,而是承担公职,掌握公权的特殊公民。普通公民无可能将子女送出国作为寻租渠道谋取私利,而官员则有条件将此作为寻租机会大肆敛财,并且可以达到转移赃款和外逃铺路的目的。因此说,在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尚未实施之前,或者说领导干部亲属子女出国留学、定居申报备案制度推行之前,宗委员拿公民权利说事,为官员送子女出国遭非议鸣不平殊为不妥。

三为预留后路。近来坊间热议的“裸官”问题多与此相关。一些贪官先是将子女送出国外,再是将在国内的非法收入转移到子女在国外的账户上,有的甚至在国外置办房产,为自己以后外逃铺路。典型的如原铁道部副总工程师张曙光,一人独居北京,将妻子儿女送往美国,随时准备外逃。据著名反腐研究专家、中央党校教授林喆估算,目前我国有118万裸官。另据北京市检察院披露,近30年来,中国外逃官员数量约为4000人,携走资金近4000亿。

凡此种种,民众还能像宗委员那样“理性”看待官员送子女出国吗?

诚然,官员送子女出国是公民权利,问题是,官员不是普通公民,而是承担公职,掌握公权的特殊公民。普通公民无可能将子女送出国作为寻租渠道谋取私利,而官员则有条件将此作为寻租机会大肆敛财,并且可以达到转移赃款和外逃铺路的目的。因此说,在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尚未实施之前,或者说领导干部亲属子女出国留学、定居申报备案制度推行之前,宗委员拿公民权利说事,为官员送子女出国遭非议鸣不平殊为不妥。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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