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药监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敬礼因涉嫌受贿罪、诬告陷害罪、非法经营罪在市二中院受审。检方指控张敬礼的受贿额为117万余元;非法出售自己编著的书籍经营额达2300余万元,非法获利1600余万元;指使他人寄出1300余封诬告陷害他人的信件。(《京华时报》11月21日)
张敬礼受贿、诬告陷害、非法经营,证据确凿,对他依法提起公诉,是其咎由自取,不值得同情。但值得注意的是,新闻中称“据媒体报道,药监局内部通报张敬礼的处理决定后,当场播放了一段视频,是张敬礼在“天上人间”被拍到的画面,内容不堪入目。”此消息一出,舆论顿时炸开锅,这再次印证了贪官不仅贪钱还是贪色。但问题在于,这事怎么就拍成了视频,并公然在内部播放,这颇让人有些费解,值得一说。
首先,这段不堪入目的视频从何得来值得质疑。到底是张敬礼自己拍摄的还是纪检、检察机关拍摄的,还是他的竞争对手拍摄的。如果是自己拍摄,那无话可说,如果是纪检、检察机关拍摄,那么,经过正式的批准程序没有,怎么又交给了药监局?如果是张敬礼的竞争对手拍摄,这恐怕成问题,一个公民怎么能随意拍摄另一个公民的呢?
当然,更值得反思的是,不管这视频是谁拍摄得来的,怎么能在药监局内部公开播放,要知道,这“内容不堪入目”显然就涉及到张敬礼的隐私。张敬礼涉及违纪犯罪,自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并不等于剥夺了他的隐私权。如果要凭这“内容不堪入目”的视频判断张敬礼违纪了,那这视频也只能在纪检机关,由特定的人士观看后判断,而不能交由药监局内部进行观看。
而且,这观看的事情居然被捅到媒体上,这就等于将这桩“糗事”弄得家喻户晓,人们都知道张敬礼是如何道德败坏,是一个十恶不赦之人,是人人皆曰可杀之人。这在法院还未审判,大众就对他作出定性,恐怕并不利于对他的公正审判。当初,李庄在重庆受审时,就被控方说有嫖娼之事,从道德上企图将他损坏,这种做法同样遭到学者的批评。
当然,也有人会说,这有多大的事啊,许多贪官的风流“糗事”不照样被媒体曝露,不照样满天下知晓,而且,曝光贪官的风流韵事,还有利于民众监督。不过,这个案件恐怕有些特殊,因为公诉机关还指控了张敬礼还涉嫌诬告陷害罪。“张敬礼诬告的主要是其上司。2003年,时年48岁的张敬礼任国家药监局副局长,两年后的2005年6月,时任国家药监局局长的郑筱萸被免职,药监局一批干部落马,但都没有给张敬礼创造晋升机会。此后的几年,张敬礼一直谋划此事,他认为,只要一把手落马,他这个副局长就可转正。为此,他让人四处搜罗材料“揭发”一把手。”既然此案有张敬礼争权的背景,那么,对张敬礼腐败案件的查处,就必须做到比其他案件更加公平、公正,程序更加正义,否则难免会让人感觉张敬礼是权力斗争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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