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早上,一位网友发出的一条微博引发了众多网友的关注。微博称,安庆市某领导的夫人在KTV唱歌,不料疾病发作去世,被认定为因公殉职;葬礼上各机关大小领导都来吊唁。短短几天时间,微博就被众多网友转发评论。(11月9日《西安晚报》)
笔者以为,即使这条微博完全属实,也算不上“新闻”,而且也不具备多少值得指摘的问题。其一,政府部门把某些特殊工作放在酒店、宾馆、KTV进行,早已成了工作需要,既然是在工作场所因工作需要引起的死亡,当然应属“因公殉职”;其二,按照中国人的习俗,死者为大,普通百姓家里死了人,也要摆上三桌五桌的,何况据说死者是“领导的夫人”,排场自然要大一点,这点人情世故,应该理解和体谅。
但这毕竟还是成了一个新闻,“11月7日,记者经过多方核实获悉,微博中的某领导系安庆市大观区一位领导,而其爱人在该市宜秀区残联工作,在妇联组织的妇女节活动中突发疾病,之后去世。”但“当地残联、人社局、宣传部等多部门向记者证实,领导的爱人并未被认定工伤。”
《西安晚报》记者与发出微博的“易天”(微博)取得联系,“易天”称,微博内容如果有不实,她本人也愿意公开道歉。那么,“领导的爱人并未被认定工伤”,“易天”要不要道歉?我看不必。因为“易天”微博的爆料,实属空穴来风。
“空穴来风”现在经常被用来比喻“消息和传说毫无根据”,其实不然,这个成语原意为“消息和传说不是完全没有原因的”。
“易天”微博称,安庆市某领导的夫人在KTV唱歌,不料疾病发作去世,被认定为因公殉职,并非毫无根据。安庆市宜秀区人社局分管工伤认定的一位工作人员透露,“死者的姐妹和所在残联的同事曾经来谘询申请工伤认定的事情”。原来确有这个意向并提出了申请,而且不光是死者家属的意思,还包括了“残联的同事”。如此,“易天”并未无中生有。尽管这个“因公殉职”的申请被拒绝,但我觉得有关部门的拒绝理由,未必就是“易天”的质疑和舆论响应的原因。有关部门未认定工伤的理由是,当事人3月8日发病,3月23日不幸去世,超过了48小时的时限。这是有法可依的,工伤认定条件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以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而舆论的热点恐怕是在KTV和一曲《青藏高原》上,把在KTV高歌一曲视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多少有点让人觉得羡慕妒忌恨的,而这样“辛苦”的工作竟要了某领导夫人的命。如果不是因为《青藏高原》还不够高而不是当场毙命,“因公殉职”还是不成问题的,当地人社局分管工伤认定的一位工作人员认为“残联的这位女职工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出的意外,这个是事实。”
这就让“易天”的爆料毫无价值,也许你认为公务员的“唱歌死”会令人诧异,或许你觉得“唱歌死”也能认定“因公殉职”荒唐可笑,你还真的找错了“茬”。如果残联的这位女职工在48小时内死亡,兴许就是“因公殉职”。公务员嘛,什么都是供给制的,哪怕唱歌唱死的,喝酒喝死的,旅游累死的,八小时内的吃喝拉撒,无不都是“公务活动”。否则怎么会有成千上万的人拼了命也要当公务员呢?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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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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