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是华裔加拿大人Jan Wong的自传《Red China Blues》,Anchor Books版的序言。此书被时代杂志评为1996年的十大好书。因为我觉得国内关于毛泽东后人的报道太少太不准确,所以决定将这一片段翻译成中文。此文提供了一个西方人的视角,而且作者还是华裔,曾在北大读书,在中国待了几十年。错误之处在所难免。译文不代表本人观点。)
毛主席的孙子毛新宇是我见过的所有中国人中最胖的。23岁的他,圆脸、下颚和弥勒佛般的身材简直跟他爷爷一摸一样。差得远的地方是毛泽东蒙娜丽莎式的狭长双眼,和让人难以捉摸的微笑。他没有跟爷爷一样,把头发后梳得平滑发亮,而是竖起来,像把刷子。
1993年,在离毛泽东的一百岁生日还差七个星期的某一天,我溜进了位于北京的军事医院来看毛新宇。之前我已经试了几个月,想采访毛泽东的后人,但是一直没成功。接着我得到消息说毛新宇在这里。手握一束黄玫瑰,我费了很多口舌,才通过了荷枪实弹的哨兵和三个关口的检查。
毛新宇正在他的房间里看电视。我介绍自己是加拿大Globe and Mail的记者。“进来吧,”他说,带着灿烂的笑容,好像我们是老朋友。“这是京剧,能让我把它看完么?”
他的房间里散发着臭袜子的气味。头发蓬乱,没刮胡子,肚子胀鼓鼓的新宇穿着医院发的条纹衣。他的裤子拉链只拉了一半,脚上穿着人字拖,所以我可以看到他灰色的尼龙袜上有几个洞。新宇遗传了他们家族不修边幅的习惯。他的爷爷毛泽东是个奇怪的人,30年代的时候,有一次埃德加·斯诺采访他,毛说着说着居然脱下裤子抓起虱子来了。毛有了大权,搬进了金碧辉煌的北京皇宫后,从不自己洗澡,全部由侍从在晚上用热毛巾擦拭他的身体。
新宇出生于1970年,那一年,毛泽东的声誉达到了顶峰。对他来说这一切再正常不过了:到处是“红太阳把我的心照亮”的歌声,每个人都别着毛主席徽章,甚至有更狂热的信徒把毛主席像刺在胸口上。虽然毛泽东不是个好爷爷,但他还是化了很多时间给自己唯一的孙子起名字。伟大舵手当然明白一个好名字有多重要。“新宇”的意思是“崭新的宇宙”,意思是毛泽东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创造一个勇敢新世界。
毛泽东还有两个孙女,但按照中国老传统,她们是不能算作继承人的。新宇是唯一一个名字非同凡响的孙子。他在北京西边一个半山腰的村庄里被养大,有一打护士、司机、厨师、保姆、贴身保镖、武官照顾和保护他。没有玩伴和其他成年人。1976年,他的爷爷死了。当邓小平开始消除毛的个人崇拜时,新宇还是个小男孩。他父亲毛岸青此时已残疾,还得了忧郁症。他的妈妈始终紧跟着党的路线。
当新宇还在学走路的时候,她的妈妈有时溺爱他,有时又惩罚他。她有时狠狠地打他,用得棍子都打断掉了。有时她又一个劲地给他吃糖、猪肉、油炸食品,希望他能长胖。但她始终觉得新宇不够胖,为此她焦虑不已,于是让她听话的私人医生给儿子注射了激素。
毛泽东从没有抱过他、搂过他,从没陪他玩过。但新宇却很崇拜他的爷爷,用他知道的各种方法模仿他的爷爷。他最喜欢吃的菜也是伟大舵手的最爱——红烧肉,一种用大豆酱、茴香、米酒、红糖烧的带皮的大厚块猪肉。
几年后,新宇的体重已激增到300磅(即272斤——译者注)。为了减肥,他什么都试,从减肥茶、草药到减肥霜。我见到他的那天,是他在军事医院307号病房强制减肥的第37天,在这家地铁西边的医院,他把体重减到了250磅(即227斤)。在一个被他爷爷的乌托邦政策弄得很多人吃不饱甚至饿死的国家里,他还是很胖。
他活在自己的白日梦中。有个大学学生问过他以后想做什么工作,他答道:“当领袖。”就好像当领袖跟当电工那样普通。他一直心怀这样隐秘的愿望:某人在某一天会选定他当中国共产党总书记。1989年时,他在中国人大。当TAM事件爆发,他的同学血洒广场的时候,她的妈妈让司机开车送她去学校,硬生生把自己儿子绑回家不让出门,直到风波过去。所以,他根本不知道解放军在广场上冷酷地射杀了普通学生,自然也没感觉到一点震动。
我见到他的时候,新宇已经本科毕业了,现在在中央党校学毛泽东思想的博士学位。他梦想着出国。“我妈妈想让我去美国读书,因为那里有很多很多人在研究毛泽东思想。我听说在美国,毛主席的地位比乔治·华盛顿还高,是这样的吗?”
“恐怕不是,”我回答。
新宇好像没听到我的话。他叹了一口气,肚子微微晃动。一个密西西比州的大学——他忘了名字——愿意提供他一笔奖学金(可见,毛新宇的智商并不低,只是太喜欢沉浸于自己的世界中,这一点和他爷爷很像——译者注),但被中央禁止。“政府不会让我出国的,”他说道,“他们怕我出去了以后思想发生变化,或者就不回来了。”
他继续看电视上声音刺耳的京剧。我问他打算在医院里待多久。“我不想回家,”他承认,“我不想让我妈告诉我该做什么。我怕她。这里时间过得很快啊,我能天天看电视。”
毛泽东的孙子居然是个电视迷?毛泽东的孙子还想去美国学毛泽东思想?毛泽东的孙子被共产党囚禁?我的脑子一阵晕眩。毛泽东的王朝最后居然变成了这个样子。
于是我开始回忆,刚到中国的时候,自己还是一个毛的信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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