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会,又见红会 临时工,又见临时工

【看中国记者林雨晴综合报导】温州红十字会“临时工”女出纳将126万元善款用于购买店舖及家庭开支,东窗事发后,引来舆论一片哗然,有评论称,温州红会成了“私人提款机”。

据钱江晚报消息,女出纳陈某在2005年进入温州市红十字会担任出纳职务。在担任出纳的5年时间里,她通过领取备用金和不及时上缴捐款的形式,把单位的126万公款挪为己用,用于购买店舖及家庭开支。陈某也因此获刑六年半。

审计局强调女出纳为临时工

在8月31日结束的温州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34次会议上,温州市审计局在作《关于2010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时,称挪用公款的女出纳陈某无会计证,属临时工作人员,而温州红十字会的会计由外单位人员兼任。

对此,温州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蔡章卿称自己“过于大意,以为慈善的做账比较简单”,于是聘用了后来挪用公款的陈某做出纳。而对于各种管理漏洞问题,蔡章卿并无否认,他说:“由于思想上的麻痺,温州红十字会确实存在管理漏洞。”

温州红会成了“私人提款机”?

东方网评论指,陈某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当然是咎由自取,但冷静下来,所有的罪过都应该让陈某一个人承担吗?假如温州红十字会善款是透明的,收支是规范的,监督制度是健全的,何至于一个小小出纳挪用起善款来如入“无人之境”,乃至“一发不可收拾”直至将其推向犯罪的深渊?关键这是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方面的善款,再次极大的伤害了早就“伤不起”的爱心。温州红会俨然成了“私人提款机”,这无疑是扯下了红会的最后的一块“遮羞布”,令红会的公信力荡然无存。

临时工,又见临时工!

网友们则对女出纳“临时工”身份质疑最多。网友“职业评论家”评论说:“这个神奇的国度有个神秘的职位,它的名字叫临时工,总能担当所有的错误,堪比相关部门。”

“矿泉水”嘲讽地说:“工资都开到1.2万了,还只能找个临时工,想必水太深了,怕淹死不敢去。”;boyonline:“中国红十字会,已经失去了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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