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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宣部禁止报道上海“11.15”大火赔偿方案

 2011-05-25 23:39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延冗半年多的上海 “11.15” 胶州路大火的正式赔偿方案近日即将正式出台,由于事涉敏感,上海市官方运作下,近日,中宣部向全国媒体发出宣传禁令,要求仅据新华社通稿,各媒体对此不得自行报道。

去年底的上海“11.15”大火,造成至少58人遇难。事发一周后的11月23日,上海市静安区区长张仁良就在上海市府新闻办发布会上宣布,每位遇难人员将获得约96万元赔偿和救助金,包括一次性死亡赔偿65万元,政府综合帮扶和社会爱心捐助等31万元。非上海市户籍遇难者和上海籍遇难者按同样标准处理。

张仁良又说,对受伤、受灾人员,分别按伤残赔偿,政府综合帮扶、爱心帮扶等方面给予赔偿和救助;房屋赔偿则按“市场价格、全额赔偿”的原则进行。

几天后的11月26日,“11.15”胶州路公寓大火部分受害者家庭自发在灾难现场附近,官方安置灾民的的一家酒店里,召开“联席会议”,对此赔偿标准表示了不满。当时,艺术家艾未未工作室的工作人员列席并被允许记录,会议的记录被发布到网上。

当时,参会的受害者家庭对上海官方“在没有人承担责任的基础上,在没有进行谈判的情况下,违反程序单方面武断决定”,对社会公众宣布,每个遇难者的赔偿数额为96万的决定,表达了“极度不满”。他们提出,“首先追究责任,然后才可能去谈赔偿问题”,遇难者家属对赔偿的具体操作也表示了不满。

此后,相关政府部门的责任一直没有明确说法。

1月份的上海市两会上,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曾自承责任,表示已偕上海市长韩正、副市长沉骏均向国务院打报告要求处分。但由于国务院相关调查结果一直没有正式公布,直接导致具体的赔偿办法也一直拖延至今,成为上海本地媒体不能碰触的敏感话题。

同日的中宣部禁令中,还要求对新华社对外披露的艾未未案件的“口径”,国内媒体不得自行做报道。

来源:法广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看中国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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