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香港舆论指艾未未案未获公义处理

 2011-05-21 20:13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2

在被扣查一个半月后,中国维权艺术家艾未未被指受其控制的公司避税和销毁会计凭证,但评论指,以经济犯罪来打压维权人士是中国的「方便」做法,而整个过程均违法,失去程序公义。

在艾未未被扣查后,这是当局第二次透过官方新华社发布有关他的消息,报道指,艾未未正被监视居住,公安机关「依法」保障了其会见共同居住人等权利。不过,艾未未的姐姐高阁却质疑合法的说法,因为当局从未向家人交代,而且新华社指逃避巨额税款的公司,法人代表是艾的妻子路青,艾未未连股东和工作人员也不是,亦不管公司帐务,但「不合法的开始,所以有不合法的结果!」慨叹当局必然会加罪于艾,既然如此,只要求当局尽快立案,好让他们延聘律师,家人亦会争取公开审讯。

时事评论员刘锐绍指,官方处理艾未未一案未有按刑事诉讼法的程序处理,亦没有「依法」保障艾未未的权利,本身已失去程序公义,予人以经济犯罪为名,政治打压维权活动为实,以打压艾未未追查四川豆腐渣工程的行为。

中国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王友金指出,中国税制不健全,从事商业活动的人逃税情况普遍,指控艾未未逃税是「最方便」的做法。他相信,当局仍未找获足够证据,故此以可以关半年的「监视居住」对付艾未未,以便可以继续罗织罪证。

中国维权律师刘晓原更指出,根据中国法律规定,监视居住只应在涉案者的家中进行,艾未未现时在被指定的住所监视居住是违规的。

香港传媒大多质疑当局的说法,甚至亲北京的《文汇报》也在内文第二段以「本报记者循网络检索发现」的方法指出,涉事公司的法人代表是路青,而非艾未未;至于另一分亲北京报章《大公报》只简单转载了一百多字的新华社全文,更没有在标题表明艾的罪名。


来源:法广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看中国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本文短网址: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分享到: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评论

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理性交流,拒绝谩骂。

留言分页:
分页:


Top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