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香港輿論指艾未未案未獲公義處理

 2011-05-21 20:13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2
    小字

在被扣查一個半月後,中國維權藝術家艾未未被指受其控制的公司避稅和銷毀會計憑證,但評論指,以經濟犯罪來打壓維權人士是中國的「方便」做法,而整個過程均違法,失去程序公義。

在艾未未被扣查後,這是當局第二次透過官方新華社發布有關他的消息,報導指,艾未未正被監視居住,公安機關「依法」保障了其會見共同居住人等權利。不過,艾未未的姐姐高閣卻質疑合法的說法,因為當局從未向家人交代,而且新華社指逃避巨額稅款的公司,法人代表是艾的妻子路青,艾未未連股東和工作人員也不是,亦不管公司帳務,但「不合法的開始,所以有不合法的結果!」慨嘆當局必然會加罪於艾,既然如此,只要求當局盡快立案,好讓他們延聘律師,家人亦會爭取公開審訊。

時事評論員劉銳紹指,官方處理艾未未一案未有按刑事訴訟法的程序處理,亦沒有「依法」保障艾未未的權利,本身已失去程序公義,予人以經濟犯罪為名,政治打壓維權活動為實,以打壓艾未未追查四川豆腐渣工程的行為。

中國政法大學客座教授王友金指出,中國稅制不健全,從事商業活動的人逃稅情況普遍,指控艾未未逃稅是「最方便」的做法。他相信,當局仍未找獲足夠證據,故此以可以關半年的「監視居住」對付艾未未,以便可以繼續羅織罪證。

中國維權律師劉曉原更指出,根據中國法律規定,監視居住只應在涉案者的家中進行,艾未未現時在被指定的住所監視居住是違規的。

香港傳媒大多質疑當局的說法,甚至親北京的《文匯報》也在內文第二段以「本報記者循網路檢索發現」的方法指出,涉事公司的法人代表是路青,而非艾未未;至於另一分親北京報章《大公報》只簡單轉載了一百多字的新華社全文,更沒有在標題表明艾的罪名。


来源:法廣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本文短網址: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分享到: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評論

暢所欲言,各抒己見,理性交流,拒絕謾罵。

留言分頁:
分頁: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