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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河:中共重启大批判这个武器

作者:横河  2011-04-20 23:37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11

最近一段时间,中共似乎对著名艺术家艾未未进行了一系列媒体的大批判。这个显然是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出现的情况了,所以今天我们来谈一谈,中共为什么在这个时候重新启动“大批判”这个武器。

最近对艾未未的抹黑战

首先看一下最近对艾未未的抹黑战。国内的媒体主要是新华社和《人民日报》旗下的《环球时报》,再加上香港的一些中共控制的媒体。它主要表现形式是下面这些文章,一个是最早的时候,《环球时报》的两篇社评。它的具体内容是4月6日的一篇“法律不会为‘特立独行者’弯曲”,这篇文章主要说艾未未是一个“特立独行”的行为艺术家,说他活动在“法律边缘”,不断冲撞中国的法律“红线”,因此要为此付出代价。4月8日,另外一篇社评题目是“是谁在严重违背法律精神”,这一篇主要是来反击西方媒体在这个问题上呼吁中共要尊重人权的。

另外,新华社有过两篇英文的报导,一篇是几句话的报导,很短的几句话,很快就删掉了;另外一篇是长篇的英文报导。

香港的两个主要的喉舌媒体,一个是《大公报》,一个是《文汇报》,内容都差不多,其中以《文汇报》15日在要闻版的一篇文章为一个主要的特征,在这篇文章里面它把艾未未指为“五毒俱全”的“五玩艺术家”。

这些媒体所进行的宣传内容和性质我们来分析一下,从内容来看的话有这么几类,一类主要是在政治上抹黑,这个是以《环球时报》为主,比如说到他冲撞法律“红线”,说他“特立独行”,这些都是属于政治的。

另外一方面是谈他的经济问题,这个是以香港《文汇报》为主要特征的,说他偷税、漏税,销毁会计凭证,还说证据确凿。

第三方面是关于生活作风方面的,那也是由香港《文汇报》为代表的,说他传播淫秽物品罪、重婚罪,也是说证据确凿。

第四部分是讲他在艺术方面抄袭别人的,这是以新华社第二篇英文报导为主要特征的。它的内容主要是说艾未未涉嫌逃税、抄袭和侵吞资源,这篇文章很长。

第五方面就是提到艺术水平问题,这个也是以新华社的英文稿最先提出来的,说他只是三流艺术家之类的。

整个这一套媒体所发动的攻击,从各方面来看,它显然不是媒体的独立操作,而是在中共当局一手操控下进行的,所以是由中共当局启动的这么一个媒体的攻击。为什么这么说?我们可以从四个方面来看:第一个方面是,所有的这个宣传都发生在艾未未被抓两天以后,是中共当局抓人在先,然后再开始抹黑,这显然和抓人变成一个整体。

第二个是关于《环球时报》怎么运作。这一次,有一个外国专家写了一篇非常详细的他个人的经历,包括他所知道的《环球时报》如何接到上级的命令,如何让大家去分析国内外媒体,特别是海外媒体对于这件事情的报导,而要逐条批判。而且明确说明了这是来自上面的命令。

第三点,从新华社的文章可以看出,因为新华社的性质就是属于中央一级的喉舌媒体,中央一级的喉舌媒体除了《人民日报》是党报以外,那就是新华社,而且它两次用英文发表。所以从这点来看的话,它是来自于中共当局的一手操控,因为它不是普通的媒体在发表这样的文章。

至于《环球时报》,刚才讲的,它是来自上面的命令。那《环球时报》归谁管呢?归《人民日报》管,它是《人民日报》属下的。所以显然整个这一套是中央一级的喉舌媒体直接参与的。香港的《大公报》和《文汇报》,就在香港回归中国之前就是中共的喉舌媒体,这个性质一直保留到现在。从这个媒体宣传可以看到这是中共当局一手操控的。

围攻的大批判性质

我们下面再来看另外一件事情,就是这次媒体发表的这些宣传抹黑的文章,它应该是属于大批判的性质。有人写了文章就说到这一类的抹黑,特别是西方人写到这个文章的时候,说这一类抹黑经常用在贪官身上,就说这些贪官在倒台前,就拼命吹捧这些贪官,而倒台后就要去抹黑他,从经济到生活,说得一无是处、糜烂不堪。

其实这两件事情性质完全不同,贪官倒台以后的所谓抹黑,它并不属于抹黑的性质,因为所讲的基本上都是属实的,而且在很大程度上由于不愿意把这个事情说的太严重,往往还说轻了一点;而不属实的部分是倒台以前,就是这些贪官们在位的时候对他们的正面歌颂,那是不属实的。

这个也不是从一天开始的,从江泽民统治开始,这就是中共的统治手段。就说它让所有的官员都去贪污,都去腐败,这样它就可以把这些贪官都控制在手里。有限制的、有选择的进行反贪,就变成党内派系斗争的武器。这里两个最著名的,一个是北京当年的陈希同,就是用反贪的名义把他搞下去,被江泽民搞下去;另外一个是上海的陈良宇。一个陈属于一个典型。在这里它既不是像毛泽东以前搞的那些路线斗争,也不是政治斗争,而是纯粹的派系,就是不同的利益集团之间争权夺利的这种斗争性质。

它有几种类型,一种是权力斗争,像刚才讲的陈希同、陈良宇,还有就是各级官员在政治上倒台的,都属于这个类型。包括这次重庆打黑打出来的文强,都是属于权力斗争失败的那一方。

第二种类型是本人是贪官,但是后台不硬,在某种时候就会被推出来当替罪羊来平息民愤。这一点大家知道在推出的贪官当中,有相当一部分人他的出身是比较低的,就说没有太子党,没有有权势的家族为他撑腰的,这些人虽然他们自己当了省部级的高官,还是比较容易被推出来,因为他们没有后台,打击他们不会牵一发而动全身。

第三种就是被真正的权力集团掠夺了财产以后抹黑的,这个抹黑就是真的了。我认识一个人是从中国大陆出来的,他曾经被中国的报刊称为十大贪官之一的。但是我在认识他以后,听了他讲以后,我才发现事实显然并非如此。因为中共说他贪污的财产、侵吞国家财产当中最大的一笔并不属于他的财产,是当时他在公司作为公司法人,公司在对外投资当中收购外国的一个矿山,或者是一个公司以后,他作为公司法人在这个收购当中签字的。那么中共就说他把这个财产据为己有。事实上他对这笔财产并没有支配的权力。而且这类的情况,如果说这个作为法人代表的人,他没有国家这一级的权力作为后盾的话,如果他不是中央一级的太子党的话,一般是做不到的,因为他买的财产所在的这个国家,这个国家也不敢把财产交给他个人。如果中国政府一旦提出来说这个财产是国家的,那么这个财产原来的拥有国,一定会把这笔财产交给中国政府。所以这种人他所谓贪官,实际上是权力斗争失败的一个结果,他并没有真正得到这笔财产,而且这笔财产也从来不是他的,他也从来没有,也不可能贪这笔财产。

这种情况可能在还不是真正的太子党,并不是真正权力集团的人物,而是在改革开放的前10年,还有一点机会作为民间的企业家能够建立起一定的企业集团来,然后就被真正有权力的人看中以后,把他的财产给侵吞了,然后给他安上一些帽子。这种情况是有的,尽管可能并一定太多。那么所谓贪官就有这么几种类型。

可见这里主要是在共产党的体制内部权力斗争的结果,包括最后一种在内,它的最重要的特点是基本上不触击体制本身,它也不触击到党的性质这些问题,被打击的对象基本是体制内的官员,是体制的产物。但是体制本身,就是中共,却把这些人当作体制的例外来处理,就是把他的财产没收了,又赢得了权力斗争的胜利,还要向百姓证明,却不是证明这个贪官是共产党里面体制所造成的,而去证明中共的伟光正,要证明中共打击这些贪官,反对腐败的决心和中共的成果。这个是对贪官所进行的所谓的抹黑行为,但是实际上这个不属于大批判形式,甚至都不属于抹黑形式。

对艾未未的抹黑情况就完全不同了。第一,它是把他作为党的对立面来对待,特别是党的政策和党的方针的这种对立面来对待。第二,它所用的理由非常荒谬,我们可以比较一下:比如它所说的抄袭,就是连它所谓被抄袭的受害者,他都出面要《新华社》不要滥用他的名字。像这一类,就是一个想法,这种没有经过专利申请的想法,实际上是知识产权当中最不容易被证实的一类。而中国是一个世界着明的山寨大国,不仅在中国自己国内拷贝、仿造,而且向全世界输出无数侵犯世界各国智慧产权的冒牌货,然而中共却不管,这种是明显的特别容易证明的,而且所有的法律都可以管的,中共却不管。它所拿出来用的理由很荒谬。至于所说的三流艺术家什么,这艺术家的水平也不是由党规定的,而且艺术欣赏本身就见人见智的,更何况几流艺术家和抓捕罪名有什么关系?你不能说这个人不是一流艺术家所以就可抓他,这个就没有道理。

至于说《环球时报》的总编胡锡进在微博上所谓引述美国的传媒,说艾未未在纽约生活期间经常到大西洋赌场玩,这个说法更是荒唐。美国传媒是谁?哪个美国传媒?这个我想多半都是中共控制的中文媒体出口转内销。而且到大西洋赌城去玩,跟中共抓他有什么关系?这根本不是抓他的理由。人家自己挣的钱,自己在消费,到赌城去消费和到哪一个旅游区去消费,跟它有什么关系,这又不是共产党员、共产党官员用人民的血汗钱,跑到赌场去几千万上亿的去挥霍赌博,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环球时报》的总编他有没有曾经指控过任何一个贪官到澳门去赌博输掉几千万呢?根本就不敢,根本就不会去说。

第三,就是绝大多数喉舌媒体的指控跟可能进行的法律程序没有任何关系,也就是说和法律所认定的涉嫌犯罪是没有任何关系的。第四,是媒体先于法律给他定罪了,像香港《文汇报》它每个指控后面都说证据确凿。那么是《文汇报》去调查的吗?如果是《文汇报》去调查的,它怎么能说证据确凿?因为《文汇报》的调查不能作为司法证据,它去调查是不是就在妨碍司法了呢?或者说这是警方通报给《文汇报》的,如果是这样的话,《文汇报》是否和警方串通起来一起伪造证据的呢?

所以从以上我们所说的表现来看,这一波的抹黑,它的性质更接近于中共在历史上的大批判。这种大批判应该属于文革思维,在文革当中对刘少奇、对林彪的批判当中,在1989年426的社论当中,再从1999年对法轮功的扑天盖地的毁谤宣传,它都能找到类似的影子,是一个类型的。最近这几年确实不多见了,而且这次规模要小得多,效果也要差很多。

和文革以来几次大批判的效果比较

我们来看一下,这次和以往的几次大批判,它的效果相比较有什么特点。首先是看是谁在组织这个大批判?以往的大批判它的源头组织者是比较清楚的。文革的时候是毛泽东本人和他领导的中央文革小组;89民运的时候是当时的领导人邓小平和它的一帮老人帮们;而1999年是江泽民本人和它直接管辖的打手“610”办公室。

我们现在能够追溯到的前面几次中共大批判的做法,它都是来自最高层一个人和这一个人所直接操控的工具,而那些工具都是比较专业的喉舌。中央文革小组它主要的成员就是党中央的笔杆子,像张春桥、姚文元等等。而99年中共中央成立的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和下面的610办公室,它的配置就是典型的枪杆子、笔杆子的设置,就是专政机构和宣传机构的设置。在领导小组这个层面上有当时负责宣传的丁关根和政法系统的罗干。而在610办公室这个层面上则有负责宣传的李东生和政法系统的刘京。所以在宣传这部分是职业的做宣传的人。

在这一次我们发现有几个不同的特点。第一个,是它的规模比较小但是级别很高。因为大概是对象只有一个人,既没有组织也没有行动,所以要倾全国资源用所有的媒体扑上去可能它自己也觉得过分。但是从级别上看,对待一个人它已经是超级规模了,它已经是由中央一级的喉舌媒体出动了。

第二个特点是全方位出击,《新华社》的英文对外,《环球时报》对内,香港媒体出口转内销,再加上从司马南到网络评论员,这样的高级和低级的“五毛”,可以说非常的全面了。但是由此而暴露的问题也不少,这就是第三个特点。在整个组织上显得相当混乱,因为中共一般要打击某个人它都是舆论先行。这一次是不一样的,它是抓人在先,舆论反倒是之后了。好像是原来没有考虑到舆论,仅仅是抓人,后来因为国内外的反弹很强烈之后的这种应急、救急的行为。看上去是这样的。

也就是在开始决策的时候没有考虑到,所以就显得在舆论上的运作有多头混乱的局面。你看《新华社》的两篇文章都是英文的,但是第一篇发表不到一天就删掉了,第二篇它既没有发表在《新华社》的官方网站上,甚至都没有中文版本,而是透过另外一个西方网站发表的。所以就很显得偷偷摸摸、小里小气的。

而香港的《大公报》编辑主任在回应自由亚洲电台查询的时候,他表示他接受的是来自公安部门或是司法部门的正式发布。怪不得《大公报》和《文汇报》的报导都显得非常的外行和糊涂。原来他们接受的都是典型的外行的领导。因为公安部门它并不是搞宣传的行家,所以问题在这里。对香港喉舌的领导并不归公安部门。这里面就反应两个方面的问题,一个是中共,中共由公安部插手了中宣部的领域;而另一方面是媒体,就是香港的喉舌居然接受了公安部的不专业的瞎指挥。这两方面看都是名不正言不顺,就在中共自己的系统里都是名不正言不顺的。

从这里就反映出另外一个问题,中共现在对媒体宣传的指挥协调能力相当差。特别是对一些应急的事件和需要国内外协调的,比较大的协同作战能力已经相当差了。另外一方面看出来就是中共整个的统治机器有失灵的趋向,这和最近这几年的一些表现是符合的。你看最近这几年,第一个是中央最高层不同的领导人各自发表不同的言论,另外一个是地方诸侯各自为政,而且他们插手原来属于中央的一些特权,比方发动地方性的政治运动。这些表现和这次中共的统治机器失灵这一套,其实是一致的。当然有人会说不同的言论和地方诸侯是有人唱红脸,有人唱白脸。但是它看上去更像乐队没有指挥、军队没有了司令部。

在艾未未事件当中喉舌的表现,另一方面充分说明中国完全不是一个法治国家。当然这一点本来不是什么新闻,但是因为以前中央一级的喉舌媒体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公开的介入大批判了,因此就没有像这一次那么引人注目。

以前我们曾经讨论过的,最后一次大批判是针对法轮功的。但是因为法轮功的坚持,因此几年以后如果持续进行批判的话,反而变成中共无能无奈的标志了,所以他们后来就把迫害掩盖起来,大批判的武器就基本上失效了。这一次这些主要媒体的表现就把当局任意践踏法律的行为,再一次通过媒体行为曝光出来。

我还在这里注意到另外一个问题,就是中共这个系统它真的就从来没有把法律当回事。就像前不久,姜瑜对国外记者说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这已经成为国际笑料了。我其实一直比较同情这些外交官,因为外交官一般都受过比较好的教育,而且比较能说会道。结果却要在面对外国记者提问的时候,当然这个记者不是《新华社》或《人民日报》记者,经过排练以后的问题,他们面对真正记者提问的时候,就往往会说出惊人之语。这个对任何一个受过一定教育的,有一定自律的人来说是很困难的事情。他必须是两种情况才能在国际媒体面前这样表演而自己精神不崩溃,一种是极端无耻,还有一种是神经极为坚强。我想可能他们两者都兼而有之。

还有一点就比较奇怪,就是这些人不管是发言人也好,还是一些主要参与人权迫害的经常在国外露面的人也好,他们共同之处都是不懂法律。就像上次中国反邪教协会的副秘书长在美国被问到,迫害法轮功是没有中国法律基础的。她回答是她不懂法律,而且不要和她谈法律。问题其实不在她们懂不懂法律,因为本身不是法律工作者们不精通法律是正常的。但是像他们这样发自内心的对法律没有任何概念,没有任何尊重,而且她们说那种话的时候是非常自然的一种表达,你还真不能说她是装出来的,这一点是最可怕的。就是她们是真的不知道,不尊重法律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当然就这些人的工作而言的话,还真的不能让她们懂法律,因为她们要真懂了法律那可能真会加速她们的精神崩溃和人格分裂的。

这一次还有一个特点就是网民基本上是一面倒的和党的喉舌唱反调。从这一点来看,最近十年网络和民意的变化是相当明显的。在文革和六四,以及迫害法轮功的前几年,舆论宣传基本上是单向的,就是民间它只能被动的接受。但是最近十年来,天平发生非常大的变化,这几方面的变化我们可以看得比较清楚。

第一是中共的统治集团它在经济上加速掠夺和一系列配套的政策方针,已经把自己和大多数人民放在敌对上,这一点不管是中共也好,或放在它对立面上的人民也好,大家都已经很清楚了。无论是四川地震时候的学校豆腐渣工程,还是三聚氰胺的毒奶粉事件,中共实际上是用自己的行动粉碎它在人民心中精心塑造的形象。

第二方面是网络的普及,尤其是由法轮功学员开发的破网软件,使得至少有几百万的中国人可以自由的突破网络封锁,看到外面真实的消息。社交网站的推广也使得信息的流通从单向变为网络型的。当然国际通行的像推特、脸书,他们的应用因为中国是封锁的,所以还是有赖于破网软件的使用。所以网络的普及也使得单向的、灌输型宣传的效果大打折扣。

第三点是大纪元时报的系列社论《九评共产党》,和因此引发的退党大潮,对中国社会的影响。无论你相信还是不相信,真的不能小看这9千多万人退出中共及其相关组织所造成的影响。因为当退出中共的人数达到一定临界点以后,退出来的人他们在平常的言行当中会表现出来。至少会表现出来对中共不再那么恐惧了,而当人群当中不恐惧的人达到一定数目,形成一定规模以后,一个原来恐惧的人当他在周围相当数量的不恐惧的人当中的话,他也会逐渐的摆脱恐惧。以至于不仅在私下里,在公众场合大家都表现出蔑视中共的态度。苏联和东欧共产党的倒台,和他们倒台之前大量党员的退出和流失,有相当大的关系。

中共这一次重新启动这个喉舌大批判的功能,一方面当然表现中共在意识形态上有回归毛时代的趋势,另一方面更说明中共统治信心的缺失和手段的贫乏。好,谢谢大家。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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