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亦有道,贪官是否有道乎?
古典瞬间:盗亦有道乎

中国编者按:2010年遭到逮捕专偷官员的两亿大盗王俊才曾经表示“我不偷穷人,文物贩子的家我也从来不去。他们这些人辛辛苦苦,多年才有点收藏,不像那些当官的,心里有鬼就不报案了。...要是我当官,我还用得着去偷去抢吗?坐在家中就有人送呢。”这段话成为当今官场最真实的写照,王俊才是窃盗仍有其一定的原则,而收受贿赂的官员们呢?

古文学作品里面,盗贼的身份角色经常是亦正亦邪的——他们不轨于法,却又以正义的面目彰显其名,且常被与豪侠混为一谈。如《史记》里面助孟尝君脱险的狗盗,唐传奇《昆仑奴》里到一品勋臣家中盗取歌姬的磨勒,《水浒传》里的时迁,近代的燕子李三等等。很多时候,文人们是根据自己的想像及生活感受,用“盗”这一形象寄托自己的社会理想,带有很浓厚的理想主义色彩。

《老子》曰:“法令滋章,盗贼多有。”意为法令繁苛,必将导致盗贼盛行。而活动在市井闾巷、江湖民间的盗贼,在经过文人的文学想像和修饰加工之后,也与游侠剑客一样,有自己的价值标准,行事有一定的规矩原则。如遇清官不盗;不过五女之门——凡生养了五个女儿、经济负担沉重的家庭不盗——在主持公道和正义方面有着很强的自觉性。再者是盗贼往往有着向善之心,可用诚心和义气感化,导之于正途。如《后汉书》里记载的东汉人陈寔,用丝绢和布匹赠给藏在屋梁上的盗贼,以德行敦劝其改恶从善。

尤其是遭逢乱世,民众无力改变社会现实、却又对公平正义有着强烈要求的时候,文学作品或民间传说里的盗贼,更是担负了匡正扶弱、偷富济贫、报恩报仇的重任,以期获得与民众心理需求的融合。《清代野记》里有几个义盗的故事:京城西河沿有寡母孤女两人,女儿即将出嫁,母亲把之前家里做小贩挣来的一点积蓄,全部用于为女儿置办嫁妆,不想被盗贼盯上了。某夜盗贼翻墙而入,准备撬门行窃,母亲听到响动,知道家里来了贼,就故意问女儿:“你舅舅又来了,他以为我们储有钱财美食,却不知道我们寡妇孤儿的苦处!你且把一件嫁衣扔给他,不使他空手而回,免得我们受了惊吓。”

女儿一听就明白了,取了一件新衣服从窗内掷到院子里,说:“请舅舅拿了这件衣服到当舖换几个钱作为赌本,我们母子俩还要靠你照应,不要逼迫太甚!”盗贼不做声,拿了衣服就走。第二天晚上,母女俩又听到有人翻墙,母亲对女儿哭泣道:“你舅舅把我们当成了任意宰割的鱼肉,一点也不体谅我们!”盗贼却在窗外答道:“不要怕,我是来还帐的。昨天不知道情况,贸然冒犯,心里很内疚。现原物奉还,我走了!”翌日清晨,母女俩开门一看,院子里的石阶上有一个用旧当票包裹的纸包,正是前晚丢出去的嫁衣,另外还有一个红包,上写奉二纹银,作为姑娘出嫁的花仪,下面并无署名。想来是盗贼用嫁衣抵押作为赌本,赢了钱后觉得欺负寡妇孤儿不义,故前来报答。如此际遇,令母女俩又惊又喜。

另外京城有一个王姓司官,家中一贫如洗,囊箧萧然,因贪图租金便宜,租住了南横街堂子胡同的一所常遭贼偷的房子。某日晚上,他独自坐在院里乘凉,见屋顶有人用火石打火抽烟,数打不著,盗贼以为王司官是更夫或厨子,也不以为意,就伸头问他借火。王司官把火递给他。盗贼又随口问:“你家主人睡了吗?”王司官答道:“我就是主人!”两人就此交谈良久,王司官自叙因家贫租住此间的原因。盗贼听了以后感概地说:“今日亲眼得见,方知王老爷做官如此清苦,我以后绝不再来骚扰。”

王司官又趁热打铁,说:“你是知道了,可你的同道却未必知道,如果他们来了,我又没有财物可以馈赠,当真是很为难。”盗贼又再承诺,当遍告同道中的朋友,绝不来与王司官为难。从此,王宅即使夜不闭户,也绝无贼人前来光顾,人们都笑说王司官有贼道上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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