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彪究竟冤还是不冤?(图)

客观说,林彪是有冤枉之处的。

林彪"折戟沉沙"后,林的专案组控制在四人帮和极左派手里。他们也有一个难题:怎么批林?由于毛林并无真正思想路线上的分歧,之所以反目成仇,完全是文革"取得胜利后"分赃不均,赏罚不明所致。自从林彪大力鼓吹毛的个人迷信,将毛神化以来,毛林即成为一付"连体怪胎",不管是撕掉哪一方,另一方肯定会大量失血,疼痛难忍。这或许也是林彪敢于暗中和毛较劲的原因----大量的坏事都是一起做的,我看你怎么搞我?!批林,也就意味着批毛,批文革极左派。但是不批,显然又不行,这位"副统帅"和"伟大领袖"斗的你死我活,总要安些罪名才好向全国人民解释吧?

看当年专案组给林安的罪名:叛国,谋害伟大领袖,抢班夺权。

凭一句有争议的"伊尔库茨克有多远?"和乘三叉戟出逃,给安上了"叛国"罪,显然"过当"。个人生命受到了暴力威胁(注意这种威胁不是在法律公正审判前提下),即使是逃亡国外----像马思聪那样----有什么可以指责的呢?更何况林还没能逃到国外,像王明那样做寓公。怎么就"叛国"了?

" 谋害伟大领袖",也站不住脚,且不说毛对中华民族所犯之罪,早已十恶不赦。作为"罪证"的"571工程纪要"的发现,本身就十分可疑,且没有证据证明林彪知道并参与制定这个"纪要"。刺杀毛也只是林立果和"联合舰队"的幼稚之举,林彪最多也只是默许,并不完全知情,更没有形成事实,充其量也只能是一个"未遂"。

"抢班夺权"也是匪夷所思。林彪充其量也就是不"点名"的批了批张春桥,对庐山会议形成批张、"揪人"有点责任。哪有任何"抢班夺权"之举呢?即使暗中赞成设"国家主席",自己内心里确实希望当这个国家主席,也是D章D纪所允许的吧?更何况林彪从来没有在口头或书面上表示过?怎么就能定性为"抢班夺权"呢?

但,不管怎么说,总算可以在不伤害文革派利益的前提下,大张旗鼓的清算林彪的"罪行"了。而今天我们看这些"罪名",显然大有商榷之处----你"伟大领袖"玩弄阴谋,处处下套,借"南巡"向下"打招呼",要置林于死地;人家为保护自己反击,完全在情理之中。怎么你寻衅在先没有罪,他反击一下倒成十恶不赦了?所以说,四人帮当权时,强加给"副统帅"的罪名,大多站不住脚。这就是说林冤枉的地方。

但,被当时极左派护着的那部分,当时不肯将那些当作林彪罪行的部分,却恰恰是林彪的真正罪恶。可以说,49年以来,林彪除了做为毛的打手和"援兵"外,几乎没做过什么好事。像1958年批刘伯承、粟裕有他的影子;1959年庐山会议做毛的"援兵"和打手,死整彭德怀,他抛出"重磅炸弹";面对大饥荒4k万饿殍,他颠倒黑白,力挺广遭质疑的毛,完全没有正义是非的良心;大树特树毛的个人崇拜,将毛捧到"神"的地步,使他凌驾全D全民之上;文革发动阶段,用武力恫吓"中央一线",为毛打着"群众运动"旗号的军事政变充当打手和帮凶......可以说,没有林彪的支持,毛绝对不敢、也不可能发动文革,更不要说"取得成功"了。

文革没有周恩来,没有陈伯达、康生,甚至没有江青,毛都可以发动起来;独独没有林彪的支持,毛发动文革想都不要想。这样助纣为虐,这样为虎作伥,导致社会、历史的大倒退,岂能逃脱历史的谴责和惩罚?所以邓公说:"林彪不死,天理不容!"正为此耳!

文革作为"十年浩劫",给中国、给中华民族造成的祸害有目共睹,经济停滞社会倒退,人民生活困苦不堪,多少生灵惨遭涂炭?多少建设毁于一旦!这既是毛的大恶,也是林的大恶。只要文革一天不翻案,毛林就将永远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林彪一点都不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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