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地鼠”式的维权

地鼠游戏”的英文“Whac-a-mole”通常用来形容疲于应付、没有实际成效的状态。打地鼠般的疲于应付,用来形容中国社会近年来的维权现状,可能非常贴切。

中国近年来的具体“维权项目”数量之大种类之多,估计没有人会否认。强拆牵涉到无数人的生活;问题食品牵涉到无数人的生命;李刚门和上海的火灾更是点燃了很多人心中的怒火;鲜血淋漓的乐清案更是让人触目惊心。维权或上访的案例可以说是信手拈来。上访者、维权者、“围观”者、独立调查者们当然是全国各地地跑。从具体参与者的角度来看,维权事业的确是“蒸蒸日上”,因为毕竟可做之事就象那些地鼠一样不断冒出。然而我们在忙于将这些地鼠一个个敲下去的同时,是否曾花点时间想想这倒底算是有所成就还是在疲于应付。

中国多数的涉及官方侵犯公民权力的事件,其解决过程并非真的象打一个地鼠那么简单那么有效。公民们举槌有风险,下槌有风险;当然,更多时候干脆就是毫无效果。那些人数众多的“上访专业户”的长期存在就是公民诉求无效的最有力的证据之一。至于那些比较有轰动效应的案件,比如李鸿忠、李刚等,公民的舆论丝毫不影响他们的仕途;乐清事件的结局很可能是“已有定论”;四川地震受害家庭、毒奶粉受害家庭非但无法进一步申诉,反而面临牢狱之灾。等等这些事件都证明了中国目前维权行动的艰险。

反反复复的近乎于徒劳的维权运动,其实早就该引起人们停下来分析一下原因。中国并不缺少鲜血淋淋的惨案,中国也不缺少要求这些具体的受害人的正义得到伸张的呼声,但在每一个个案中均缺少的是对造成这些案件的现存制度的挑战。人们谴责李鸿忠和李刚父子为官的无耻,却很少质问选举权的缺失;谴责乐清事件中地方政府的阻挠和掩盖证据,却很少指出言论自由和媒体自由的缺失;谴责法院在无数案件中的不公或不作为,却很少指出一个不独立的司法体系和一个以“坚持社会主义和共产党领导”的宪法本身的虚假性。越是对不断冒出的一只只“地鼠”集中注意力的尽力消灭,就越是容易忽略产生这些“地鼠”的原因。

中国有着人数众多的“受害者”群体,但却很难形成“反对派”群体。中国多数的受害者不会成为反对派的原因之一就在于受害者对具体的冤案达到了一种“虔诚”的关注。在中国,除了政府默许的反日示威,“冤”这个字,是数量有限的自发性的示威中的使用比例最高的字。这个字突出的是过去发生的事件;这个字突出的也是举着这个字的个人的遭遇。以明确的平反具体冤案为目标的维权者们,即使在现实中是汇聚在一起(比如在北京群居的访民),他们的维权活动却是各自独立的。由于他们的具体目的是具体冤案的平反,他们会无意的或“策略”的避免提及更多诉求或者指出造成千千万万类似冤案的根源。同样道理,人们“围观”被警方拘押的异议人士时提的最多的是“让某某回家!”然而,发表自己的政治观点,这个当初异议人士被捕的原因,却很少有围观者们提出来保护。围观者们的活动往往止于异议人士被放回家这个看得见摸得着的结局。异议人士如果再次发表自己的政治观点,他/她被捕的可能性几乎又是百分之一百,就象地鼠从洞中钻出的可能性一样。

当维权活动必须以具体事件为出发点,这些维权活动就难免会处于一种“修补过失”的状态和一种向后看的被动状态。当具体事件变得不再具体化(比如缺少了具体的时间和地点),维权活动便显得无从开始或继续。高智晟就是一个例子,他并不处于正常的法律下的监禁状态,甚至要搞一次“高智晟回家”的围观活动都很难,因为他又不在哪个为人所知的警局,网民也没有哪个具体的国保的电话以便施加压力。同沸沸扬扬的乐清等事件相比,高智晟的案子似乎很难被炒热。而这又恰恰是囚禁他的中共高层最希望看到的。

尽管在所谓的时机问题上会有争论,但是要真正形成公民社会,那就迟早必须突破对具体案件的疲于应付。假如中国公民只能对出了具体的藐视公民言论和行为的李刚类的官僚进行“围观”,假如中国公民只能对具体的国保和警局进行“围观”,但却不能对藐视所有公民权力和宪政的高层和中南海进行“围观”,那么公民社会显然不在伸手可及的距离之内。假如中国公民能做的只是诉说冤情以期望体制内部的高层会对低层进行处理,那么公民社会还是遥不可及。走出疲于应付的局面的第一步可能就是将致力于平反冤案或处理庸官的诉求转化为对产生这些冤案和庸官的制度的考察:言论自由、媒体自由、选举权、结社权、司法独立等,这些东西的缺失是否促成了冤案和庸官贪官的产生,假如回答是肯定的,那么诉冤和围观的同时,就应该提起这些有可能避免更多“地鼠”不断冒出的诉求。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打地鼠游戏”是一个游戏者不可能最终胜利的游戏:地鼠冒出的频率会上升到游戏者措手不及的程度。游戏的目标只是看游戏者能应付多久。公民社会的目标不可能也不应该是一个应付型社会,因为应付只是在延缓最终失败的时间。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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