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结婚的时候,每次当阿里克斯带我外出吃饭,如果发生我埋头大吃,而且满嘴塞满食物的时候还大叫“好吃!好吃!”时,阿里克斯总会非常开心,而且会情不自禁地说:“You are so cute. (你好可爱噢)”,然后刮一下我的鼻子。
到了美国以后阿里克斯却变了个人,对我的吃相不再欣赏,每天晚餐时就趁机给我恶补礼仪。毕竟结了婚,我的吃相就成了他的吃相,老外也是爱面子的。谁愿意带着一个狼吞虎咽的太太在自己家门口到处跑。
特别当我们快要一同回阿里克斯父母家过感恩节的时候,阿里克斯更是加紧了训练计划。
第一、男士如若服务不周,就拒绝进门入座
“淑女”走到所有的门及椅子面前应立即止步,男士不把门推开或把椅子拉开就应拒绝前进。而男士还应该知趣地帮“淑女”把外套脱下来,交给服务员。然后“淑女”走到椅子前面等男士轻推椅子方才端庄入座,决不将就。
当然这样做也有一定的风险性,美国这个杂锅里(Melting Pot)的杂瓜们不是个个都谙世故的,“淑女”万一遇到这样的瓜就有可能被撂在一边,干等而没人理会。这没有别的办法,只有仰仗“淑女”慧眼识瓜的本事了。
我当时有个同事就属于这种“笨瓜”。上班时我和他同时到了一扇门口,我立即定住,满心以为他为我开门,哪知这瓜开门就顾自往里走,我只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到了电梯口,他忽然问了一句:“你怎么这么慢?”
哎,万事有风险,即便诚心做个“淑女”也一样。在美国这样一个移民国家,礼仪的基础来自于家庭教育以及这个家庭的有国家特色的文化背景,但是各个文化对所谓“礼仪”的理解又是千差万别的,它不像中国五千年的文化有一个强烈的“主旋律”铭刻在每个中国人的骨子里。所以偶有一些“瓜们”行为“不上道”也是很容易让人理解的。当然另外一方面,像尊重他人,举止温和、互相关心、体谅他人等等还是大部分文明的共识。
第二、“装作”对食物不太关注
在食物上桌后,应该一次性将食物切好,放下刀子,然后才开始享用。当然也有很多人是一面切一面吃,但这样显得对食物过分“关注”,而这是“淑女”的大忌。
如果有的肉类如鸡排、丁骨肉上面靠近骨头的地方刀叉剔不下的部位,“淑女”就应该大气一点,放弃该部位,而不是锲而不舍,放弃刀叉,拿起就啃。
第三、翅膀功
西方人吃饭对手肘怎么放很有讲究,最忌讳的就是一上桌手肘就柱到桌上拿着刀叉大吃一气,或者翘着胳膊使刀叉像两个煽呼的鸡翅膀。
为了养成好习惯,父母通常在小孩子吃饭的时候给他们的两个胳膊下各夹一本书,胳膊一“煽”书就会掉下来。久而久之习惯自然形成。我自然也没有逃过这一“劫”。
不要看这功夫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可就难了。用刀叉切盘子里的食物时,因为双手在做“切” 的动作时,心思毕竟还是在眼前那块肉上,一不小心“翅膀”就煽了起来,很容易导致“膀起书落”….
第四、目光和刀叉的“路线”
吃的时候,“淑女”应该用叉子轻巧的叉到一小块食物,然后缓慢的垂直上升,到与嘴唇平行的位置,转以90度角的方向,平行送入口中。
“淑女”在“吃”过程当中应该始终目视前方,表示因为见过的世面大了,对美食已经不以为然。
在此期间“淑女”手法应该非常纯熟,保证在不看叉子的情况下一样可以准确无误地把食物成功的送入口中,而不是鼻子里。
第五、“淑女”动口不动手
“淑女”千虑必有一“疏”,当有物品不甚落地时“淑女”炼的是动口不动手功。
“淑女”应该轻声示意服务生帮忙捡起,如是餐具则应要求更换。当家庭聚会或服务生不在旁边时也应耳语告知旁边的男士,要求男士“挺身相助”。
切忌一面大声叫到:My napkin fell on the ground! (我的餐巾掉到地上了!) 一面嘎吱把椅子往后一推,立即撅起臀部,手到地上就是一阵乱摸。
尽管女权主义者可能对这些礼仪不屑一顾,认为女人为什么不能自己为自己服务。但问题在于,女人有必要放弃自己可以享受的权利而包揽所有社会责任吗?在社会家庭生活中,男女有各自的分工,默契配合不也其乐融融。
决战芝加哥
经过严格训练和双方公司聚会的实战,阿里克斯认为我已经可以出师了,两人兴高采烈地定了去芝加哥的机票,与他父母共渡感恩节。
但是…
第一顿晚餐是:烤鸡翅、烤肋排、炸薯条、奶油蘑菇汤、面包。昏倒!这些东西拿刀叉怎么吃!原来和阿里克斯吃肋排都是用手拿着大啃的呀!
我立即想到林黛玉刚进大观园的一幕:待各位就坐后,仆人们把食物抬到了桌上,很多食物和用具都是她第一次见到的——不会用!怎么办?聪明的戴玉缓缓端起小茶杯,慢慢咂上一小口——赢得宝贵时间;然后借机观察其他人如何行事,照搬就行。
看来我也只能支这一招了。我不动身色缓缓端起手边的咖啡杯,由于杯子较大,用力过猛,杯子迅速到了嘴边,心里一紧灌下一大口…..杯子又大又热端不住,往桌上放时,惯性又使杯子发出了“咚”的一声……
这下,大家都看着我了,阿里克斯的母亲方达立刻关切的问:“Dear, why don’t you dig in? (亲爱的,你为什么不动手啊?)”哎计划泡汤,只有实话实说:“今天的食物我不知道用刀叉怎么吃。”
所有人立刻大笑了起来,方达说:“由于想到你是外国人,不知道你会不会用刀叉,所以都备了些Finger Food (用手可以直接吃的食物)。”
这让我想起,当阿里克斯在中国和我的亲友吃饭时,他也特别小心,坚决不会用筷子去碰难度较高的食物,比如花生、黄豆之类的东西,但笑话还是闹了一箩筐…..
比如尝试用筷子高速夹着豆腐脑往嘴里送,以提高进嘴的成功率等等。最后他得出的结论就是:Who cares, I am a foreigner (有什么好在乎的,反正我是老外)!
估计这逻辑要好用一点,我在美国也是老外呀。这句话日后成了我在美国的口头禅,万事尽力做好,但一有闪失,这句话绝对可以把阿里克斯轰得哑口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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