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长咋成了罪行最多的贪官?(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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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延吉市林业局局长许杰,犯有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行贿罪,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等“六宗罪”, 2009年12月17日,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法院判处许杰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20.2万元。(据《检察日报》11.02.01)

作为一个林业局长,犯有“六宗罪”,而且“罪罪”清楚,“罪罪”证据确凿。这在中国当代“贪官谱”中 ,极为罕见,也够得上“之最”级贪官……

许杰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610万元;贪污145万元;挪用公款200万元;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18万元;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3335.98亩林地使用权,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造成37.95亩林地被毁。

和其他贪官一样,“进去”之后都会后悔,都会对自己的罪行进行反思。

许杰在长春监狱已经服刑一年了。每天都在反省、悔恨中度过。总是在想自己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后悔自己给国家造成了那么大损失,给家人和朋友带来了灾难。

许杰任林业局长7年,他的妻子、内弟和姐姐都靠他发财;他的妻子、内弟和姐姐也因他而入狱。

上梁不正下梁歪,许杰任林业局长7年,延吉市林业系统有35人触犯刑律,延吉市整个林业队伍都出现了问题……

一个掌握权力的腐败官员的出现,会影响很多人,甚至能带坏一批人……

这位身背“六宗罪”的贪官,为啥能犯有“六宗罪”?我们不妨看看他自己的“高见”:

我曾经有一个错误的观念,就是“金钱至上”,一切都以获取财富为最终目的,觉得当官也是为了发财……

对钱的贪婪,对“执政”的歪念,是毁了这位林业局长的“基础”。

我总觉得那些惨痛的教训和反面典型离自己很远,应该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侥幸赌徒心理,为其壮胆,支撑着他犯有“六宗罪”。

我是单位的“一把手”,捞钱的机会太多了,也太容易了。只要动一动脑筋,钱就来了……

公权能够“私用”,权力不受制约,这是他变成贪官的“病源”。

许杰经过狱中一年的反思,得出令人警醒和思考的结论:

我觉得一是要加强教育和监督,二是要制约、削减这样的“绝对权力”。把指标审批权置于一人控制之下,太危险了。

这是一个贪官得出的“促成贪官”的结论。这“促成贪官”的结论,是不是也可以作为防止官员腐败的经验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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