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指腾讯要为网上言论负责惹争议(图)


中国网吧 (Reuters路透社)

中国法庭裁定,腾讯须要为利用其网上交流平台相约自杀的致死青年负赔偿责任,腾讯表明会上诉,而有关裁决亦大受抨击,既认为不合理,亦忧虑网站日后会大张屏蔽网,不利信息交流。

浙江省两名大学生六月时利用网络服务供货商腾讯的QQ聊天室,相约到一间酒店自杀,结果一死一获救,死者父母控告生还者及腾讯,索取赔偿,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本月三日一审裁定,发出自杀邀请的姓张大学生须要承担两成责任,向死者双亲赔偿十一万元人民币,腾讯亦要负一成责任,赔偿五万多元人民币。

腾讯发言人表明,网络运营商和电信运营商没有能力和法律授权监控用户的通信内容,不应负上赔偿责任,故此会提出上诉。

判决结果引发舆论关注,支持法院裁决的网民认为,网站「虽未杀伯仁,伯仁却因你而死,难辞其咎」;较多的反对者则认为,腾讯只是提供聊天平台,并未教唆学生自杀,毋须负责。

熟悉法律的教师朱巍在中央电视台网站上指出,网民之间的信息传递属于个人隐私范畴,网络服务商不能对聊天记录进行实时监控,在技术上也无法对多达数亿的腾讯用户进行随时检查,故此,《侵权责任法》豁免网站有关法律责任,除非有关内容经过编辑加工处理,包括置顶、推荐,又或经要求后仍拒绝处理等,但有关事故似乎不在不获豁免的范围内。

更有自称律师的网民指出,法院判定QQ有连带责任,就是等同纵容QQ去侵犯用户的隐私。又质疑,如果判腾讯有连带责任,那么两名青年相约自杀的酒店是否也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更有网民忧虑,经一事长一智的腾讯日后可能会加大监控力度,大举删除和屏蔽敏感词,尽可能地检查用户聊天信息,那无疑对公众言论自由等权利造成影响。但该网民认为,加强对关键辞的删除,很易造成滥杀无辜,但真正有危害性的信息又常常通过“暗号”等伪装方式进行传播,于事无补但又会重创中国互联网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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