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志星期四表示,为解决北京市人口过快增长与资源环境的矛盾,刚刚通过了中共北京市委全会审议的北京“十二五”规划建议稿,将北京市的人口划分为: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和流动人三类,并将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对人口的服务和管理。有维权律师认为,北京市的这种人为地将人口分类做法既不合法,也不公平,暴露了目前中国社会资源分配不匀的状况。
王女士本身是湖南人,嫁到北京已经十几年,由于年龄还没有到当局所规定的四十五岁,所以至今还无法把户籍迁到北京,作为家庭主妇,她认为没有北京户籍,最困扰的是没有了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五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保障。
她说:“五险一金那个像我们没有工作的话就好像很难上这个保险,你看农民工可以上三险,但他是有工作单位,像我们不上班的就没有这个,怎么交呀。”
在2003年从安徽移居北京的维权律师程海,至今也无法落户北京,由于经常要出国公干,一直给他带来很多麻烦。
他说:“他不给我们迁移户口嘛,然后我们办护照、港澳通行证,都要回到老家去,户籍所在地,还有结婚,还有等等的一些事,他都是制造了很多麻烦。”
尽管在社会保障、义务教育等方面不公平的现象,随着全国统一了政策之后,在北京有没有户籍待遇都是一样,但对许多没有北京户籍的人来讲,还是有很多的不方便。
不过,北京有关当局并没有打算改变这个做法,反而在本周四召开的“十二五”展望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志就表示,针对北京人口过快增长的问题,在“十二五”规划中,将针对北京市人口的形势,把北京的人口划分为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三大类,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提高对人口的服务管理水平。
维权律师唐吉田认为,将公民做这样的分类本身就是不公平。
他说:“偏离了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就是平等或是公平的原则,因为从任何一个角度,所有的公民都应该是平等的,不能说你生在北京就优越,你生在别的地方就区别待遇。”他表示,北京人口高速膨胀最基本的原因是国家资源分配不均,将人口分类,是无法起到控制的效用。他说:“由于官方几十年来把大量的资源都集中到北京,特别是优质资源都集中到北京,人们为了寻求发展到北京来闯荡、飘泊,使得像山西、河北好多省份不仅没有因为北京的发展获益,反倒因为北京受到了相当多的损失。”
程海则认为,北京在人口划分上加入了常住人口虽然是一个进步,但是将人口分成不同的种类,本身就没有法律依据。
他说:“首先人的这种流动是正常的依法的,法律是允许的。人们异地居住,都是中国公民嘛。另外限制人口总量的增长本身也是阻碍国家现代化的,跟我们国家的宪法、法律与发展相违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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