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嫁居”人士市府前示威

10月18号,200多人在浙江省台州市政府门前请愿示威,要求获得“农嫁居”人士的正常权益。当事人表示,他们为此上访了三个多月,政府没有对应,法院不受理立案,状告无门。

参加示威的人士是嫁到城镇的妇女及他们的子女,俗称为“农嫁居”人员。在中共98年户口制度改革前,农村妇女即使嫁到城镇,户口也不能转到城市,照样是农村户口,他们的子女也是农村户口,当时农村户口人士得不到城镇户口的粮油分配,住房分配和医疗福利待遇等。

近年,大陆农村土地大量出让获得了巨额的卖地款,农村集体企业发展后的每年利益分红,农村土地开发的分红,时价十万到二十万元的宅基地的分配,以及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都是村民应该得到的权益。但是,“农嫁居”人士虽然户口仍在农村集体单位里,可是她们分不到卖地款,宅基地,集体股份分红,养老保险,甚至没有选举权等。

18号,浙江台州市政府门前聚集200多名“农嫁居”民众请愿示威,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表示:他们从街道办事处到市信访局逐级上访,已经三个多月了,但没有效果,法院也不受理,现在他们到市政府上访。

当事人表示,在台州区椒江区下陈街道就有二千多户约四千多“农嫁居”人口,他们要求当局出台相应政策,让他们得到应得的权益。

“农嫁居”人士:“(例如)土地款分配啊!我们以前也有土地的呀!土地款要平均分给我们啊!把我们(应)分的份额还少一点…那我们也没关系的,但是他们给我们一次性,是一次性补偿,以后都没有,这样子我们就不行了….。”

台州市政府人员答复这些“农嫁居”人士,表示当局现在没有权力涉及。而村委会说,按照“村规民约”他们没有这些权益。

“农嫁居”人士:““村规民约”(规定)有侵害村民权益的,村民有权请求法院与予撤销,明文规定。村委会啊!他们是说,像你们这情况,你们把户口迁走好了,要不然你们不迁也没关系啊!但是以后什么权力、、你都没有。村里面还是不按照设定的政策来。反了!还是这样一意孤行!”

中共《户籍法》、《婚姻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一胎化》等法制法规千变万化,分析人士认为,这些政策经常根据中共党的需要“与时俱”,给民生带来了数不尽的利益损失和生活痛苦。“农嫁居”现象也是万种乱象中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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