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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款“插翅”而飞?负责官员难脱干系(图)

作者:凌若冰  2010-07-24 13:10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刘国明患白血病的儿子


刘国明亲手签名的收据

【看中国凌若冰综合报道】据新京报报道,河北涞源县北石佛乡马庄村农民刘国明近日向媒体投诉,县里官员在转交为其儿子治疗白血病而募捐的款项时,存在“虚开收据,少给钱”的行为,导致5.1万捐款被克扣近半。是什么人让2万元的善款插翅而飞?对此,经手此事的县团委书记高常庚予以否认。但是,转交捐款无正式发票以及第三方监督,双方均无证据证明当时交款细节。

5.1万捐款被指克扣两万,接近捐款总额一半

去年年底,在河北涞源县北石佛乡小学二年级就读的刘智超被确诊患白血病(俗称血癌),刘国明、马海彦夫妇找亲戚借钱、卖房为孩子治疗,但随着治疗的深入,费用却越来越难以为继。

正月刚过,刘国明找到涞源县一位副县长,一见面就扑通跪下,向其陈述了孩子的困境,希望获得帮助。

该副县长找到去年11月才上任的涞源县团委书记高常庚,让他了解具体情况后设法给刘国明提供帮助。直到5月的一天,刘国明在打给高常庚的电话中哭了,说孩子由于没钱治疗,不得不从医院搬出。

于是,高常庚决定,由县团委牵头,在县教育科技局的五所下属学校的师生中、县电力局干部职工中组织一次慈善义捐,为刘智超筹集医疗费。

到6月中旬,从各个捐款单位收集的善款汇总共5.1万余元。近日,刘国明向媒体举报称捐款遭到克扣,差额达两万元,几乎为捐款总额的一半,刘国明怀疑有人中饱私囊。

转交被指“虚开收据少给钱”

打收据后给钱,实收款疑与所开收据相差两万

问题的焦点被集中在捐款转交的环节上。

经双方证实,刘国明通过高常庚,拿了三批捐款,三次转交捐款均是先打收据,后给的钱。根据收据金额显示,第一次为5000元,第二次2.7万元,第三次1.5万元。刘国明承认,收据都为他的亲手签名。

但是,对于转交捐款的数额,刘国明与高常庚却各执一词。

7月22日,刘国明说,高常庚在给款的过程中,“存在多开收据,少给钱”的行为。他称,高在三次给钱的过程中,总计实付款2.7万元,却让他开了4.7万元的收据。对此,高常庚表示否认。

高常庚说第一次给钱,他当时对刘国明说明其中扣除了1000元的“活动经费”,因此只有4000元,让打5000元的收据。

刘国明称,接过捐款时他没有当面点钱,回家后也没有点钱。直到带着这些钱,加上自己的几块零钱,买了车票去北京的医院交了3000元住院费,才发现兜里只剩200元,他觉得,扣除的“活动经费”不只1000元。

第二次给钱,刘国明说,高常庚又给他说里面扣除了“活动经费”,但具体没有说多少钱。刘国明按照高常庚说的数目写下了2.7万元的收据,然后收钱。

刘仍旧没有当着高常庚的面清点钞票,“我想,这钱是捐的,当着他的面我不点。我回家自己点了一下只有17000元”,刘国明说,教育科技局那边只有5000元,电力局只有12000元。但当时也没有第三者在场。

对此,高常庚面对刘国明立即进行了反驳:“刘国明,你摸着良心说,是不是只有17000?”

高常庚称,给钱的时候,前后间隔了半小时左右,第一次是教育科技局的1万元,第二次是1.7万,也未提扣除活动经费。

第三次转交捐款,刘国明说,当时他并没有当面质问高常庚上次的款额为什么相差1万,“只要给钱,我当时就挺高兴的,只是后来到了医院没钱了,我才想起这里还有那么多钱”。这一次,照例先写了1.5万元的收据后给钱,但刘国明依旧没有当面点钱就回家了,发现只有7000元,少了8000。

对此,高常庚称,按照收据上写的实数给了1.5万

转交捐款过程无第三方监督,无正式发票和手续

对于是否能证明高常庚在交款过程中存在“少给款,多开收据”的行为时,刘国明说:“我拿不出证据,但确实有这样的事。”

这一说法,令高常庚大为恼火,但高也没有能证明自己清白的证据。双方承认,在转交捐款的过程中,没有任何第三方证人监督、没有正式发票和手续。

高常庚说:“除了收据,我没有任何证据,没有录音、录像,没有证人。”他说,谁也想不到在这个环节会出现这么大的争议。

双方证实,刘国明在交款过程中并未当面清点款额。

转交捐款为何不当面点清?高常庚说,“我每次都让他当面点钱,他都不点,可能是出于尊重我”。

此外,刘国明在解释为何明知少给还要多写收据时表示,最初他理解这其中包含一些“活动费用”,但三次累加的“活动费用”超过了他的心理预期,才将此事公之于众。

募集善款要扣“活动费用”?

7月20日晚,刘国明接到高常庚的电话,让其次日上午去领最后一次善款。刘国明以为,他“盼来了”。

21日上午10时,看到桌上一沓近乎发霉的钞票,刘国明却拒绝了领取这笔4380.2元的款项。

刘国明和高常庚两人证实,在捐款之前,双方曾有过沟通,当时高常庚问刘国明,捐款活动的组织费、请捐款单位吃饭的费用怎么出,刘国明回答,可以从捐款中出。

刘国明认为,这笔4000多元算是“活动经费”,在他的心理承受范围之内。他想要的并不是这一部分,而是遭到“克扣”的那两万元。

高常庚解释,县团委是个穷单位,为组织单位捐款,县团委召集单位开会租用了某宾馆会议室花费500元,会议中的三顿饭总共花费不到1500元。此外,余下的钱,如果有进一步的捐款,或者捐款活动结束后,再把大家召集起来,把刘国明也叫上,吃个饭作为答谢。

“我不知道有没有明文规定这笔钱该由谁承担,我以前也没接触过这个事。现在,活动费用就由我自己掏腰包吧”,高常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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