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打人没错,错在打了领导夫人?
“打错门”,就是强权力与弱权利背景下的一出乌龙。官员家属似乎是可以受到权力的庇佑,但是在“强权力、弱权利”背景下,他们也有可能成为失控权力的受害者。
6月23日上午,湖北省政法委综治维稳办某领导的妻子陈玉莲到省委办事,省委大院突然冲出6名便衣警察,不由分说,在大门口对陈玉莲围殴16分钟。事后警方称打错人,“纯属误会”。有网帖则称,公安便衣是把领导家属当做上访对象给暴打了。公安领导前去医院道歉说“没想到打了你这个大领导的夫人”。有人当场反问,“领导的夫人不可以打,那老百姓就可以打了?”
“打错门”真够乌龙,首先是因为人民警察在省委门口公然违法施暴。省委大院,应该是一省范围内具有最高政治权威的场所,本应该是“法治首善”之地,一切公职人员包括警察本应该严格遵守法律才是,一切守法的公民在这里应该最安全才是。但是,从湖北省委大院冲出的六名干警,出手不逊,见人就打,完全是“黑社会”的做派。在女事主陈玉莲及其他人讲明身份的情况下,6人仍不住手,还叫嚣“即使是省长夫人也照打”!据记者调查,打人的6名警察是公安部门设在省委大院的“信访专班”人员,他们的职责是维护治安秩序,如一旦发生冲击省委大门,由他们来维持治安。58岁陈玉莲仅仅是来省委办事,连上访都不是,更不用说扰乱秩序或“冲击”省委,却突然遭此毒手。六名警察到底履行的哪门子职责?退一步说,即使是群众来省委上访,就应该不由分说先暴打一顿?“打错门”发帖者分析说,打人是“正常的”,只不过今天打错了,所以是“误会”。 “信访专班”的名头如果真的暗含这种杀机,它本质上就是法治耻辱的标签,政治权威的公信将遭受重创,因为它似乎是在默许对上访者直接施暴,即使是在省委门口。
“打错门”够乌龙而且遭受严重质疑,还因为警方事后所谓“误会”的说法。“没想到打了领导夫人”的说法让人产生强烈质疑:领导的夫人不能打,即使错打了,也会及时纠正并道歉,但如果是普通老百姓,打了就白打或者就该打?厅级官员的夫人被错打,各方的确够重视,公安去医院道歉,政法委数位领导查看打人录像,当事六警察也不断找被打者乞求高抬贵手。但是越是这样,受伤者家属就越是质疑:如果一个普通人被打,他们能这么重视吗?
家属及网民质疑,完全是因为我们公权部门大量存在“区别执法”行为,一些执法者首先要看执法对象是不是有权力背景、是否有钱有势。如果对方有背景,执法就会谨慎许多。如果对方是平民百姓,就无所顾忌甚至执法犯法。近来媒体报道了不少警方扫黄的新闻,“小姐们”或者被公布裸照、姓名,或者被绳索牵缚游街,毫无尊严可言。卖淫固然违法,但警方公然践踏公民尊严、执法犯法,也令人震惊!公安为什么敢这么做?无他,正是因为小姐属于社会底层,无权无势,肆意践踏就是了。我们大概都不会同意将湖北省委门口便衣警察打人视为“执法”,但是不管警察是否在正常执法,违法施暴背后的“区别对待”逻辑是一致的。
“区别对待”、违法施暴,其背景则是“强权力、弱权利”的社会现实。不受制约的权力无所不能,张牙舞爪,十分强大;而公民的权利却没有得到有效的保障,与强大权力相比相当弱势。权利不能有效监督权力,反而会受到权力的伤害。“打错门”,就是强权力与弱权利背景下的一出乌龙。官员家属似乎是可以受到权力的庇佑,但是在“强权力、弱权利”背景下,他们也有可能成为失控权力的受害者。因为他们首先也是公民,他们的公民权实现也要依托既有的制度环境。他们受到的权力庇护,但也会暂时失效。相反,如果普通公民权利得到严格保障,领导夫人被错打的乌龙就不会发生。所以还是老话,当前制度建设的重点就是,制约权力、保障权利。
20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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