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媒体披露,目前有超过九成的党政官员反对中央的有关个人财产申报的新规定。有学者认为,由于缺乏完善的公示核查、监督问责机制,这一政策只能流于形式。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何平采访报道
中国官方《瞭望》新闻周刊的报道说,前全国人大代表王全杰所做的一项调查显示,有97%的受访官员反对个人财产申报,这与目前公众舆论的支持程度形成强烈反差。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新增加了要求领导干部对住房、股票投资以及子女的海外活动予以申报,并将申报对象扩展至副处级以上官员等条款。《规定》要求领导干部每月集中向其各自的组织人事部门报告一次。中国官方各主要媒体虽然对此进行了大篇幅的宣传,但香港《明报》的报道说,有超过九成的受访官员反对个人财产申报,显示中国的反贪防腐不能寄希望于官员的自觉行动。
在北京的原群众出版社社长、中国政治学会副会长于浩成表示,与以往的所谓“廉政守则”或各种反腐文件相同,中国新的干部财产申报规定只是继续要求官员在组织内部进行个人事项的申报,而公众却既不能得到相关信息,也谈不到监督。由于缺乏公示和法律惩戒等关键措施,这一政策在现实中的反腐力度恐怕要大打折扣:
“关于官员申报财产问题已经炒了很久了, 不过始终也下不来。因为官员的抵抗力很大。现在终于出来了不过对低下不公开,就是说只是向组织的主管部门来报。离大家的要求是比较远的。所以大家对法令下来以后反腐的成效恐怕要大打折扣了。这样就没有广大民众的监督了,这他们也看不到了。 ”
于浩成指出,中国各级党政官员在向上级组织部门申报过程中,担心给体制内不同利益派别的对手留下整治自己的把柄,这也是绝大部分官员反对个人财产申报的主要原因之一。香港《明报》引述中国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的话说,问题是,众多官员的申报资讯如何收集?如何核实?中央这一财产申报新规定的实际操作难度之大,很容易使其沦为“形象工程”。他认为,中国有句老话叫“上樑不正下樑歪”,不如暂时缩小财产申报的主体范围,先把上樑矫正,实际执行的效果会更好。旅美中国学者程晓农对此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我不赞成上樑不正下樑歪,因为这句话的前提实际上是隐含着把下层官员的腐败归咎于上层官员的以身作则。实际上这两者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并不是因为上层官员腐败,那么下层官员就可以腐败或者就必然的腐败。其实上下一起腐败。所以没有什么上梁、下梁的关系。在这个问题上我觉得根本原因是中国的执政党不愿意采取任何真正根除腐败的制度变革。所以它只能是采取一些形式化的做法。以堵群众的悠悠之口。它在意的是这条规定的公布。通过媒体发布希望媒体哄着老百姓相信腐败能够得到遏制。它们要得是宣传效果,仅此而已。”
程晓农认为,目前中国官方所坚持的组织内部自我监督政策,不可能从根本上治理官场腐败:
“制定这个新规定的中央部门,其实首先是把这个审查内部化了。就是把它不是放在法治公众化了,公众透明的这个层面上,而是放在对党的高层,对上层透明。但是绝对不能让公众知道。这个很典型的是党制国家的特点。那么中国的腐败恰恰就是党制造成的。因为它是一党专政,又是所谓的自我监督,自我完善。靠共产党这种自己拿斧头砍自己脚的制度是不可能解决的。也就是说只要中国政府在清查官员灰色收入的逃税问题上长期装聋作哑,那就可以证明它这个反腐败决心是假的。”
香港《明报》的报道也认为,官员财产申报绝非一报了之,只有建立一套完善的公示、核查、监督、问责等配套机制,才能避免官员财产申报沦为一场廉政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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